企业中高层时事解读课2022第29期(总期128期)

部委决策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扩需求举措
 
  据悉,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扩需求举措,推动有效投资和增加消费。
  会议指出,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抓住当前重要时间节点,巩固经济恢复基础,保持今年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稳经济很重要的是稳就业稳物价。要综合施策扩大有效需求。一是发挥有效投资对经济恢复发展的关键性作用。投资要注重有效性,既及时果断决策实施、不贻误时机,又不搞大水漫灌、不能"萝卜快了不洗泥"。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实施,督促地方加快专项债使用。以市场化方式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的项目要符合"十四五"等规划,既利当前又惠长远,主要投向交通、能源、物流、农业农村等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弥补地方财政收支缺口等。项目要条件成熟、有效益、能尽快发挥作用,竞争性产业要完全靠市场化发展。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要继续高效运转,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并联审批,依法依规加快办理用地用能环评等手续,在确保工程质量前提下在三季度尽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二是推动消费继续成为经济主拉动力。除个别地区外,限购地区要逐步增加汽车增量指标数量、放宽购车人员资格限制。打通二手车流通堵点。延续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地方对绿色智能家电、绿色建材等予以适度补贴或贷款贴息。加快线上线下消费融合,积极发展数字消费。深入落实餐饮、零售、旅游、交通运输等困难行业扶持政策,全面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确保应享尽享,帮扶服务业市场主体渡过难关、支撑消费。
 
央行部署2022年下半年重点工作
 
  8月1日,人民银行召开2022年下半年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总结上半年各项工作,分析当前经济金融形势,对下半年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对于下半年工作,会议提出,保持货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同时,稳妥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中小银行风险。
  会议强调,人民银行系统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履行好金融委办公室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加大对企业的信贷支持,保持金融市场总体稳定,巩固经济回升向好趋势,抓好政策措施落实,着力稳就业、稳物价,发挥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会议从7个方面总结了上半年的工作成果,分别是:稳健的货币政策实施力度进一步加大;稳经济大盘重点领域得到有效金融支持;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持续健全;一些突出金融风险得到稳妥处置;金融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深化;金融国际合作向纵深推进;金融服务和金融管理质效提升。
  会议还从7个方面部署了下半年工作,分别是:保持货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稳妥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完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深化金融市场改革;稳步提升人民币国际化水平;深入参与全球金融治理;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和管理水平。
  保持货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方面,将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实体经济的贷款投放,保持贷款持续平稳增长。引导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重点发力支持基础设施领域建设。加大金融支持民营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力度。
  稳妥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方面,将防范化解中小银行风险。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保持房地产信贷、债券等融资渠道稳定,加快探索房地产新发展模式。督促平台企业全面完成整改,实施规范、透明、可预期的常态化监管。
  完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方面,将开展宏观审慎压力测试。落实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要求,出台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办法。把好金融控股公司市场准入关,对金融控股公司开展全方位监管。
  深化金融市场改革方面,将优化境外机构境内债券发行资金管理。稳步推进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工作。加强预期管理和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提升外汇储备经营管理能力。
  稳步提升人民币国际化水平方面,将加强本外币政策协同。夯实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的市场基础。支持境外主体发行"熊猫债",稳步推动"互换通"启动工作,提高人民币金融资产的流动性。支持离岸人民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深入参与全球金融治理方面,将进一步完善金融领域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提升境外投资者投资中国市场的便利性。
  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和管理水平方面,将提升支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加强金融科技应用与管理。稳妥做好货币金银和安全保卫重点工作。有序扩大数字人民币试点。
  会议还强调,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落实中央巡视整改为契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为现代中央银行建设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银保监会修订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据悉,随着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6年第8号)已无法满足财务公司行业高质量发展和有效监管的需要。在此基础上,银保监会修订完成了《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于7月29日就《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相较于原《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调整相对较大,主要在市场准入、业务范围、监管指标和公司治理等方面作出修改。此外,新增了"公司治理"章节,明确股东、实际控制人和集团不得干预财务公司业务经营。
  《征求意见稿》参照国家统计局公布有关我国经济增长数据,同步提高财务公司申请设立门槛,体现严格准入、优中选优的监管导向,引导企业集团理性申设财务公司。明确外资跨国集团可直接发起设立外资财务公司为其在中国境内的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落实对外开放政策要求。
  优化业务范围和实施分级监管。《征求意见稿》取消了财务公司现有未能有效服务集团发展且外部成本更低、替代性更强的非核心主营业务,进一步强化其主责主业,专注服务集团内部,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征求意见稿》将服务集团内部的存款、贷款以及结算等作为财务公司开业即可开展的基础业务;将具有一定风险外延性的同业拆借、票据承兑等作为财务公司须具备相关条件方可开展的专项业务,实施业务分级监管,给予市场主体正向激励,引导经营状况较好的财务公司改进金融服务质量,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指出,《征求意见稿》修订过程中,银保监会参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我国经济增长数据,对财务公司的市场准入标准进行了调整,一是对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资产总额要求由50亿元调整至300亿元,营业收入总额要求由40亿元调整至200亿元,税前利润总额要求由2亿元调整至10亿元,实收资本要求由8亿元调整至50亿元等,基本与经济增长水平相符。二是明确企业集团货币资金不低于50亿元、成员单位数量不低于50家的条件,强调企业集团自身的资金归集能力和成员单位的数量规模要求。三是增加非金融企业作为控股股东须连续盈利3年以上、净资产率不低于40%、权益性投资比例不高于40%等条件,强调对控股股东的更严格要求。四是将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由1亿元调整至10亿元,以增强财务公司抵御风险能力。总体来看,《征求意见稿》对财务公司市场准入标准的调整,体现了严格准入、优中选优的监管导向,引导企业集团理性申请设立财务公司。
  其他修订内容方面,增设监管指标和加强风险管控。充分汲取近年来一些财务公司风险教训,《征求意见稿》优化和新增财务公司票据业务、集团外负债等监管指标,进一步加强财务公司对外业务监管,督促财务公司提升对外业务风险的识别、预警和处置水平。加强公司治理和股东股权监管。《征求意见稿》新增公司治理和股东股权监管要求,明确股东、实际控制人和集团不得干预财务公司业务经营,加强具有财务公司特色的公司治理建设,提升财务公司法人独立性。
  值得关注的是,在修订过程中,《征求意见稿》还缩减了财务公司"发行债券、股权投资、担保、信贷资产证券化、衍生产品交易、融资租赁、保险代理、委托投资"等业务,严格限制财务公司的集团外融资和非核心功能业务。
  缩减业务是否会对行业产生重大影响?对此,上述负责人表示,"我们经过数据测算和行业调研,相关业务余额占行业资产总额比例均不超过3%,另外我们也对相关业务调整设置了过渡期,因此缩减业务不会对行业、市场以及单体机构产生重大影响。总体来看,《征求意见稿》优化了财务公司业务范围,有利于进一步强化财务公司的主责主业,引导其坚守正确的定位、专注服务集团内部,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证监会部署下半年重点改革工作
 
  7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召开2022年系统年中监管工作会议暨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动员部署会议,认真贯彻中央政治局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的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和下半年重点监管工作。会议表示,维护股市、债市、期市总体稳定运行,努力走在市场曲线前面,做实做细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各项准备,推动独立董事制度改革,推动境外上市备案制度落地实施,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境外上市。
  会议指出,当前资本市场面临的压力和挑战仍然较多,但要看到形势变化中的有利因素,坚定信心。要切实强化政治责任,扎实推动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继续落实好"地毯式"整改要求,把好整改质量关,把严的压力、严的责任层层传导下去,一步一个脚印地把问题改到底、改到位,真正实现标本兼治。要坚持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纪律上全面强化严的氛围,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进一步发挥好制度的治本作用,强化金融风险处置和腐败案件查办"一案双查",一体推进"三不腐",营造清朗的市场生态。要突出政治标准,突出专业和廉洁,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管干部队伍。
  会议强调,要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紧紧围绕迎接服务党的二十大和学习宣传贯彻大会精神这条主线,鼓足干劲、迎难而上,全力抓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一是切实维护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强化系统观念,提高宏观研判的敏感性和前瞻性,加强对跨市场跨领域跨境风险的联动监测监控,维护股市、债市、期市总体稳定运行。进一步加强内外部协同,做好对重点环节重点业务的动态评估,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完善风险应对预案,努力走在市场曲线前面。完善资本市场预期管理,努力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二是扎实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下足"绣花"功夫,做实做细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各项准备。加强发行监管全链条统筹,科学合理保持新股发行常态化,维护良好发行秩序。以发行监管转型为牵引,加快机构、上市公司等各条线监管转型,提升整体监管效能。同时,深化公司债券注册制改革。
  三是坚守监管主责主业。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推动制定私募基金监管条例、上市公司监管条例、公司债券管理条例等法规,推动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法治供给。加强微观治理,推动行业机构和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治理,依法强化穿透监管。抓紧制定实施新一轮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计划。加快健全行政执法、民事赔偿和刑事惩戒相互衔接的有机体系,推进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常态化,进一步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四是稳妥防范处置重点领域风险。健全资本市场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提高综合应对、专业应对、快速应对能力。进一步发挥部际联动、央地协作工作机制的作用,深入推进私募基金风险化解处置,开展金交所和"伪金交所"专项整治。紧盯重点领域,健全市场化、法治化、多元化债券违约风险处置机制,同时支持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合理正常融资。
  五是稳步推进资本市场制度型双向开放。推动境外上市备案制度落地实施,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境外上市。抓好资本市场开放举措落地,加快推进与境外市场互联互通,进一步提升开放条件下监管能力。
  六是更好服务稳增长大局。在抓好已出台措施落地的同时,聚焦科技创新、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研究推出更多更有力的支持措施。稳步扩大REITs试点范围,加快推进常态化发行,促进存量资产盘活。发挥资本市场并购重组主渠道作用,强化交易所、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等多层次市场联动,助力经济结构优化调整。丰富期货产品体系,强化期现联动监管,更好服务保供稳价大局。
  七是大力提升资本市场监管信息化数字化水平。聚焦业务与科技融合,推动监管大数据仓库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抓好上市公司监管等重点项目建设,增强一线监管获得感。
 
易会满强调坚决防止"市场失灵"引发异常波动
 
8月1日,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易会满在《求是》发表题为《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文章。易会满表示,股市有涨有跌是规律,对正常的波动政府不宜也不应干预,不能花钱买指数;但不干预不是放任自流,必须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坚决防止"市场失灵"引发异常波动。这就要求守牢风险底线,把握好度。同时也要认识到,资本市场的稳定不是守出来的,而是改出来的,必须保持定力,坚持通过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市场韧性和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
  易会满表示,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把防风险、稳增长、促改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政策协同,加大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发展力度,努力实现市场稳、政策稳、预期稳,通过改革"进"、开放"进",更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进"。
  一是维护市场平稳运行,强化市场功能发挥。资本市场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反映的是预期,体现的是信心。在复杂严峻的形势下,保持资本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具有特殊重要意义。证监会将继续把维护市场平稳运行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加强宏观研判,围绕稳预期、稳上市公司、稳资金面、稳市场行为持续发力,强化对市场资金流向、投资者行为和上市公司业绩等边际变化的监测分析,健全资本市场内生稳定机制,完善极端情形下的风险应对预案。同时,主动加强与宏观经济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方面的沟通协调,保持政策预期的稳定和一致性,助力有效化解房地产企业风险、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努力以预期稳促市场稳、经济稳。
  二是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下一步,证监会将牢牢把握改革正确方向,科学把握审核注册机制、各板块定位、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等问题,以"绣花"功夫做好规则、业务和技术等各项准备,确保这项重大改革平稳落地。同时,加快中介和投资端改革,完善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和投资者保护体系,推进关键制度创新,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和生态环境。
  三是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助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服务的覆盖面和普惠性,更好满足不同类型、不同阶段企业的差异化发展需求,健全各层次市场互联互通机制。进一步健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机制,着力提升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债融资的可得性和便利性;深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扩募和试点范围拓宽,抓紧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民营企业试点项目落地,助力加快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与相关方面一道,深化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债券违约处置机制,加快构建制度健全、竞争有序、透明开放的债券市场体系。同时,进一步完善期货市场品种体系,推动更多实体企业参与期货市场,加强期现联动监管,更好助力保供稳价大局。
  四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晴雨表"功能。证监会将继续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为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内容,坚持把好入口关与畅通多元退出渠道并重,坚持聚焦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双轮驱动,进一步化解信息披露不实、大股东违规占用担保等突出问题,引导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聚焦主业、做优做强。同时,发挥好资本市场并购重组主渠道作用,支持行业领军上市公司带动中小企业协同发展,促进产业链供应链贯通融合和经济转型升级。
  五是统筹开放和安全,扩大高水平双向开放。证监会加快推进企业境外上市备案制度落地,保持境外上市渠道畅通,支持各类企业依法依规赴境外上市,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持续加强开放条件下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跨境资金监测监管机制和风险应对预案。同时,加强与香港市场的务实合作,深化沪深港通机制,进一步推动提升香港市场承接境内企业上市能力,支持香港巩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促进两地市场协调发展。
 
证券民事赔偿新规发布实施
 
  据悉,证券民事赔偿新规正式落地。7月29日,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证券违法行为人财产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有关事项的规定》(下称《规定》)。《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规定》共十四条,主要包括申请主体、申请期限、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内容,明确了违法行为人所缴纳的行政罚没款用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具体工作机制。
  根据《规定》,适格投资者可以在一定时限内提出申请,请求将违法行为人因同一违法行为已缴纳的罚没款用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与此同时,投保机构可代表投资者申请民事赔偿。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证券法民事赔偿制度完善、证券集体诉讼司法解释出台、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修改,以及《规定》施行,包括证券审判标准、诉讼程序、赔偿保障环节的中国特色证券民事赔偿体系基本形成。
  《规定》明确了证券民事赔偿的申请主体。根据《规定》,违反证券法规定,违法行为人应当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没款行政责任。缴纳罚没款后,剩余财产不足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投资者可以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获得胜诉判决或者调解书,并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破产清算程序分配仍未获得足额赔偿后提出书面申请,请求将违法行为人因同一违法行为已缴纳的罚没款用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此外,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中的诉讼代表人、特别代表人诉讼中担任诉讼代表人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代表受害投资者提出申请。
  设置一年申请期 根据《规定》,受害投资者可以在人民法院出具终结执行裁定书后一年内提出申请;违法行为人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自破产程序终结或者追加分配程序终结后一年内提出申请;超过一年提出申请的,证监会不予受理。
  《规定》还明确,受害投资者申请金额不得超过民事判决书等所确定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金额,不得对被告已履行部分再提出申请;用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罚没款金额不得超过违法行为人实际缴纳的罚没款金额,多个受害投资者同时提交申请,申请总额超过违法行为人实际缴纳的罚没款金额的,按照依《规定》确定的受害投资者申请额比例退付。
  根据《规定》,证监会在审核申请材料时应明确以下内容:首先,证监会在审核过程中重点关注相关材料的一致性,确保违法行为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与缴纳罚没款行政责任是基于同一个违法行为。其次,证监会应当向出具终结执行裁定书或者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了解、核实案件前期执行、破产财产分配情况,并于收到人民法院情况反馈后一个月内完成审核工作。再者,证监会审核认为申请主体、申请材料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应当书面通知受害投资者,并告知理由;认为申请符合相关规定的,应当书面通知受害投资者,并抄送财政部。
  《规定》还明确了退付流程。具体而言,证监会每半年度向财政部提出退库申请。财政部要求补正材料的期限,对于材料齐全、符合形式要求的,财政部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有关罚没款退还至证监会账户。证监会收到退库资金后,应及时将违法行为人罚没款退付给受害投资者。证监会办理完退付手续后,应将退付情况及时通报出具终结执行裁定书或者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的人民法院,并公示退付相关情况。
  《规定》还明确,违法行为人缴纳的罚没款用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违法行为人应当继续履行相关罚没款缴纳义务。证监会应当及时完善执行制度规则和程序,对退库之后又发现违法行为人财产的,应当继续履行收缴职责,将违法行为人财产收缴入库。
 
沪深交易所可转债交易细则正式发布
 
  7月29日,沪深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业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在此前征求意见稿基础上,沪深交易所对市场反馈进行了认真研究,对部分意见予以吸收采纳。此次正式发布的《交易细则》立足可转债特点,优化交易机制,强化交易监管,在给予可转债合理定价空间的基础上强化风险防控,有利于防止过度投机炒作、推动可转债市场健康长远发展。
  一是明确涨跌幅限制。可转债上市首日设置-43.3%至57.3%的涨跌幅限制,并实施20%、30%两档盘中临时停牌机制,次日起实行20%的涨跌幅限制。
  二是增加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标准。结合涨跌幅调整,增设了可转债价格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标准,同时规定本所可根据可转债异常波动程度和监管需要,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异常波动公告或停牌核查。
  三是强化交易监管。根据可转债交易机制特点及防控炒作需要,增加异常交易行为类型,进一步明确监管要求。
  四是新增特别标识。在可转债最后交易日的证券简称前增加"Z"标识,向投资者充分提示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是根据债券交易规则对相关表述进行调整,如"竞价交易"改为"匹配成交"。
  《自律监管指引》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进一步完善可转债上市与挂牌、转股、赎回、回售等业务和信息披露行为,对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针对性、系统性规范,多举措保护投资者利益。
  一是强化信息披露要求。规定公司在预计触发赎回或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5个交易日前进行预披露,并且在触发当日召开董事会,第一时间对是否赎回或修正转股价格作出回应。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视为不行使赎回权或不修正转股价格,以明确投资者预期。
  二是优化赎回、回售实施期限。限定回售业务准备时间不超过15个交易日,加快投资者资金回笼。要求公司决定赎回后留出足够时间供投资者交易和转股,并在可转债停止交易后留出3个交易日供投资者继续转股,帮助投资者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此外,《自律监管指引》继续保留原有定向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在严格短线交易监管、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加强风险提示等方面做了相应制度安排。
  为推动上述制度安排落地实施,沪深交易所近期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异常交易行为监管。二是压实会员客户管理责任。督促会员加强可转债交易前端监测监控,会员未履职尽责的,上交所将及时采取有关措施,必要时将进行非现场检查或者现场检查。三是加强监管信息公开。
 
银保监会拟发文规范人身险产品信披管理
 
  8月2日,银保监会就《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共6章,32条,分别是总则、信息披露主体和披露方式、信息披露内容和披露时间、信息披露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自2023年6月30日起施行。《办法》适用于个人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要求,团体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将有另行规定。
  《办法》指出,所谓人身保险,按险种类别划分,包括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按保险期间划分,包括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和一年期及以下的人身保险。
  《办法》明确,保险公司为产品信息披露的主体,信息披露对象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社会公众。同时,明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银保信等机构作为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的行业公共平台,为社会公众及保险消费者提供权威的信息查询渠道。
  在信息披露内容和披露时间方面,《办法》明确,保险公司应披露的产品材料信息,包括产品条款、费率、现金价值表等与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的信息。明确保险产品在售前、售中、售后全过程的信息披露内容,以及服务特殊人群的信息披露要求。
  例如,《办法》要求,对购买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且有转保需求的客户,保险公司应确认客户知悉转保产生的相关利益损失,可能因年龄、健康状况等变化导致转保后的保障范围、相关费用调整,医疗、重疾产品等待期或需重新计算等信息,要充分提示客户了解转保的潜在风险,禁止诱导转保等不利于客户利益的行为发生。
  在信息披露的管理方面,《办法》规定,保险产品的信息披露材料应当由保险公司总公司统一负责管理。除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以外,保险公司的其他各级分支机构不得设计和修改保险产品的信息披露材料。
  同时,保险销售人员、保险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自行修改代理销售的保险产品的信息披露材料。
  此外,未按《办法》规定设计、修改、使用产品信息披露材料的保险机构,将由银保监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被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13部门发文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
 
  近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审计署、广电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等13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当前招标投标市场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尚未完全消除,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有关部门及领导干部插手干预等违法行为仍然易发高发,招标代理服务水平参差不齐,一些评标专家不公正、不专业,导致部分项目中标结果不符合实际需求或者实施效果不佳,制约了招标投标制度竞争择优功能的发挥。
  《意见》就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行为提出5方面20条具体政策举措。
  在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方面,《意见》提出,依法落实招标自主权,任何单位不得设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前置审批或审核环节;严格执行强制招标制度,不得以违法形式规避招标、虚假招标,除特殊情形外,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应当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和发布,确保合法合规、科学合理、符合需求;规范招标人代表条件和行为,严禁干扰或影响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公正独立评标;加强评标报告审查,招标人发现评分畸高畸低、异常低价投标等情形的,依照法定程序复核纠正;畅通异议渠道,推进在线提出异议、跟踪处理进程、接收异议答复;落实合同履约管理责任,加强对合同订立、履行及变更的行政监督;加强招标档案管理,严禁篡改、损毁、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强化内部控制管理,积极发挥内部监督作用。
  在坚决打击遏制违法投标和不诚信履约行为方面,《意见》要求,严格规范投标和履约行为,投标人应当依法诚信参加投标,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不得弄虚作假投标、串通投标、行贿谋取中标、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违法分包;加大违法投标行为打击力度,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按照规定纳入信用记录,对其中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向有关机关移送。
  在加强评标专家管理方面,《意见》明确,严肃评标纪律,确保评标专家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勤勉地履行专家职责,对评标专家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提高评标质量,合理设置专家抽取专业,科学设置评标标准和方法,保证充足的评标时间,引导专家在专业技术范围内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强化评标专家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对评标专家的入库审查、岗前培训、继续教育、考核评价和廉洁教育等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和优化评标组织方式,积极推广网络远程异地评标,加强评标场所运行管理,实现所有人员的语言、行为、活动轨迹全过程可跟踪、可回溯。
  在规范招标代理服务行为方面,《意见》提出,切实规范招标代理行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法依规、诚信自律经营,对于有关方面提出的违法要求应当坚决抵制、及时劝阻,不得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将招标代理行为作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点内容,加强招标代理行业自律建设,推动提升招标代理服务能力。
  在进一步落实监督管理职责方面,《意见》要求,健全监管机制,畅通投诉渠道,投诉处理结果按规定向社会公开,鼓励建立内部举报人制度,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健全各行政监督部门协同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坚决克服监管执法中的地方保护、行业保护,以零容忍态度打击招标投标违法行为,与公安机关建立有效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协作配合,加强地方监管执法力量建设;健全信用体系,构建以信用为基础、衔接标前标中标后各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公开的规定,科学建立招标投标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指标和标准,推动信用信息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合理规范应用,对违法失信主体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政策要闻
 
▲发改委要求抢抓三季度施工旺季窗口
 
  近日,国家发改委主任、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召集人何立峰主持召开协调机制第一次会议,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议要求,接下来,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要突出选准选好项目、尽快投放资金、加快开工建设等工作重点,更好发挥协调机制作用。
  发改委表示,要优先支持基础设施重点领域项目、规划内项目和前期工作成熟项目。
  在资金投放方面,坚持"资金、要素跟着项目走"原则,尽快向符合条件的项目投放资金。抓紧商请商业银行发放项目配套贷款,着力破解要素保障、审批办理等问题,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和土地、用能、环评等要素保障。
  同时,要抢抓三季度施工旺季的时间窗口,提高工作效率,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符合要求的尽可能多地通过以工代赈帮助当地群众就近务工,并严格规范项目管理。
  除了突出工作重点,会议还强调,要用好用足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更好发挥投资关键作用,助力巩固经济回升向好趋势,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外汇局要求加强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监测和应对
 
  日前,外汇局以视频形式召开2022年下半年外汇管理工作会议,部署了2022年下半年外汇管理重点工作。其中,提出加强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监测和应对。
  会议要求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继续推动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落地和效果显现,积极服务促出口、扩进口以及技术外资引进工作。扩大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覆盖面,支持外贸新业态规范健康发展,优化个人用汇服务。完善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资金管理,扩大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以中小微企业为重点优化外汇服务,支持企业更好管理汇率风险。
  会议提出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完善外汇市场微观监管。加强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监测和应对,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建立健全实质真实、方式多元、尽职免责、安全高效的真实性管理机制。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活动。
  会议要求推进外汇储备经营管理能力建设,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
  会议还提出夯实外汇管理基础工作。加快《外汇管理条例》修订,健全高水平的国际收支统计体系,深化"数字外管"和"安全外管"建设。
 
  ▲两部委发布"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7月29日,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到2025年,城市建设方式和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基础设施体系化水平、运行效率和防风险能力显著提升,超大特大城市"城市病"得到有效缓解,基础设施运行更加高效,大中城市基础设施质量明显提升,中小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加快补齐。到2035年,全面建成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方式基本实现绿色转型,设施整体质量、运行效率和服务管理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四银行五城市拟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
 
  7月29日,银保监会、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四家大型银行将自2022年11月20日起,在合肥、广州、成都、西安和青岛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期限为一年。试点期间,单家银行特定养老储蓄业务规模将不得超过100亿元。
  银保监会表示,特定养老储蓄产品将包括整存整取、零存整取和整存零取三种类型,产品期限分为5年、10年、15年和20年四档,产品利率略高于大型银行五年期定期存款的挂牌利率。储户在单家试点银行特定养老储蓄产品存款本金上限为50万元。
有大行人士表示,同样作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商业养老保险、养老理财和养老基金等与养老储蓄区别明显,前者可以通过配置权益类资产、另类资产等增厚收益。为稳定息差,银行更倾向于加大活期存款或者3年期以下定期存款的占比,以压降负债端成本。
 
▲证监会批准开展大豆和豆油期权交易
 
  据悉,证监会7月29日批准大连商品交易所开展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和豆油期权交易。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和豆油期权合约正式挂牌交易时间为2022年8月8日。
  大豆和豆油相关期货合约上市以来,市场运行总体平稳,产业客户参与广泛,功能作用发挥较好。上市相应期权品种,可进一步满足实体企业个性化和精细化风险管理需求,支持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
证监会表示,将督促大连商品交易所继续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和豆油期权的平稳推出和稳健运行。
 
  ▲商务部成立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专家委员会
 
  7月28日,商务部召开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暨首次全体会议。
  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正部长级)兼副部长王受文介绍,设立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专家委员会,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的具体行动。当前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叠加,国际经贸格局深刻调整,外贸发展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要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与安全,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国际竞争力,提升外贸综合竞争力,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
  王受文强调,商务部一贯重视发挥专家学者和智库机构对外贸发展的积极作用,专家委员会要充分利用专业优势和研究资源,切实增强战略谋划的前瞻性和科学性,为贸易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五部门发文加强港口航道规划建设
 
  日前,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沿海和内河港口航道规划建设 进一步规范和强化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的决策部署和中央财经委员会会议要求,充分发挥水运比较优势,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与资源安全,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通知》从5个方面提出政策导向和明确要求。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快推进港口规划编制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二是规范确定涉及围填海的国家重大水运项目。三是积极稳妥处理港口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四是进一步加强内河高等级航道建设资源要素保障。五是扎实做好重大水运项目前期工作。
  《通知》指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坚守生态环境底线思维,加强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全面提升沿海和内河港口航道高质量发展水平。各级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林草部门要支持港口规划编制、国家重大水运项目认定和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并做好用地、用海等资源要素保障。
 
  ▲两部门联合开展"科技助力乡村振兴行动"
 
  据悉,为服务乡村人才振兴,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中国科协、国家乡村振兴局日前印发意见,联合组织开展"科技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坚持科技赋能、深化智志双扶,推动科技创新成果惠及广大农民,营造乡村创新创业创造氛围。
  意见明确了"科技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将开展的系列重点任务。其中,科协组织、乡村振兴部门要积极搭建平台,引导和推动各级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等建立科技服务乡村振兴目录,促进优质服务与县乡村科技需求精准对接,为农村地区提供亟须的科技培训、科普讲座、产业指导等科技服务。
  在壮大人才队伍方面,科协组织要立足各级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科技科普志愿服务组织、基层农技协等组织,在不同地域、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培育出综合素质高、服务能力强、运行管理规范、热爱乡村振兴工作的科技服务队伍,引领基层科技工作者投身乡村振兴工作。
  在丰富科技科普资源方面,有关部门要推动科普设施建设纳入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总体布局,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拓展和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科普服务功能;推动科普中国优质内容融入数字乡村建设,强化农民数字素养;提升科普大篷车、流动科技馆等流动科普设施的下沉服务,加强农村中学科技馆建设,为乡村提供丰富有效的科普服务。
此外,意见还提出了开展科技助力乡村振兴精准服务、开展村"两委"科技赋能专项行动、助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大重点区域支持服务力度、深化科协系统定点帮扶工作等重点任务。
 
国资改革
 
财政部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
 
  据悉,近期金融领域一些风险事件和违法违纪案件暴露出了部分金融企业仍然存在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财务会计信息不真实、收支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十九届中央第八轮巡视金融单位时也指出了相关问题。对此,财政部8月2日发布《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财金〔2022〕87号 )(下称《通知》),要求国有金融企业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优化内部收入分配结构,加强金融资产管理,维护金融债权,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财政部负责人介绍,《通知》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金融企业财务管理中发现的收支管理不规范、资产风险分类不实、核销后管理不到位、境外资产管理薄弱、会计核算不准确等问题,从四方面进一步规范金融企业财务行为,强化金融企业财务管理:一是规范金融企业收支管理,夯实财务基础,促进降本增效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金融资产管理,维护金融债权,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三是压实金融企业主体责任,准确实施会计核算,真实完整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四是财政部门要积极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有效维护所有者权益。
  《通知》在规范金融企业收支管理、夯实财务基础方面提出了要求。一是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合理控制费用开支。金融企业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预算管理、强化内部控制,对非必要费用支出应减尽减,避免铺张浪费;有效精简会议、差旅、培训、论坛、庆典等相关活动;严格控制业务招待活动数量和费用预算,分类按要求确定和落实商务、外事和其他公务招待标准;严格新增资产配置管理,与资产存量情况挂钩,对于闲置办公用房等资产要及时整合利用或处置,避免资源浪费。二是严格落实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要求。金融企业要按标准规范配置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国内出差、因公出国(境)按规定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落实住宿和餐饮标准,严格规范内部各级分支机构、子机构差旅、住宿、接待标准。建立健全负责人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不得为参加车改人员既发放公务用车补贴又提供公务用车保障。三是积极优化内部收入分配结构,合理控制岗位分配级差。金融企业要主动优化内部收入分配结构,充分发挥工资薪酬的正向激励作用,有效落实"两个不高于"的政策要求,即总部职工平均工资增幅原则上应低于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幅,中高级管理岗位人员平均工资增幅原则上不高于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幅。金融企业要有效履行对各级分支机构、子机构、直管企业以及其他实际控制企业的薪酬管理主体责任,有效平衡好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和基层员工的收入分配关系,加大向一线员工、基层员工倾斜力度。四是建立健全薪酬分配递延制度和追责追薪机制。金融企业要落实高级管理人员及对风险有直接或重要影响岗位的员工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机制,确保绩效薪酬支付期限与风险持续期限相匹配;建立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对于员工在自身职责内未能勤勉尽责,使得金融企业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风险损失的,金融企业应当追责追薪。
  另外,《通知》对于加强金融企业资产管理、防范金融风险提出了要求。一是做实资产风险分类,真实公允反映经营成果。金融企业要加强资产质量管理,做实资产风险分类,真实准确反映资产质量,不得以无效重组等方式隐瞒资产的真实风险状况;客观合理评估资产减值损失,及时足额提取各项准备金,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客观公允反映经营成果,不得通过人为调整准备金操纵利润。二是加强不良资产核销和处置管理,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和国有资产流失。不良资产核销前,金融企业要采取必要保全措施和实施必要追偿程序;核销后要实行账销案存管理,继续推进资产保全和尽职追偿,并建立定期统计报告制度,落实董事会监督职责。金融企业不得通过处置不良资产进行利益输送,不得通过虚假转让不良资产,掩盖真实资产质量。三是强化境外投资管理,有效防范跨境资产风险。金融企业境外投资决策要建立"全流程、全链条"管理机制,事前要实施尽职调查和可行性论证;事中要强化全面预算、逐级授权、项目跟踪、风险监测、资产监管和资金管控,实施决策、执行、监测不相容岗位分离机制,防范境外投资廉洁风险;事后开展绩效评价,实施追踪问效。
  《通知》对于压实金融企业主体责任、真实完整披露财务会计报告提出了要求。一是金融企业要依法依规做好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确保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金融企业要根据会计法等相关规定,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如实记录各项经济行为和交易事项,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金融企业要按照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原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切实履行会计信息质量主体责任。二是金融企业要依法接受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审计,为其独立客观发表审计意见提供有效支持和保障。金融企业要为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落实对股东负责机制、畅通报告路径、履行必要审计程序、客观发表审计意见提供有效支持和保障;严格落实会计师事务所定期轮换制度,防止长期不轮换形成合谋的风险。
  《通知》对于财政部门履职尽责提出以下要求。一是督促金融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促进金融治理规范有序。引导国有金融企业加强财务管理、健全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金融企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促进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二是切实加强国有股权董事实质化管理,落实出资人监督机制。国有股权董事要在法律法规和有关操作指引规范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做到忠实勤勉,更好发挥对金融企业和管理层监督制约作用。三是压实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审计责任,切实发挥独立审计的第三方监督作用。落实会计师事务所对金融企业股东负责机制,要求承担金融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对于金融企业以通用目的为编制基础的财务报表出具适用于各利益相关方的审计报告。同时,各级财政部门还要加强金融风险信息监测,建立健全预测预警机制,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外溢;及时开展财会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财务造假、内部控制失效等问题,有效维护财经纪律。
 
自主创新
 
湖南发布深入推进自贸区改革创新若干措施
 
  近日,湖南省政府印发《深入推进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促进贸易投资创新发展,加快开放通道建设,激发改革创新要素活力。其中提出要支持自贸试验区片区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促进贸易投资创新发展。包括推动进口贸易提质增效,加快推动非洲特色优质产品准入进程,探索开展跨境电商新零售试点,争取在自贸试验区设立特色市内免税店等。支持新型贸易业态发展,有序推进对非本币结算贸易试点,深入推进工程机械二手设备出口,推动保税维修再制造业务创新发展等。促进外向型产业集聚发展,探索实施新设企业纳税便利化举措等。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鼓励对回流文物依法开展保护修复、展示利用等。
  加快开放通道建设。包括充分发挥开放平台功能,推动自贸试验区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融合创新发展等。促进物流运输发展,支持自贸试验区片区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激发改革创新要素活力。包括促进科技创新要素集聚,加强自贸试验区与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双自联动",推进自贸试验区外国人来华工作"一站式"服务中心建设等。深化金融开放创新,探索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等。加强集约灵活用地,在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片区试点开展产业园区和企业亩均效益改革等。推动数字产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片区建设区域性数据服务中心和边缘数据中心。
 
节能减排
 
工业领域碳达峰方案出炉
 
  8月1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转型等举措,助力工业领域节能降碳。
  《方案》明确,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3.5%。"十五五"期间,基本建立以高效、绿色、循环、低碳为重要特征的现代工业体系。确保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前达峰。
  政策保障方面,《方案》明确,发展绿色金融,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加快研究制定转型金融标准。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利用绿色信贷加快制造业绿色低碳改造。引导气候投融资试点地方加强对工业领域碳达峰的金融支持。
  《方案》提出,要深度调整产业结构,构建有利于碳减排的产业布局,推进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等重点区域产业有序转移和承接。科学确定东中西部产业定位,引导有色金属等行业产能向可再生能源富集、资源环境可承载地区有序转移。
  发展循环经济方面,《方案》指出,充分发挥节约资源和降碳的协同作用,通过资源高效循环利用降低工业领域碳排放。加快增材制造、柔性成型等关键再制造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应用。面向交通、钢铁、石化化工等行业机电设备维护升级需要,培育50家再制造解决方案供应商,实施智能升级改造。
  主动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转型,利用大数据、5G、工业互联网等对工艺流程和设备进行绿色低碳升级改造。《方案》明确,在汽车、机械等行业打造数字化协同的绿色供应链。在家电、纺织、食品等行业发挥信息技术在个性化定制、柔性生产、产品溯源等方面优势,推行全生命周期管理。
  《方案》还提出,实施绿色低碳产品供给提升行动,发挥绿色低碳产品装备在碳达峰碳中和中的支撑作用,完善设计开发推广机制,为能源生产、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领域提供高质量产品装备,打造绿色低碳产品供给体系。
 
工信部部署开展工业节能监察工作
 
  据悉,工信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国家专项工业节能监察,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抓好重点企业、重点用能设备的节能监管,发挥强制性节能标准约束作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通知称,对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企业开展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在2021年工作基础上,对钢铁、焦化、铁合金、水泥(有熟料生产线)、电解铝以及炼油、乙烯、对二甲苯、现代煤化工(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合成氨、电石、烧碱、纯碱、磷铵、黄磷、平板玻璃、建筑和卫生陶瓷、有色金属(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行业企业开展全面节能监察。
 
13部门联手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
 
  据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补齐家电市场短板弱项,打通家电消费堵点,满足人民群众对低碳、绿色、智能、时尚家电消费升级需求,拉动家电及上下游关联产业发展,助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7月29日,商务部等13部门发布《关于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与家电下乡,推进全链路服务标准化、废旧家电回收以及农村电网的巩固等。
  通知从开展全国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推进绿色智能家电下乡、鼓励基本装修交房和家电租赁、拓展消费场景提升消费体验、优化绿色智能家电供给、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加强废旧家电回收利用、加强基础设施支撑、落实财税金融政策等九个方面提出具体举措。
  其中,在开展全国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方面,通知提出,各地要发挥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电商平台和家电生产、流通、回收企业等各方面作用,通过政府支持、企业促销等方式,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全面促进智能冰箱洗衣机空调、超高清电视、手机以及智慧厨卫、智能安防、智能办公、智慧康养等绿色智能家电消费。
  在推进绿色智能家电下乡方面,通知指出,各地可统筹用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等相关资金,积极引导企业以县城、乡镇为重点,改造提升家电销售网络、仓储配送中心、售后维修和家电回收等服务网点。鼓励家电生产和流通企业开发适应农村市场特点和老年人消费需求的绿色智能家电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购买绿色智能家电产品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在拓展消费场景提升消费体验方面,通知表示,统筹举办家电消费季、家电网购节等各类消费促进活动。推动实体商业与电商平台全渠道融合,开展家电新品首发首秀体验活动,打造沉浸式、体验式、一站式家电消费新场景。
  通知还要求,完善绿色智能家电标准,推行绿色家电、智能家电、物联网等高端品质认证,为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提供指引。全面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切实减轻家电流通企业资金压力。
  奥维云网消费电子事业部研究总监刘飞表示,目前中国大家电产品已经进入存量市场竞争,规模增长放缓下,结构升级成为新的增长点,更新换代需求成为主导,高端产品推广与普及是增长关键。政策刺激之下,有望加速农村电视的更新换代,促进绿色家电和智能家电的普及。
 
中国绿色债券原则正式发布
 
  据悉,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近日发布《中国绿色债券原则》(下称"原则")。原则的发布标志着国内初步统一、与国际接轨的绿色债券标准正式建立,将有力推动中国绿色债券市场迈上规范化、标准化、国际化发展的新阶段。绿标委是在公司信用类债券部际协调机制下设立的绿色债券自律管理协调机制。
  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彭立峰介绍,此前,不同类别的绿色债券对资金用途要求并不一致。原则明确了绿色债券四大核心要素为募集资金投向、项目遴选标准、募集资金管理及存续期信息披露,凝聚了各方共识,进一步统一了标准,提升了绿色债券纯度。
  这是首个融合中国实践情况与国际标准的绿色原则框架。据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副秘书长曹媛媛介绍,原则明确了绿色债券定义及四项核心要素,规定募集资金应完全用于绿色项目,实现了与国际绿色债券标准接轨。
  如何让原则真正发挥作用?彭立峰表示,须加强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管理,强化信息披露要求,规范碳中和债发展,推动各方出台政策激励措施。
  彭立峰表示,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于2021年9月发布了评估认证机构市场化评议细则,严格准入门槛。目前,正抓紧推进遴选一批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的评估认证机构。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指导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研究完善评估认证标准,统一评估认证方法,提高认证报告质量,切实发挥"看门人"的作用。
  绿色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可期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副会长、副秘书长徐忠表示,要以原则的发布为契机,进一步推动绿色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下一步,可从标准体系、金融产品、政策引导、市场机制等方面推动绿色金融体系不断完善。
  在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方面,徐忠表示,在前期已建立绿色金融标准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制订绿色债券信息披露标准,以及各类绿色项目的环境效益核算标准。彭立峰表示,将从募投项目标准、信息披露要求、减排效果测算、政策激励约束等方面规范碳中和金融债的发展,同时加强创新研究和政策储备,引导更多资金支持绿色低碳发展。
  围绕创新丰富的绿色金融产品体系,徐忠表示,绿色项目的融资需求具有多层次性、多样性等特征,须为不同绿色项目匹配相适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结合绿色项目的期限特点、风险状况、企业所处具体阶段,探索创新各类绿色金融产品,为绿色产业引入"源头活水"。
  推动更多企业发行绿色金融产品
  证监会公司债券监管部副主任栾伟华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把资本市场深化改革与绿色低碳转型有机结合,加大对绿色低碳产业的融资支持力度,鼓励上市公司强化信息披露,不断丰富完善绿色产品体系,积极开展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推动更多企业按照原则内容发行绿色金融产品。
  栾伟华表示,证监会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通过IPO、再融资、新三板市场挂牌融资、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壮大,鼓励新能源、节能环保领域的科技创新企业通过科创板、创业板上市融资,并将新能源产业纳入并购重组审核的快速通道,提升并购重组的效率。截至今年6月底,在科创板上市的新能源节能环保企业共有45家,实现融资744亿元。
  "证监会鼓励证券基金机构参与绿色金融投融资。"栾伟华表示,通过发布绿色投资指引、修订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证监会鼓励证券期货机构践行绿色投资理念。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场绿色主题公募基金数量超200只,存续规模约3800亿元。
 
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名单出炉
 
  据悉,为深入实施《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2﹞109号),根据有关工作安排,经各地自愿申报、省级部门推荐、省政府审核、国家复核,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工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住建部办公厅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全国确定60个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
  《通知》明确,各城市要健全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因地制宜提升再生资源分拣加工利用水平,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和再制造产业发展。重点建设规模化网络化智能化的规范回收站点和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要求的绿色分拣中心、交易中心,并将塑料废弃物、废旧纺织品规范收集设施作为回收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有条件的城市还应建设一批可循环快递包装投放和回收设施,鼓励建设多种形式的二手商品交易渠道,推进高质量再制造项目建设。
  此次建设周期为2022年至2025年。届时,60个重点城市率先建成基本完善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实现集聚化发展,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水平显著提升;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主要再生资源品种回收加工利用水平国内领先;在全国形成示范引领效应。
 
重庆印发方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近日,重庆市委、市政府印发《重庆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以更高标准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确保到2025年,74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7.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2.6%,森林覆盖率达到57%。
  《方案》明确,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进一步深化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增强河湖自净功能;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推动长江流域重庆段按单元精细化分区管控,加强重庆市在"锰三角"范围内的锰污染和铅锌矿污染整治;全面保障饮用水安全,巩固城市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成果,基本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勘界立标。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防范攻坚战。聚焦秋冬季细颗粒物污染,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夏秋季臭氧污染,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
  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基于土壤污染状况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深化中心城区"无废城市"建设,分期分批启动其他区县"无废城市"建设。
 
广东省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公布
 
  8月4日,广东省发改委、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广东省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2022-2025年》)(简称《方案》),从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利用、末端处置全链条综合施策,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再落实再部署,破解"白色污染"难题。
  《方案》提出,到2025年,塑料污染治理机制运行更加有效,地方、部门和企业责任有效落实,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全链条治理成效更加显著,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遏制。源头减量力度显著加强,商品零售、电子商务、邮政快递、餐饮外卖、展会活动、宾馆酒店等重点领域不合理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现象大幅减少,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可循环快递包装保有量达到200万个。回收处置能力持续提升,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市区和具备条件的县城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塑料废弃物收集转运效率大幅提高;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总能力达到13万吨/日左右,焚烧能力占比达到80%以上,塑料垃圾直接填埋量大幅减少;全省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地膜残留量实现零增长。垃圾清理整治深入推进,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重点水域、重点旅游景区、农村地区的历史遗留露天塑料垃圾基本清零,塑料垃圾向自然环境泄漏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方案》明确,全面禁止生产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等部分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产品。鼓励寄递企业发展包装定制化、仓配一体化、运输标准化服务,推广电商快件原装直发,大幅减少电商商品在寄递环节的二次包装。到2025年底全省各邮政快递网点不再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塑料胶带。
  《方案》提出,加大新兴领域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力度。推动电商外卖平台、快递企业与环卫单位、回收企业等开展多方合作,加大快递包装、外卖餐盒等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力度。鼓励发展"互联网+回收"新业态,推进快递包装废弃物中可回收物的规范化、洁净化回收。
  《方案》提出,施江河湖海清漂行动,大力推进美丽海湾创建,确保深圳湾、大鹏湾等重点滨海区域无明显塑料垃圾。
 
广西出台"稳生态促经济"12条措施
 
  据悉,广西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近日出台《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障助力经济稳中求进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了广西生态环境系统加强生态环境保障的五大部分共计12条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生态环境服务保障,助力重大项目建设。《若干措施》提出,继续深化环评审批"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行区域环评和建设项目影响评价文件承诺审批制,对通过技术评估的项目实行容缺受理,加快审批办结;逐步扩大"全链通办""跨省通办""全区通办"及"微改革"事项范围;深化重大项目环评服务,主动服务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全力做好向海经济、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交通强区等重大项目环评保障工作;利用自治区"三线一单"系统共享平台引导开发规划和项目科学研判选址选线;建立区域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调剂管理台账,为自治区重大工业项目顺利审批落地提供要素支持。
  二是优化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方式,着力落实惠企纾困政策。《若干措施》提出,主动服务企业参加全国碳排放权市场交易,指导企业按照国家要求规范调整碳排放相关参数,确保碳排放数据质量,实现降碳收益;优化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方式,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常态化管理,积极通过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加强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及管理工作,及时处理企业信用修复申请,缩短办结时限;在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执法正面清单管理、专项资金、评优评先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环保诚信企业"支持力度;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对广西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中明确的9类轻微违法情形依法减免处罚,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推动资金投入机制创新,拓展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来源渠道。《若干措施》提出,积极推进柳州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用好碳减排货币政策工具,建立地方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对入库项目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南宁市宾阳县农村环境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桂林市经开区罗汉果小镇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发展、百色市凌云县等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项目实施,加强国家EOD模式试点项目入库工作,大力推动自治区级EOD模式项目试点。
  此外,在"加快实施生态环境领域重点项目,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严守生态环境底线,保障安全发展环境"等方面,《若干措施》也提出了相关具体措施。
 
广西设立首家环保产业绿色基金
 
  8月2日,广西环保产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式开业。该公司将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平台优势和示范作用,统筹整合各类环保产业资源要素,进一步推动广西绿色经济发展。
  据了解,广西环保产业私募基金是广西首家以环保产业命名的绿色基金,将聚焦环保、生态物流、绿色循环产业,挖掘优质项目,打造在细分领域具有竞争力的绿色产业基金;聚焦节能环保产业链重点领域,优化广西环保产业布局,培育环保产业生态圈;以打造环保产能对接平台、环保项目运作平台、环保投融资平台为切入点,整合各级政府投入环保领域的财政资金,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环保产业发展。
 
海南省开展鼓励淘汰老旧汽车综合奖励申报工作
 
  近日,海南省商务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联合就开展2022年鼓励淘汰老旧汽车综合奖励申报工作印发通知。
  通知明确,资金奖励对象为在海南省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海南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后,在海南省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报废其名下在海南省注册登记的老旧汽车的机动车所有人(个人和非个人用户)。此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新购新能源汽车为纯电动汽车或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新购新能源汽车必须为初次登记上牌车辆,并注册登记取得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新车购买日期须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初次登记上牌时间在2023年1月16日(含)前,且早于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的开具时间,按照购买新车-登记上牌-报废老旧汽车-开具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奖励申报的顺序办理,所有申报手续在2023年1月31日(含)之前完成;报废的汽车须是其名下在海南省注册登记的老旧汽车[首次注册登记时间在2016年12月31日(含)之前,且2021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登记在其名下的各类汽车];申请人在海南省名下登记车辆应当符合《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满足淘汰老旧汽车奖励条件的机动车所有人,可申领8000元报废旧车节能减排综合奖励。每位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8000元的奖励。
  符合奖励申报要求的机动车所有人自愿申报,申报时间从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含)止,原则上不受理超过申报时间的申报。
 
广东广西海南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指引征求意见
 
  8月3日,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发布《广东、广西、海南省(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指引(征求意见稿)》。
  该指引适用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南方电网公司在广东、广西、海南省(区)配电网。
  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运行,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包括户用光伏项目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征求意见稿表示,电网企业应按照简化工作流程,缩短服务时限,提高服务效率的原则,为分布式光伏并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电网企业应提供"一站式"办理服务,拓展线上、线下并网服务渠道,拓展"容缺受理"等办理形式。
 
劳动用工
 
两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合力保障困难职工基本生活
 
  据悉,中华全国总工会、民政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与民政部门困难职工家庭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政策衔接、机制协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工会与民政部门加强工会帮扶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推进困难群体帮扶救助工作协同,提升工会与民政组织帮扶救助专业能力,进一步形成兜底保障困难职工基本生活的工作合力。
  《通知》指出,各级工会组织、民政部门要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与社会救助在政策、对象、标准、措施、管理等各方面的有效衔接。各级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及时纳入低保、特困救助供养范围。各级工会组织要推动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应享尽享社会救助政策,对社会救助后仍存在特殊困难的职工家庭加大帮扶力度,分类精准施策。
  《通知》指出,各级工会组织和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困难职工家庭信息核查办法,建立健全预防相对困难职工返贫致困动态监测机制,强化困难职工帮扶信息技术手段,拓展困难职工线上线下申请帮扶及审核渠道,加强帮扶救助信息化管理。
  《通知》明确,各级工会组织和民政部门要探索搭建困难职工需求与救助资源信息对接平台,实现困难职工的需求信息和政府相关部门的救助资源、社会组织的公益项目、社会各界的爱心捐赠及志愿服务的精准对接;培养壮大职工帮扶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加大对工会帮扶工作人员专业化培训支持力度;鼓励地方工会组织和民政部门开展帮扶服务职工领域社会工作标准体系试点建设。
 
多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加强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保障
 
  据悉,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多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合理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的户外工作时间,尽量避开酷热时段作业,适当增加劳动者休息时间和轮换班次,尽量缩短室外连续工作时间。
  通知强调,要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对不适宜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及时协商调整工作任务,并及时向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通知提出,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充分认识做好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同配合,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好高温天气下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包括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加强劳动者身体健康检查,合理调整劳动者工作时间,科学确定劳动强度;全面改善劳动条件,开展高温天气作业危害及防护等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完善劳动者高温天气作业时突发疾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组织救治,最大限度减少高温天气作业对劳动者身体健康带来的危害,全力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通知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依法查处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各级工会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规定。各级企联和工商联要引导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关心关爱劳动者身心健康,落实好防暑降温各项措施。
 
天津市添物联网专业职称
 
  据悉,天津市人社局、市科协8月3日发布《关于开展工程技术系列物联网专业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工程技术职称系列中增设物联网专业职称。
  物联网专业职称评价范围为在天津市(含中央和外省市驻津)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在职从事物联网智能感知组网工程、物联网云计算及数据处理工程、物联网应用工程、物联网安全及测试工程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相关工作的自由职业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符合申报条件的,可参加物联网专业职称评价。
 
产业工人升级刻不容缓
 
  产业升级已经喊了很多年,随着今年越来越多低端制造业向东南亚国家转移,这个话题再度升温。证券时报8月5日刊发署名童可的文章指出,产业升级既是技术的升级,也是产业工人的升级,相较而言,只要资金到位,技术的升级会快速得多,而产业工人的培养却非一朝一夕能解决。伴随产业升级的推进,产业工人的升级已是刻不容缓,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各方合力推动。
  推进产业工人升级,首先需要全社会倡导职业平等的观念,这方面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引导至关重要。产业工人是指在现代工厂、矿山、建筑、交通运输等企业中从事集体生产劳动,以工资收入为生活来源的工人。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2.9亿农民工早已经是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据国家统计局《2021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他们是我国现阶段打造新型产业工人队伍的基础。窃以为,政府应当把这些农民工纳入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体系,首先解决他们的落户、养老、子女教育等一系列问题,这样他们才能专心、安心在企业干下去,才有动力去提升劳动技能,也才能从“农民工”转化为“新型产业工人”。此外,要加强媒体宣传和引导,鼓励让拥有特殊技能的农民工获得更多的职业尊严和荣誉感。不久前有一则新闻,浙江丽水缙云县43岁的泥瓦工陈红伟师傅因为多次在砌筑项目比赛中获奖,被县里评定为高层次人才,获得当地6万元人才津贴和50万元购房补贴。笔者认为,政府对陈师傅这样具有工匠精神的打工人的褒奖应该再多一些,良好的示范效应,加上媒体的大力宣传,能扭转单一价值观,职业平等的观念才会深入人心。
  其次,改革职业教育体制,给工人更多自我提升的机会。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超过70%的农民工文化水平是初中或者以下,这是他们整体薪资水平过低的原因之一。事实上,企业在进行产业升级后,对工人的素质要求也更高,如果工人的技能水平达不到则很难涨薪。目前我国的技术工人主要靠职业学校和企业培养,职校教育与企业用工往往脱节,很多企业出于成本考虑以及工人流动性较大的原因,没有动力对工人进行长期培养。这方面,以制造业闻名全球的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颇值得借鉴。双元制模式下,学生拥有学生和学徒双重身份,两年到三年半的学习时间中,60%在企业,40%在学校,经费由国家、企业、团体、个人共同分担,企业和学校共同完成各项教学安排和考核方式的制定。教师也必须有至少5年的企业工作经历和必备的学历及学位。笔者认为,除了学习“双元制”之外,职业教育的大门还应该向更多早早辍学的年轻人敞开,让他们在任何一个年龄段,都有接受高等技工培训并获得相应文凭和证书的机会,并有机会进入相应的企业。
  再次,企业要让渡更多的利润,实实在在提高产业工人的待遇。与老黄牛一样的老一辈打工人相比,新一代的打工人追求更自由、更高的薪酬和精神享受,这也是他们愿意去做自由度更高的快递小哥也不愿意进工厂的主要原因。企业应该意识到,产业升级能生产更高附加价值的产品,从而提高盈利水平,因此也应该考虑把更多的利润让渡给工人,提高工人的薪酬水平,加强工人的社会保障、休假、培训等福利,让工人有归属感,愿意与企业休戚与共,成为新时代有尊严的产业工人,而不是像候鸟一样一年一茬的打工人。甚至让普通员工也能持有公司股份,与企业共同发展。员工对企业的满意度提高了,企业也才能拥有稳定的高素质工人,也才能越做越大、越做越好。企业将创造的利润更多地与员工分享,也符合国家倡导的共同富裕理念。这方面华为是一个榜样,创始人任正非被业界称为“最会分钱的老板”,据2020年华为工商变更信息显示,任正非持有华为0.88%的股份,华为的员工持股大会持有99.12%的股份。华为能成为世界一流的公司,“会分钱”当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
  最后,产业工人自身理念也应该有所改变。应该看到,随着我国产业升级的推进,一些在新赛道上崛起的制造业已经今非昔比,对高级产业工人的需求非常大,这是一片蓝海,可以说广阔天地大有可为。比如目前我国暂居领先地位的新能源汽车,其自动驾驶需要的绝不仅仅是简单的组装工人,新能源汽车装调和维修、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与运维这样的工位就异常紧缺,更遑论企业还需要大量机械类、材料类、化学类、电子信息类、能源动力类的人才。在微电子制造业、智能高端装备制造业、航天制造业、军工造船业等很多领域,我国都是追赶者,这些领域对高级技工的需求非常大,如能成为这些企业里拥有特殊技能的工人,又怎么会简单地以“打工人”自贬?
  说到底,随着我国人口红利的消退,低劳动成本驱动经济发展的时代已经过去,制造业产业升级成为必然要求,“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被首次写入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国家对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早已经出台多项政策,如《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等等。相信接下来,推动、落实产业工人升级的政策力度还会逐步增大,产业工人的升级必将支撑起中国制造业的转型升级。
 
专家论坛
 
我国全年宏观杠杆率增幅将呈现前高后稳态势
 
  证券时报8月5日刊发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张晓晶,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国家资产负债表研究中心秘书长刘磊联合撰写的2022年二季度中国杠杆率报告指出,2022年第二季度的宏观杠杆率从第一季度末的268.2%上升至273.1%,共上升4.9个百分点,上半年共上升了9.3个百分点。上半年杠杆率攀升的主因是经济增速下行、不及预期。2022年上半年宏观杠杆率为273.1%,共攀升9.3个百分点。其中,居民、企业、政府部门对杠杆率升幅的贡献分别为1%、70%和29%。从各部门债务增速看,私人部门都比高峰时期要低得多(甚至是历史低点),政府部门则更加“积极”;应警惕私人部门资产负债表衰退风险。
  根据情景假设,如果全年实际GDP能够达到4%的增速,即使下半年的政府债务在全年新增限额的基础上再额外新增1万亿元,杠杆率也能维持在273%的水平上;如果全年实际GDP增速仅为3.5%,政府债务额外增长1万亿元也仅会在下半年推动杠杆率上升1.2个百分点左右;如果经济出现超预期增长——最终实现5.5%的全年增速,则未来两个季度宏观杠杆率还会下降3个百分点左右。宏观杠杆率的前高后稳态势给政府部门继续发力“吃了定心丸”。
  三重压力下宏观杠杆率上升幅度较大
  2022年第二季度宏观杠杆率上升了4.9个百分点,从第一季度末的268.2%上升至273.1%;上半年共上升了9.3个百分点。同时,第二季度M2/GDP上升了5.2个百分点,从第一季度末的214.2%升至219.4%;存量社会融资总额与GDP之比也上升了4.8个百分点。
  居民部门杠杆率上升了0.2个百分点,从第一季度末的62.1%上升至62.3%,上半年共上升了0.1个百分点,已经连续8个季度在62%左右的水平上微幅波动。第二季度的居民债务增速进一步下降到8.1%,再创新低。
  非金融企业杠杆率上升了2.4个百分点,从第一季度末的158.9%降至161.3%;上半年共上升了6.5个百分点,恢复到2021年第一季度时的水平。企业票据融资大幅增长了39.4%,是企业部门杠杆率攀升的主因。
  政府部门杠杆率从第一季度末的47.2%上升至第二季度末的49.5%,上升了2.3个百分点,上半年共上升了2.7个百分点。其中,中央政府杠杆率从第一季度末的19.7%上升至20.1%,升幅为0.4个百分点;地方政府杠杆率从第一季度末的27.5%上升至29.4%,增幅为1.9个百分点。相比于2010年以来的第二季度增幅,今年第二季度政府杠杆率上升幅度最大,主要归因于地方政府专项债的加快发行。
  金融部门杠杆率方面,资产方统计口径由第一季度末的49.4%上升到50.2%,上升了0.8个百分点;负债方统计口径下的金融杠杆率由第一季度末的62.9%上升到64.2%,上升了1.3个百分点。今年以来整体资金流动性较为充足,金融杠杆率连续两个季度出现微弱上升。
  经济增速下行是杠杆率抬升的主因
  从杠杆率上升的态势来看,第二季度的升幅超过了第一季度,两个季度的增幅分别为4.4和4.9个百分点,上半年共上升了9.3个百分点,与之前连续6个季度去杠杆态势形成鲜明对比。宏观杠杆率大幅上升主要原因是经济增速下行压力加大,从分母端拉动杠杆率上行。尽管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和预期转弱的三重压力,今年前两个月经济复苏态势较为理想,但3月开始疫情等外部负面冲击加大,经济增速放缓,尤其是4月和5月份的经济增长大幅回落,6月份又开始恢复。第一季度实际GDP增速达到4.8%,第二季度实际GDP增速跌至0.4%,上半年经济增速为2.5%,远不及预期。
  债务增长较为温和
  债务是影响宏观杠杆率的分子端因素。从实体经济部门的总债务看,增速较为温和;从各部门债务增速看,私人部门都比高峰时期要低得多(甚至是历史低点),政府部门则更加“积极”,应警惕私人部门资产负债表衰退风险。
  实体经济部门总债务增速只及高峰时期平均增速的一半。在中央提出降杠杆、宏观杠杆率快速攀升态势得以扼制的3年(2017~2019年),总债务的复合平均增速为10.9%,2020年和2021年增速分别为12.8%和10.1%。今年上半年总债务增速为10.7%,而2016年之前10年(2007~2016年)的总债务增速则高达19.0%。可见,今年上半年总债务增速较为温和,并不是拉动杠杆率上升的主因。
  警惕私人部门资产负债表衰退风险
  部分居民面临资产负债表恶化的风险。从流量角度看,受经济下行的影响,部分居民可支配收入严重下滑,但名义债务支出是刚性的,导致偿债比例上升。今年上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463元,同比增速降至4.7%。与此同时,债务还本付息的支出并不会下降,导致居民的偿债率不断上升。从存量角度看,部分地区房价下跌,使得居民资产端恶化。当前,部分地区出现“断供”和“停贷”现象,尽管其背后的原因是复杂的,但部分居民资产负债表恶化必定是一个不可忽略的重要因素。
  预期居民资产负债表不会陷入衰退。与日本20世纪90年代出现的资产负债表衰退不同,当前我国居民部门尚未发生由于资产价格下跌而造成的资不抵债现象,居民主动去杠杆主要是受到疫情及未来收入预期的影响。过去30年,居民杠杆率一直处在逐步上升的态势。居民杠杆率更多与居民抵押贷款有关,这一杠杆率的“坚韧”更多展示的是房价的“坚韧”,但未来房地产预期可能会改变这一态势。尽管如此,在房地产市场保持相对平稳(并未出现明斯基时刻)的情况下,住房抵押贷款不会负增长;政府积极推动普惠小微贷款的增长,居民的个人经营性贷款仍将较快上升;并且,疫情终会过去,消费也会逐步恢复,短期消费贷的增长也是可期的。基于这些考量,居民杠杆率会保持平稳甚至略有上升,居民部门资产负债表不会陷入衰退。
  非金融企业注动加杠杆意愿有限。一是企业杠杆率的短期抬升并不能反映企业真实的投融资需求。今年前两个季度企业杠杆率虽然有所上升,但主要是由短期的票据融资拉动,并不能反映企业真实的主动加杠杆需求。二是企业收入和利润增长较快,但投资低迷。2020年以来,企业部门整体上的收入和利润增速都较高。但相应的投资增速仍较为低迷。在全部投资中,下行最为严重的是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反而逆势增长。最值得警惕的是民营经济的资产负债表衰退风险。
  全年宏观杠杆率增幅将呈现前高后稳态势
  随着下半年经济的继续复苏,我们预期全年宏观杠杆率上升幅度在10个百分点左右。鉴于上半年已经上升了9.3个百分点,下半年的宏观杠杆率将基本保持稳定,全年呈现出“前高后稳”的态势。根据我们的情景假设,如果全年实际GDP能够达到4%的增速,即使下半年的政府债务在全年新增限额的基础上再额外新增1万亿元,杠杆率也能维持在273%的水平上;如果全年实际GDP增速仅为3.5%,政府债务额外增长1万亿元也仅会在下半年推动杠杆率上升1.2个百分点左右;如果经济出现超预期增长——最终实现5.5%的全年增速,则未来两个季度宏观杠杆率还会下降3个百分点左右。宏观杠杆率的企稳给政府吃了定心丸,为政府部门继续发力提供了空间。
  防止资产负债表衰退
  当前阶段,避免发生金融风险、稳住宏观杠杆率的关键在于稳定经济增长,推动经济运行尽快回归正常轨道,将经济增速快速提升至潜在增速水平。就实体经济各部门而言,则要努力扩大消费与投资需求,防止“躺平”出现资产负债表衰退。
  就居民部门资产负债表而言,要稳杠杆,尤其需要通过房地产的基本稳定,以及政府在住房保障方面承担更多责任来促进居民部门稳杠杆。居民部门债务与房地产市场高度相关,稳住房地产就基本能稳住居民杠杆率;反过来说,居民杠杆率的稳定,也是房地产稳定的重要条件,二者互为因果。进一步而言,居民住房抵押贷款之所以是居民债务的“大头”,是因为政府在住房保障方面承担的责任还不够。政府如果能够在提供住房保障方面更有作为,则会减缓居民在住房方面的负债压力,从而优化居民债务结构,提升短期消费贷与个人经营贷的比重,促进经济恢复。对于部分居民资产负债表恶化甚至出现断供、信贷的问题,要抓紧做好应对预案,关键在于保市场主体,保就业,防止居民收入下滑。
  就企业部门资产负债表而言,关键在于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目前国企债务及融资平台债务仍在企业部门债务中占主要部分,因此企业部门在“结构性”去杠杆(降低僵尸国企和地方融资平台债务)的同时,也要“结构性”加杠杆(增加效益好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债务),激发民间投资的活力。首先,要改变目前房地产、平台经济等还处在政策预期不稳定的现状,推动各类资本良性发展、共同发展。其次,可根据“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国家重大战略等明确的重点建设任务,选择具备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采取PPP等多种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最后,仍需通过存量改革,打破垄断以及产业准入限制,给民营经济更大的发展空间。
  就公共部门资产负债表而言,可以更加积极有为。从债务角度看,政府部门还有充足的主动加杠杆空间,特别是中央政府应继续加杠杆,部分接替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扩张以及支持居民保障性住房建设。从资产角度看,公共部门应继续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今年5月国办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19号文),强调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对于提升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拓宽社会投资渠道、合理扩大有效投资以及降低政府债务风险、降低企业负债水平等具有重要意义。
 
王一鸣:中国经济在应对困难挑战中显现强劲韧性
 
人民日报8月2日刊发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王一鸣的文章指出, 今年以来,国际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内疫情多发散发,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增大。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经济思想科学指引下,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效实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顶住了经济下行压力。7月28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对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做好自己的事。
  有效应对超预期因素影响,实现经济企稳回升
  今年上半年,我国经济经历了较大幅度波动。1—2月主要指标明显回升,实现良好开局。3—4月受新一轮疫情等超预期因素影响,经济下行压力陡然增大,4月份主要指标深度下跌。5月份以来,随着疫情防控取得成效和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经济逐步企稳回升。从上半年看,我国经济总体保持恢复态势,物价基本平稳,就业形势好转,国际收支保持稳定。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2.5%,其中二季度增长0.4%;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1.7%,低于全年3%左右的预期目标;城镇新增就业654万人,6月份城镇调查失业率回落至5.5%,二季度以来逐月下降;外汇储备稳定在3万亿美元以上。在全球主要经济体通胀水平高企、滞涨风险明显上升的背景下,我国经济较快恢复,物价保持基本平稳,有效应对超预期因素影响,实现企稳回升,成绩来之不易。
  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企稳回升。面对新一轮疫情冲击,我国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持动态清零,动态调整优化防控措施,避免一刀切和层层加码,疫情防控更加精准科学。同时,加大稳增长政策力度,落实已经确定的政策,及时推出和实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着力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有关部门和地方迅速出台配套政策,靠前发力、适度加力,扩大有效需求,打通堵点卡点,提振市场信心,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推动经济加快恢复。
  加大保供稳价力度,保持物价基本稳定。为应对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上涨对国内物价的冲击,我国大力抓好农业稳产增产,加强粮食安全保障;加快煤炭优质产能释放,抓紧推动实施一批能源项目,加强能源保供稳价,有效缓解输入性通胀压力,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与美欧等西方国家通胀高企形成鲜明对比,充分体现了我国的制度优势。
  千方百计稳就业保基本民生。针对疫情冲击带来的就业压力,更加突出就业优先。加强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政策支持,通过稳市场主体稳就业保基本民生。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留工补助、留工培训等政策力度,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面向农民工扩大以工代赈,启动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坚决兜牢民生底线,大力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依法严厉查处哄抬物价等行为,继续上调基本养老金惠及约2亿人,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和改善。
  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为有效应对外部环境复杂变化和疫情冲击等不利影响,及时出台外贸保稳提质的政策措施,帮扶外贸企业应对困难挑战,助力稳经济稳产业链供应链,外贸进出口保持较快增长。持续改善我国营商环境,落实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外商直接投资增势强劲。
  总体上看,我国经济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企稳回升,稳住了宏观经济大盘,充分展现了中国经济的强劲韧性和巨大潜力,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随着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持续显现、宏观政策效应进一步释放,我国经济有望持续稳定恢复,加快向潜在增长水平回归。
  推动经济持续稳定恢复仍需付出艰苦努力
  当前,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我国经济恢复的基础还不稳固,稳住宏观经济大盘仍需付出艰苦努力。我们既要看到经济恢复面临的困难挑战,更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努力筑牢经济持续稳定恢复的基础。
  从外部环境看,当前全球经济增速明显放缓,通胀水平持续攀升。6月份美国CPI同比上涨9.1%,创40年来新高;欧元区调和消费者物价指数(HICP)同比上涨8.6%,创有记录以来新高。美联储等主要经济体央行加大加息力度,加快缩表节奏,偿债压力迅速增大,经济滞胀和衰退风险上升。世界银行最新下调今年全球经济增速至2.9%,比1月份预期低1.2个百分点。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对国际市场需求形成的收缩效应,不利于我国扩大出口。主要经济体收紧货币政策也可能通过资本流动和汇率等渠道影响我国经济金融稳定。
  从国内发展看,经济持续稳定恢复面临新的挑战。一是需求不足的矛盾仍然突出。消费需求恢复仍需加力,投资回升动力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仍然较多。受能源原材料、用工成本上升和订单不足影响,企业盈利水平下降;接触性服务业恢复较慢,小微企业经营仍面临困难。三是经济恢复的动力亟待增强。与2020年疫情冲击后的情况相比,本轮经济恢复的动力结构发生变化,平台经济增势减弱,出口扩张空间收窄,亟须培育新的增长点。四是重点群体就业压力增大。16—24岁人口城镇调查失业率有所上升,对消费需求恢复形成新的制约。五是价格结构性上涨压力增大。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对我国的输入性影响逐步显现,通胀压力有所上升。此外,一些领域的风险逐步暴露,有效防范和管控风险的任务十分艰巨。
  尽管我国经济恢复面临多方面困难和挑战,但综合判断,我国发展仍具有诸多战略性有利条件,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2020年以来,在应对疫情等重大冲击中,我国既积极推出有利于经济稳定的政策,政策发力适当靠前,又坚持不搞“大水漫灌”,保持政策规模和力度合理适度,增大了政策回旋空间。我们完全有条件有能力克服当前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推动经济运行尽快回归正常轨道。
  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争取全年经济发展达到较好水平
  7月28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巩固经济回升向好趋势,着力稳就业稳物价,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力争实现最好结果。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以饱满精神状态开展工作。
  推进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出台的时间还不长,有的政策还没有完全落地,有的还有较大实施空间。保持宏观政策调节合理适度,推动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还将释放更大政策红利、显现更大政策效果。我们要加强宏观政策调节,既重视短期政策效应,又关注中长期效果;推动经济稳定恢复,既加强逆周期调节,又预留跨周期调节的政策空间;推动经济运行回归正常轨道,既确保宏观政策有力有效,又不能透支未来。要保持战略定力,避免被短期指标变化牵着鼻子走。协同推进宏观政策调节和深化改革,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当前,增加有效投资仍是加快经济恢复的关键。要继续加大交通、水利、市政管网等基础设施投资和民生补短板项目投资,有力有序推进“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建设,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积极拓展新的有效投资空间,适度超前布局5G、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全国重点实验室、大科学装置等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项目资金要素保障,用好新出台的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形成有效投资实物工作量。增强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落实落细促消费政策,引导商贸流通企业、电商平台等向农村延伸,促进消费加快恢复。
  深化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越是面临困难挑战,越要坚定不移推进改革,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要继续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进科技成果产权激励制度改革,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促进数据高效流通使用。在推动已出台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举措落地的同时,积极推出一些提振市场信心的改革举措,出台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具体措施,鼓励平台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加大稳就业稳物价力度。稳就业稳物价,是促进经济持续稳定恢复的重要保障。要加大稳就业政策实施力度,坚持通过稳市场主体稳就业保民生,帮扶市场主体纾解困难,扩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保缴费阶段性减免、扩岗补助等政策效应。鼓励发展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增强就业弹性。持续加强粮食安全保障,大力提升能源供应保障能力,保持物价平稳运行在合理区间。
  加快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我国数字化转型正在从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扩展,先进的传感技术、数字化设计制造、机器人与智能控制系统等的应用日趋广泛,推动制造模式发生革命性变革,生产组织向网络化扁平化平台化转型,基于工业互联网的产业生态加快构建。要加快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加大对制造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政策支持。我国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发展迅猛,要顺势而为,支持其发展,加快培育绿色增长新动能。
 
统筹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
 
  基础设施建设是国民经济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引领性产业。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统筹发展和安全,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发展模式,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打下坚实基础。这为新发展阶段统筹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提供了重要遵循。建设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不仅有利于拉动有效投资、挖掘内需潜力、促进产业升级,而且有利于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增加就业、增强可持续发展和安全发展的能力。
  整体水平跨越式提升
  经济日报日前发表中国国际发展知识中心副主任魏际刚文章表示,经过新中国成立以来70余年的持续发展,中国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取得了一系列成就,基础设施规模扩大、技术水平不断提升、综合效益持续显现,长期存在的供需矛盾得到缓解,许多领域的瓶颈制约得到消除。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在重大科技设施、水利工程、交通枢纽、信息基础设施、国家战略储备等方面取得了一批世界领先的成果,基础设施整体水平实现跨越式提升。
  一方面,实现了规模化、网络化发展。中国"十纵十横"综合运输大通道基本贯通,"八纵八横"高速铁路主通道加快建设,"首都连接省会、省会彼此相通,连接主要地市、覆盖重要县市"的国家高速公路网络、"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为主体的内河航道体系加快形成,现代化国家综合机场体系加快构建。截至2021年年底,全国公路总里程约528万公里,公路密度约55公里/百平方公里;中国铁路运营里程突破15万公里,其中高铁运营里程超4万公里,占世界高铁运营里程的三分之二以上;内河航道通航里程达到12.8万公里;境内运输机场达到248个。同时,中国现代信息通信体系逐渐完备,能源领域和水利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也日趋完善。
  另一方面,服务能力与水平持续增强。中国铁路客运周转量、货运发送量、货运周转量、运输密度均居世界第一位。以国家高速公路为主体的高速公路网络已经覆盖了98.8%的城区人口20万以上城市及地级行政中心,连接了全国约88%的县级行政区和约95%的人口。航空服务网络覆盖全国92%的地级行政单元、88%的人口、93%的经济总量。2021年,中国平均每天有超过6.9万艘次船舶进出港,飞机起降2.68万架次,快件处理接近3亿件。
  与此同时,中国基础设施领域的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形成了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成果,在一批关键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部分领域发展水平跃居世界前列。
  新形势提出新要求
  文章指出,中国已经进入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安全都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需要看到,中国基础设施同国家发展和安全保障需要相比还不适应,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还面临不少挑战。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在传统基础设施建设上还有"欠账",无论从量上看,还是从质上看,我们与发达国家都存在差距。基础设施发展总体上比较粗放,系统性、联通性、协同性还不够强,综合程度较低,各类基础设施之间尚未形成统一规划、分工衔接与功能互补的良性关系。基础设施建设结构尚不合理,过剩与短缺并存,重硬件轻软件、重干轻支、重客轻货等现象依然存在。空间布局尚不平衡,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和边远地区基础设施的可获得性和服务均等化有待加强。一些重要基础设施的服务保障能力不足,精细化、系统性管理能力有待提升,国际竞争力也有待增强。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发展,中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任重道远。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加速创新,日益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产业互联网等方面的新型基础设施竞争已经成为国际竞争的焦点之一,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日益凸显。
  还要看到,随着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加快推进,中国发展的内外部环境也发生了深刻复杂变化,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不断积累,绿色低碳发展趋势要求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的绿色发展水平,人口结构变化、消费趋势变化等促使多元化、个性化服务需求不断增加。这些都对中国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对此,我们需统筹发展和安全,系统谋划、整体协同,精准补短板、强弱项,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发展模式,调动全社会力量,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安全效益相统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加强支撑保障能力
  文章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增强基础设施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支撑保障能力,在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全过程体现人民诉求、满足人民需要,让人民充分享受到基础设施发展的成果。
  一是要科学规划、适度超前。在科学规划方面,要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全生命周期,统筹增量和存量、传统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功能配置、规模结构,创新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更新等各环节。在适度超前方面,要布局有利于引领产业发展和维护国家安全的基础设施,同时把握好超前建设的度,实现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协调联动。
  二是要完善体系、优化结构。需统筹点线面网、城市农村、东中西、沿海内地、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国内与国际等,既要避免重复建设导致的结构失衡,又要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精准补短板,着力提高基础设施的供给质量和运行效率,更好发挥基础设施的协同效应。特别是要加强运用新科技、满足新需求、促进新消费、创造新模式、形成新动能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要促进协同、融合发展。要实现多轮驱动,发挥政府和市场、中央和地方、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等多方面作用,分层分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要充分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牵引作用,推动新型基础设施与传统基础设施融合发展,正确处理基础设施之间的替代、互补、协调关系,强化资源共享、空间共用、互联互通。要注重效益,既要算经济账,又要算综合账,切实提高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综合效益。
  四是要实现绿色智能、安全可靠。需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基础设施领域的应用,加快形成适应智能经济发展需要的基础设施体系;统筹协调各领域、各地区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强化用地、用海、用能等资源要素保障,同时推动基础设施节能降耗、绿色低碳发展。需坚持创新驱动,加大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提升基础设施领域的技术自主可控水平。需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加强重大风险预测预警能力,推出切实管用的应对预案及具体可操作的务实举措,提升基础设施保障国家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刘尚希认为资产负债表应成为当前政策的一个着力点
 
  据报道,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7月30日在"2022青岛·中国财富论坛"上表示,资产负债表是当前经济运行中的一个核心问题。资产负债表的收缩与扩张决定了经济是收缩还是扩张。从这个角度看,资产负债表应成为当前宏观政策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也应成为当前政策的一个着力点。只有资产负债表得到修复,经济才能稳得住。
  "资不抵债,企业就会破产。"刘尚希表示,资产负债表决定了企业是否可以持续经营。从宏观经济的角度看,如果资产负债表出现普遍收缩,那么经济也会收缩;如果资产负债表出现普遍扩张,那么经济也会增长。资产负债表正变得越来越重要。资产负债表的重要性还在于它自身发生了一个重要变化。
  刘尚希说,资产负债表从过去的一个财务概念,变成了一个金融概念。从财务学的角度看,资产负债表的计量基于历史成本法。财务学内的资产负债表对于经济变化的反映是不明显的。但资产负债表从财务概念变成金融概念后,对经济的敏感性增强,特别是对资产和债务的确认与计量规则发生了变化,使得资产负债表呈现出显著的顺周期特征。
  他表示,当宏观经济出现一些风险时,受到影响的资产负债表可能会急剧收缩,收缩可能引起连锁反应,导致一连串企业甚至行业资产负债表收缩,引发经济下行压力。相反,当经济上行时,资产负债表扩张,对企业资产的估值开始基于未来的价值,经济也会相应扩张。因此经济的收缩或扩张建立在资产负债表的基础之上。
  "因为资产负债表的特性发生了变化,在经济金融化的背景下,我们很难再从传统的财务角度理解资产负债表,而要从金融的角度去理解资产负债表。"刘尚希表示,这一角度的转变非常重要。资产负债表之所以成为各种不确定性和风险的放大器,就是因为它的金融属性大大增强。
  刘尚希表示,更重要的是,资产负债表是关联的。从部门的角度来看是关联的,各国的资产负债表也是关联的。通过这种关联,风险会相互传递。因此,资产负债表尤其是头部企业资产负债表所带来的影响值得高度关注。如何及时处置资产负债表的恶化,特别是头部企业资产负债表的恶化,是遏制市场风险公共化的一大关键。对于企业出现的问题,要从宏观和整体的角度去判断,要看到一些风险带来的连锁反应可能会冲击整个宏观经济。
 
加速谋划布局未来产业新赛道
 
  经济参考报日前发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商学院白宇轩、夏杰长文章指出,未来产业是指依托颠覆性技术及其产业化引领新需求、创造新动力的先导性产业。由于具有颠覆性和高增长性,未来产业已成为影响中国能否在新的世界格局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关键。谋划未来产业新赛道,加快布局未来产业,有利于培育壮大中国经济新增长点,形成发展新动能。当前,应以创新为动力,科技为核心,把握住这次历史性机遇,推进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抢占未来产业新赛道:中国潜力巨大
  经济方面:基础扎实,为未来产业提供坚实保障
  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互为条件。技术创新是实现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和工具,经济发展提供科技创新所需的各类资源要素。中国经济长期稳定发展为未来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未来产业所代表的新技术为未来经济增长提供新动能,其特有的高爆发性、成长性和颠覆性将会成为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第一,中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为未来产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条件。通过提高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的参与度与合作度,中国在未来核心科技领域将拥有较强的创造力和竞争力;分配制度激励了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创新的积极性,调动更多有能力的科研主体加入到创新活动中来;政府与市场相互配合,既可以通过市场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挑选出有前景的新技术,又可以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解决一系列市场失灵问题,加快中国在未来产业崛起的步伐。
第二,中国在传统行业方面的后来者优势带来了经济积累,同时节省了一定的时间、人力和物力。改革开放后,中国积极学习、消化、吸收和积累上一轮科技革命中先发国家的经验并进行再创新,不但推动经济高速增长,为新的科技革命储备了一定的经济基础,而且成功培养了一批拥有高技能、高创新能力的科技人才,为中国的科技创新注入了活力和自信。近年来,中国的高技术产业研发投入强度不断提高,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开发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这些都离不开经济实力的增强。在发展未来产业的过程中,中国应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优势,全面促进科学技术进步。    
政策方面:多方位布局,政策引导未来产业大发展
  实践表明,合理的功能性科技政策可以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近些年,政府在发挥大国优势的同时,还根据不同情况设计差异化方案,利用各地独特的资源,保证地方采取适宜的政策支撑未来产业健康发展,并且取得了初步成效。
  第一,科技政策体系优化升级,助力未来产业新技术快速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坚持创新在中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鼓励科学技术研究开发,鼓励学科交叉融合并相互促进,强调基础研究的重要地位,明确科研人员和团体的义务和权利,为未来产业的研究与成果转化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保障。除了国家层面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各地政府也纷纷抓住未来产业发展初期的机遇,抢占先机,提前布局新一轮技术发展赛道,发布了多项政策支持鼓励前沿技术创新。
  第二,科技人才政策不断完善升级,为未来产业发展提供创新来源。科技人才引领未来产业发展,是高新技术创新的关键。中国不断鼓励打造优秀高层次人才队伍,着眼于培养和吸引战略性科学家,健全人才机制,持续完善人才激励、引培等机制,多点发力,为科研人员提供良好的创新环境。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科研人员的创新环境建设,积极为科研人员"减负松绑",不断给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赋能,完善科研人员激励制度,增强未来产业新技术研发人才的创新活力。
  第三,各地积极鼓励金融与科技创新有效合作,投融资体系不断完善,夯实未来产业研发和成果转化的资金支撑。解决资金问题有利于提高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创造性,调动科技公司开展研发活动的积极性。一旦新技术成果转化成功,其带来的经济效益将呈指数级增长。金融投资与科技的融合打通了科研与市场间的障碍,形成了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
  科技方面:科技成果显着,为未来产业蓄力
  中国科技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整体创新能力显着提高。中国坚持走自主创新的道路,不断完善创新体系、释放创新潜能、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科技成果大量涌现,成果转化率不断提高。
  第一,中国科技创新的规模优势突出。中国拥有规模庞大的科技人才队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了人才红利的转变,激发了全社会创新创业的热潮,为发展未来产业注入了活力、动力和潜力。未来产业的发展不仅包括从0到1的创新过程,还包括从1到N的产业化过程,这就凸显了中国的另一大优势,巨大的市场需求,强大的购买力,进而形成规模经济,用较低的研发成本有效拉动供给侧研发和生产。另外,中国拥有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为未来产业发展提供了关键支撑。现阶段,中国正不断发挥大国优势推动科技创新,凝心聚力,建设全球科技创新高地。    第二,中国在未来产业的部分新技术领域已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目前,中国的5G基站数量领跑全球,建立了全球最大的5G独立网络,在5G的产业能力和应用创新方面均已产生巨大优势。同时,中国的人工智能、超级计算机、新能源等科技产业正在蓬勃发展。中国深刻认识到,自主科技创新所带来的扩散效应远大于引进技术所带来的溢出效应,未来产业这一新赛道的出现是中国赶超发展的重大机遇,无疑要把握住这次"换道超车"的机会。
  未来产业新赛道的发展思路
  文章指出,未来产业作为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在中国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动力引擎作用极为突出,有必要对其进行全面系统地研判,并找出一条适合的发展思路。
  完善未来产业政策体系
  根据未来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制定不同功能的政策。在新技术处于研发阶段时,应采用鼓励创新的相关政策支持其度过不确定性高、风险较大的研发阶段,而在其产业化阶段,应及时实施积极的产业政策帮助其成功进入市场。在政策的制定过程中,为了政策的适配性和可实施性,要鼓励真正从事未来产业研究的人才参与到相关政策制定中,避免产生政策失真、与现实脱节等情况。
  强化基础研究,瞄准关键核心技术
  中国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仍有较大进步空间。高校作为科研人才聚集、科研环境优越的创新机构要打破学科壁垒,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鼓励相关学科针对未来产业新技术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突破。同时,要发挥企业在创新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推动企业与高校密切合作,激活企业的创新活力,释放企业的原创潜力。坚持问题导向,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持续推进"揭榜挂帅"的创新机制,将有限的资源优先投入到突破最紧急、最迫切的重要短板技术中去。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弘扬企业家精神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在发展未来产业中的积极作用,推动中国成为世界科技创新策源地和国际前沿产业领导者。企业既是创新主体也是市场主体,不仅参与科技创新的研发投入、技术攻关,还要参与科技成果的转化,因此在发展未来产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广大科技企业应积极向未来产业转型升级,拓展路径,推动未来产业多元化发展,通过科技创新为企业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和竞争力。龙头企业和领军企业是带动未来产业迅猛发展的重要引擎。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企业家精神,与时俱进的企业家精神是带领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的重要因素,要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
  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资金支持是推动未来产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化的重要保障。资金支持不仅包括国家及各地政府的补贴、税收减免等政策支持,金融机构也是未来产业融资的重要渠道,通过各种科技金融类的产品支持,科创企业可以顺利解决融资难度大、资金渠道匮乏的问题,目前中国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已取得一定成效,未来还需继续加强金融机构在未来产业发展中的参与度。
  建设世界人才高地
未来产业的发展,归根结底依靠创新型人才,不仅要培育引进具有创新能力的科研人员,同时也需要培育引进具有科技发展战略才能的人才。中国应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从人力资源大国迈向人力资源强国,建设世界高端人才和创新型人才高地。健全与时俱进、与未来新兴产业发展高度匹配的人才支撑体系,有效解决中国高端人才的结构性短缺问题。兼备较强的专业技能和长远的统筹规划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是中国在未来产业领域取得成功的关键,因此,还要着重培养和引进可以在未来产业政策制定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战略科学家。
 
打造高质量发展三层竞争力
 
经济参考报8月2日刊发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贾品荣的文章指出,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发展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变化,面临许多新的重大问题,需要寻求新的动力源,提高竞争力。当前,在中央强调科技自立自强的背景下,应及早谋划,全面提质增效,打造创新与人才竞争力;要抓紧实现低碳发展转型,形成“双碳”竞争力;审时度势,加快形成“双循环”竞争力。
  打造创新与人才竞争力
  创新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动力,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最重要的是依靠科技进步。科技创新是解决我国产业层次偏低、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等迫切问题,兼顾发展速度与质量、统筹发展规模与结构的关键。当前,新一轮工业革命蓄势待发,重大颠覆性技术不断涌现,必须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而创新能力和创新人才不足是制约创新的关键因素,打破束缚创新的体制机制顽疾,加快吸引培育创新人才,已成为必须深入思考的问题。
  以北京为例,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布高精尖产业“10+3”政策,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医药健康“双发动机”,系统推进“三城一区”主平台、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主阵地建设,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科创30条”、“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28条”等系列法规政策。上述政策的实施有力推动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极大提高了北京的创新与人才竞争力,为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打造创新与人才竞争力关键要做好以下工作:第一,持续提高基础研究在科技投入中的比重。第二,积极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有效衔接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将科研成果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第三,大力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实体企业。第四,加大对创新型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在高质量发展中,应由依赖资源消耗为核心的单一发展模式转向以创新驱动为主的增长模式,为教育、人才和科技优势全面释放搭建空间,通过政策、资金工具的科学及合理利用,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在创新驱动中提升新旧动能转换率。
  打造“双碳”竞争力
  高质量发展和五大发展理念紧密相连,特别是绿色发展在高质量发展中具有优先性。资源与环境经济学认为,环境对经济发展存在两方面促进作用:第一,自然生态系统是社会经济系统的承载本体,其发展质量的高下在很大程度上也决定了社会经济系统的高质量与否;第二,生态环境因素可以通过适当的政策渠道内化到社会经济系统中,环境管治的不同模式与手段会影响经济发展的方向和速度。高质量发展不仅关注经济增长,同时关注资源、环境、生态、社会等,将环境发展等充分纳入了内涵。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之间存在着良性互动关系。
  近年来,北京在推动环境高质量发展方面持续上水平。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完成的《2022北京高质量发展报告》显示:在环境质量方面,北京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全面下降,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增加,总污染减少;地表水质持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辐射环境质量保持正常;自然生态环境状况良好。在污染防治举措方面,强化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控制,有效削减地区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的排放,污水处理率提升,河湖水环境明显改善。在资源利用改善方面,推进区域能源结构清洁化改革,再生水利用量持续提升。在环境管理状况方面,北京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投入力度,完善政策绿色采购制度,建立绿色金融债券担保机制,推动环境高质量发展持续上水平。
  把握“双碳”目标需要从三个方面着力:一要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主要是大气环境、土地环境、水环境,扩大生态保护用地,特别是加强对城市绿心的建设和保护,筑造城市生态保护屏障;二要加快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较严重产业的转型和升级,严控新的双高项目审批,企业既要审视投资选址和可落地性,也要审视投资的产品结构,加强单位能耗的附加值;第三,促进新兴绿色产业发展。通过绿色改造等方式,完成高消耗高污染企业生产工艺技术的更新改造,逐步实现绿色生产、清洁生产,挖掘新兴绿色产业对提高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保效益的作用,最终建立起绿色与效率并存、经济与环境协调的产业体系。
  打造“双循环”竞争力
  当前,我国正在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外循环体系和内循环体系之间存在相互促进的作用。一方面,国内市场和生产的扩大,可以增强产业竞争力。提高产业配套能力,为进一步扩大出口创造条件。国内研发和技术设备投资的增加,可以带动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的提高,推动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另一方面,出口可以直接带动就业,提高居民收入,拉动国内消费;外需扩大形成的规模经济和产业集聚效应,有利于降低中、高档消费品价格,促进国内消费结构的升级;外需作为最终消费需求,对相关产业及其上下游产业的投资需求具有引导作用和乘数效应,制成品出口增加形成的技术外溢效应,可以带动国内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发布的《2021北京新经济指数报告》显示,北京新经济发展符合中国经济变革的内在规律性要求,适应中国经济从国际大循环为主向国内大循环为主的转型需求。北京在向国内大循环进行战略转型时,需要新经济产业的创新主体共同努力,发挥自立自强精神,坚持自主研发自主创新。
  提升“双循环”竞争力重点从四个方面着力:第一,增加本土制造业投资,提升全产业链竞争力,提升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推进高端制造发展,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攀升。第二,着力推进城乡高质量发展,拉动消费需求,产生较大规模的内需。第三,以设立自由贸易区为标志打造开放型经济区域升级版。充分发挥金融贸易、先进制造、科技创新等重要功能承载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建设开放度最高的投资贸易便利、货币兑换自由、监管高效便利、法制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园区,拉动区域开放发展。第四,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以经济走廊为依托,以交通设施为突破,以建设融资平台为抓手,以人文交流为纽带,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打造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开放的全面开放新格局。
 
中小企业
 
北京发布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
 
  近日,北京市经信局发布《北京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
  市经信局介绍,该政策是为引导北京市中小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方向发展,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助力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培育一批在细分行业内技术实力强、产品质量好、服务水平优、市场份额高、品牌影响大、发展前景广的中小企业。
  《实施细则》显示,优质中小企业是在产品、技术、管理、模式等方面创新能力强、专注细分市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次组成。其中,创新型中小企业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位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核心力量。
  如何培育更多优质中小企业?对此,北京市将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统筹协调财税、金融、技术、产业、人才、用地、用能等政策工具,加强部门协同、市区联动,提高政策精准性和有效性,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加大优质中小企业支持培育力度,构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增强企业获得感。
  对于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北京市将加大普惠支持服务力度,推动企业加快成长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此外,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以享受到的支持和鼓励措施主要包括:纳入市级或区级"服务包"、纳入各级财政相关资金支持范围;政府购买服务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提供的公益性服务;获推荐申请"专精特新贷""专精特新保""专精特新险"等信贷支持、担保增信、融资对接、投资推介、出口信用保险类金融信贷服务。
  在企业关注的上市挂牌方面,市经信局也将协调交易所、股转系统、证监局等企业辅导备案、挂牌上市主管机构,共同推动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市和挂牌工作。比如,推荐在新三板挂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支持企业到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为企业股改、挂牌和上市提供专项服务;协调交易所为每家已经到证监局申报辅导备案的企业配备上市咨询联络专员提供专业指导,实现报辅企业联合走访全覆盖;支持上市公司、龙头企业围绕上下游产业链开展并购重组,支持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方式进入资本市场;支持以发行交易所公司债和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
 
经贸态势
 
9月1日起我国给予多哥等16国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
 
  8月1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按照《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最不发达国家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1年第8号),根据我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换文规定,自2022年9月1日起,对原产于多哥、厄立特里亚、基里巴斯、吉布提、几内亚、柬埔寨、老挝、卢旺达、孟加拉、莫桑比克、尼泊尔、苏丹、所罗门群岛、瓦努阿图、乍得和中非等16个最不发达国家的98%税目产品实施零关税。
 
投资视点
 
天津宣布集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为推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964号)落实,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8月2日,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市场监管委联合宣布集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交通物流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水运、公路、航空、铁路等领域落实助企纾困有关降费优惠政策不到位、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费用或重复收费、为规避政策规定拆分收费项目、不执行或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等问题。查处部分企业利用承担疫情防控任务巧立名目违规收取多种费用、随意提升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行为,严禁有关单位以疫情防控为名向交通物流企业实行强制摊派等,切实保障货运物流畅通高效。加大海运收费监管力度,督促船公司、港口、船代、货代、堆场、报关等环节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制度,依法查处不按公示价格标准收费、随意增加收费项目或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二是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加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领域红线内外接入、建设安装、更新改造、维护维修领域等价格监管,重点整治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利用垄断地位转嫁应由自身承担的费用、自定标准自设项目收取费用、对计量装置及强制检定违规收费等行为。重点整治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违规加价等问题,查处以用电服务费等名义向用户重复分摊收费、未落实电价收费公示制度、清退已收取的不合理费用不彻底不及时等行为。
  三是地方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结合财政部及天津市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在已有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整治降费减负助企纾困政策未有效落实、采取打折扣搞变通方式侵蚀降费减负红利、相关政策红利未及时有效惠及市场主体等问题,严禁违反收费基金立项审批权限自立名目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提高征收标准等,确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落到市场主体。督促指导各区和有关单位加强财政收支预算管理,严肃查处违规下达收入目标任务、违规以财政支出方式实施与企业缴纳税费挂钩的返还政策、征收过头税费、集中开展逐利式乱检查乱罚款、向市场主体强制或变相摊派等加重市场主体负担的行为,坚决禁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四是金融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商业银行未按规定披露服务价格信息、超出价格公示标准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未提供实质性服务而收费等问题,查处利用优势地位转嫁应由银行承担的费用、贷款强制捆绑金融产品或服务、未落实国家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银行服务收费优惠政策和措施、执行内部减免优惠政策要求不到位等行为,督促银行不折不扣落实减免服务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等政策要求,规范服务价格管理和收费行为,进一步加强服务合作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五是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在已有清理整治工作基础上,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问题"回头看",重点整治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委托事项及其他行政影响力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以及强制或诱导企业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等收费活动,强制市场主体为行业协会商会赞助、捐赠,强制市场主体付费订购有关产品等行为,督促行业协会商会进一步规范会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等。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超过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违规收费、向市场主体转嫁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费用、将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等行为。
 
陕西发布推进企业上市挂牌三年行动计划
 
  日前,陕西省政府印发推进企业上市挂牌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描绘出未来陕西资本市场发展蓝图。
  该行动计划明确了推动企业股改规范、强化企业联合培育、跟踪服务重点企业、着力推动国企上市、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大力发展私募基金、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协调服务、强化责任落实九项重点任务,以充分发挥上市(挂牌)公司在践行新发展理念中的排头兵作用,力争完成引领带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总体目标。
  根据计划,陕西省将力争三年新增境内外上市企业38家以上、"新三板"挂牌企业54家以上,省级上市后备企业超500家。
  计划显示,陕西省将深入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专项行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股改,加大股改企业激励,将股改企业及时纳入上市培育体系。加强省级上市后备企业的动态管理和培育服务,按照规定和程序定期遴选发布后备企业名单。相关部门将跟踪服务重点企业。紧盯与保荐机构签约企业,每年推荐辅导备案企业不少于30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织重点企业"走进沪、深、北交易所"。用好企业政务服务绿色通道机制,加强在审核、待注册企业跟踪服务,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议"原则,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及时协调解决重点企业上市过程中所遇问题。
  在推动落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展质量提升方面,三年行动计划将上市工作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企业,督促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严格落实。定期梳理国资国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鼓励引导国资国企赴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力争竞争类企业资本证券化率每年提高20%。深入推进陕西西安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大力推进驻陕央企和陕西省各级国有企业市场化并购重组、独立或分拆上市。鼓励各级国有企业合作设立并购重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
  根据计划,陕西省鼓励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配股、发行可转债等方式进行再融资,加大实体经济产业项目投资,引导上市公司在稳增长、促就业和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2022-2024年,力争全省上市公司每年股票融资不少于200亿元。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支持依法合规按程序迁入产业协同性强的省外上市公司。推动"新三板"基础层挂牌企业及时"晋级"创新层,为企业加快上市创造条件。
  除此之外,陕西省还计划在2022年底前,出台《关于促进私募股权投资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建立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工商登记会商机制。加大对创业投资支持力度,引导和支持在关键技术、核心领域和自主创新等方面重点布局,聚焦支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推动设立上市后备企业股权投资基金,为私募基金和后备企业提供"跟投""领投"服务。扎实推进私募基金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严厉打击名基实储、资金池、自融自用、侵占挪用基金财产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立"硬科技"投资联盟,引导全国知名创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陕设立分支机构。充分发挥秦创原路演中心的功能,为各类路演对接提供信息技术和综合服务保障。
 
陕西发文贯彻落实推进工业文化发展实施方案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工信部等8部委印发的《推进工业文化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和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文化陕西工程的有关意见及要求,日前,由陕西省工信厅牵头,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8家单位联合印发《陕西省贯彻〈推进工业文化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提出,力争到2025年,全省工业文化支撑体系基本完善,工业文化新载体新业态更加丰富,"陕西制造"的文化品位和设计水平显著提升,建设工业文化元素丰富、设施完备的研学基地(创意园区)20个,打造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工业(企业)博物馆20家,创建主题鲜明、特色明显的工业旅游示范基地50家以上,初步形成工业文化繁荣发展的新格局。
  《行动计划》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工业文化研究教学,开展工业文化对工业软实力提升和制造强省建设支撑作用的研究,加强研究成果转化应用,夯实工业文化发展基础;加强工业文化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支持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等将工业文化有机融入相关课程,探索打造工业文化精品课程和专业人才培训教育新模式、新路径;深化产教融合,支持咸阳市加快推进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支持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联合行业龙头企业创建现代产业学院。同时,提升工业精神引领作用,建立工业文化基础资源库,建立工业遗产分级保护机制,科学活化利用工业遗产,加强工业遗产品牌建设,建立健全工业博物馆体系,持续创建工业旅游示范基地,支持建设工业文化研学基地,发挥工业文化赋能产业发展作用,加强工业文化与创意设计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工业文化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新阵地。
  《行动计划》要求,加强政策支持,发挥省级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工业文化产业领域,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政策,推动工业文化重大项目建设。落实鼓励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财税扶持政策,鼓励各地创新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对工业遗产等工业文化相关工作支持力度。
 
河南出台17条政策支持现代物流强省建设
 
  据悉,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优势再造战略有关部署,加快建设现代物流强省,发挥枢纽经济优势,发挥物流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7月3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支持现代物流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助力物流行业增效能、上台阶、抢高地、迎新机。
  若干政策共17条,从建设高能级物流枢纽基地、引育高水平物流市场主体、汇聚高质效物流发展势能、打造高素质物流人才队伍、营造高标准物流发展环境等五方面提出要求。
  若干政策指出,对国家、区域物流枢纽和省级以上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内,总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的高标准第三方仓储、智能化仓储、保税仓储等物流公共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河南省将按照不超过总投资额30%的标准给予补助,最高可达500万元。
  根据该政策,将国家、区域物流枢纽和省级以上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等重大建设项目,优先纳入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名单。鼓励各地采用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等方式为物流企业提供土地。
  在引育高水平物流市场主体方面,对新设立的全国物流50强和货运代理物流100强企业区域总部,河南省将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对新晋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5A级物流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00万元、50万元奖励。
  同时,河南省将现代物流业列为职业技能培训重点,每年培训物流从业人员1万人次以上,争取实现物流行业持证从业人员占比超过60%;建立柔性灵活的人才激励机制,将高层次物流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的引进纳入河南省招才引智活动。
  为营造高标准物流发展环境,河南省将提高城市物流配送能力,推广使用城市配送货车"交管12123"电子通行码,提升应急物资运输通行证核发效率。建立城市配送车辆分类管理机制,在不影响其他道路使用主体路权的情况下,为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鲜活农产品、邮政快递等配送车辆设置专用路外装卸区域。
  继续实施高速公路货车差异化收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钢材、粮食、化肥、集装箱等竞争性货源,给予铁路运价优惠,最高下浮30%。
 
"十四五"时期山西省重点建设20个奶业大县
 
  据悉,山西省农业农村厅近日印发《山西省"十四五"奶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省奶牛存栏达到50万头,全省奶类产量达到180万吨左右,百头以上规模养殖比重达到75%左右;泌乳牛开展生产性能测定比例达到45%以上,规模牛场奶牛年均单产由6.5吨提高到8.5吨左右;年加工乳制品能力达到150万吨;全面建立养殖加工利益联结机制,生产经营秩序全面规范,奶业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根据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重点建设20个奶业大县。包括朔州市朔城区、怀仁市、山阴县、应县;大同市云冈区、云州区、平城区、新荣区、广灵县、阳高县、天镇县;忻州市忻府区、繁峙县;晋中市榆次区、太谷区、平遥县、祁县;太原市小店区、尖草坪区;临汾市翼城县。同时,鼓励其他地区奶业均衡发展。
  《规划》提出了9个建设重点,即加强良种繁育及推广、提升奶牛养殖水平、加快优质饲草料产业发展、搞好粪污综合利用、加强奶牛疫病防控、推动乳制品加工业发展、创建自主乳品品牌、强化质量安全管理、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到2025年,建设高产奶牛核心育种场2个、省级良种扩繁场5个、单产水平10吨以上的高产奶牛核心群5个。全省奶牛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利用率达到85%,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稳定在98%以上。
 
广州发布促进综保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据悉,广州市商务局8月1日发布《广州市促进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综保区创新建设。
  广州市现有的黄埔、南沙、白云机场三大综保区,近年发展迅猛,特别在当前经济整体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成为全市外贸经济增长亮点。
  《实施意见》从发挥内外贸链接作用、优化功能定位、促进业态发展、推动多元化发展、持续优化监管、完善配套保障、加强招商推介7个方面提出23条举措。一是在发挥内外贸链接作用方面,提出助力畅通外贸供应链物流通道、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综保区联动发展、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3条措施。二是在优化功能定位方面,提出科学合理布局、打造功能特色、融入区域发展3条措施。三是在促进业态发展方面,提出发展保税研发、发展保税维修、发展物流分拨、提升跨境电商能级4条措施。四是在推动多元化发展方面,提出发展保税租赁、发展保税展示、推进期货保税交割业务、构建多式联运体系4条措施。五是在持续优化监管方面,提出推广数字技术应用、创新贸易监管模式、培育更多AEO认证企业3条措施。六是在完善配套保障方面,提出保障土地资源、保障绿色集约发展、加大配套支持力度、加强人才引进4条措施。七是在加强招商推介方面,提出统筹招商引资、推动复制推广2条措施。
  《实施意见》在推动综保区整体建设求创新谋突破。一是发展上注重新业态。支持区内企业开展高技术、高附加值、符合环保要求的保税研发、保税维修、保税租赁、保税展示等新业态,支持打造物流分拨平台中心,推进期货保税交割业务,提升跨境电商能级,着力丰富完善综保区产业链,加快形成综保区多元发展局面。二是监管上创新新模式。推动海关运用"两步申报""两段准入"通关便利措施,实行分类监管、分送集报、"一证多批"等创新监管措施,探索给予AEO认证企业两步申报、分送集报、属地查验、到仓查验等便利举措,同时加强综保区建设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研究优化电子账册管理,推动保税监管全流程各环节的效率提升。三是支持上配套新举措。通过支持创新建设用地功能混合利用方式,给予区内能耗指标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保障,加快完善区内外软硬件设施,倾斜人才引进落户指标等方式,从土地资源、能耗指标、基础设施、人才引进等四个方面给予政策保障,助推综保区发展。
 
湖南交通五大举措助推"强省会"战略
 
  近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交通运输服务"强省会"战略实施方案》,就优化对外运输通道、畅通区域内部路网、建设综合枢纽体系、提升运输服务质量、建设绿色智慧交通五大方面提出举措,进一步发挥交通支撑作用,有效助推"强省会"战略。
  优化对外运输通道,助力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新高地。依托长沙市交通区位优势,畅通"十字型"主通道,按不低于8车道标准全力推进拥堵路段扩容改造,重点实施G4京港澳高速长沙广福至株洲王十万段扩容,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破解京港澳高速长沙段拥堵难题。
  畅通区域内部路网,提升中心城市集聚辐射力。完善长株潭融城干线网,全力配合加快融城干线网建设并加强融城干线公路与城市道路有效衔接,加快升级改造重要拥堵节点,扩大通行能力,进一步提升城市整体运行效率。提高农村公路服务水平,推动基本实现乡乡通三级公路。
  建设综合枢纽体系,强化综合枢纽城市门户作用。构建"国际+国内"综合客运枢纽体系,打造长沙黄花机场国际门户枢纽,承担国际直达、国内长途和国际国内中转功能。以长沙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为依托,与株洲、湘潭共建全国性综合货运枢纽集群,进一步提升长沙市国际影响力。
  提升运输服务质量,提高人民群众出行满意度。完善充(换)电站、充电桩等公共交通场站配套设施,至2026年,推动绿色交通出行比例达75%以上。建成绿色经济的现代物流系统,推进快递"进村入户"。
  建设绿色智慧交通,促进交通可持续发展。打造智慧交通"引领区",支持长沙市形成以综合交通运输"数据大脑"为核心,行业治理、运输服务为要点的数字交通发展新格局。持续推进G5517长益北线高速公路"智慧高速"建设;优化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ETC)服务体系,拓展ETC应用;加快长沙港"智慧港口"建设。
 
江西省在全国率先立法规范矿山生态修复
 
  日前,江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西省矿山生态修复与利用条例》。据了解,这是全国首部专门规范矿山生态修复与利用管理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由采矿权人承担矿山生态修复责任,其矿山生态修复责任不因采矿权终止而免除;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或者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非法开采行为人除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还应当承担生态修复责任;由于历史原因无法确定修复责任人或者责任人灭失的矿山、政策性关闭时确定由政府修复的矿山,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修复责任并组织实施。矿山生态修复责任人应当采取各种措施,使矿山地质环境达到稳定、损毁土地得到复垦利用、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恢复和改善。
  《条例》规定,采矿权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设立矿山生态修复基金账户,计提矿山生态修复基金专项用于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等生态修复,不得将矿山生态修复基金挪作他用。此外,新建矿山应当按照国家或者本省有关绿色矿山的规定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
  针对采矿权人、非法开采行为人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矿山生态修复责任的,《条例》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对采矿权人、非法开采行为人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直接组织修复或者委托第三方修复,所需费用由采矿权人、非法开采行为人承担。
 
四川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据悉,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四川省政府日前印发《四川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对政府投资的决策、年度计划、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进行细化规定。
  《办法》明确,政府投资应当遵循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办法》指出,政府投资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应当和本级预算相衔接,与财政承受能力相匹配,严控债务高风险地区新上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原则上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安排预算。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办法》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简称"在线平台")申报项目,审批部门应当使用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办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手续。对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或者投资规模较大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部门应当在中介服务机构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评议、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履行集体决策程序作出决定。
  《办法》要求有关部门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督导评估等方式,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情况开展日常调度和监督检查。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验收的基本信息。《办法》同时明确,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实施以及监督检查的信息应当依法公开。
  《办法》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川渝携手共建长江上游航运中心
 
  日前,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共建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明确提出川渝携手打造长江上游航运中心。
  《方案》提出2025年基本建成长江上游航运中心,成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西部陆海新通道联动发展的战略性枢纽。为实现这一目标,川渝拟共建48个重大项目、总投资991亿元,其中"十四五"时期总投资425亿元。共建的重大项目主要包括建设、整治和完善航道工程,建设港口及集疏运工程,建设航运支持保障系统等三方面内容,其中航道工程投资占大头。
  《方案》还明确了加快建设以长江干线为主通道、重要支流为骨架的航道网络,打造分工协作、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港口集群,形成以重庆长江上游航运中心为核心,以泸州港、宜宾港等为骨干,其它港口共同发展的总体格局。《方案》还提出到2025年川渝共建长江上游航运中心要实现的系列重点指标,包括改善三级及以上航道700公里,港口货物吞吐能力达到3.2亿吨,船舶运力规模达到1100万载重吨;川渝间水水中转航线达到5条以上,川渝间集装箱铁水联运和水水中转总量突破20万标箱;长江干线过闸船型标准化率达到95%等。
  重庆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称,这是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以来,首个由川渝两省市联合印发的指导加快水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真正做到了统一谋划、一体部署、相互协作、共同实施,既体现了川渝两地共建共享的"一盘棋"思想,又契合了川渝两地航运企业发展的现实需要。
 
2022年青海省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工作指引公布
 
  据悉,为加快推进产业"四地"建设,促进专利导航与产业运行深度融合,近日,青海省知识产权局发布《2022年青海省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坚持以促进青海省重点产业发展为目标,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核心,从基本原则、重点领域、工作内容、工作模式、工作主体和条件、工作要求等六个方面对专利导航进行了规范,鼓励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组织和重点企业开展产业专利导航工作。《指引》明确了开展专利导航工作的重点产业领域,包括盐湖化工领域的锂、镁、钾产业,清洁能源领域的太阳能、风能、储能产业,绿色有机农畜产品领域的高原冷凉作物、生态畜牧、高原特色生物产业。通过分析相关技术领域国内外产业态势和发展环境,梳理产业发展存在问题,重点研究产业发展方向、定位和路径并提出对策建议,从而为创新主体开展技术研发、专利布局、专利运营和风险规避等活动提供策略参考。通过导航引领,支撑产业创新驱动和高质量发展,有效提升青海重点产业自主发展实力、增强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的核心竞争力。
  下一步,青海省知识产权局将根据全省重点产业技术发展态势和市场需求,适时调整分阶段发布专利导航工作指引,同时组织有关专家对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完成情况进行评审,择优予以补助,进一步激发开展专利导航工作的积极性,持续引导各有关单位推进专利导航工作,提升青海省重点产业发展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联合国秘书长呼吁向大型石油和天然气公司课税
 
  据报道,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8月3日呼吁各国政府向从当前能源危机中获得巨额利润的大型石油和天然气公司课税。
  古特雷斯在联合国全球粮食、能源和金融危机应对小组第三次报告发布会上说,石油和天然气公司从当前的能源危机中获得创纪录的利润,而最贫穷人群和社区以及自然环境却付出沉重代价,这是"不道德的"。他说,世界最大的能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整体利润近1000亿美元。各国政府应向获得超额利润的能源公司课税,税金用于帮助最脆弱人群渡过难关。
  古特雷斯还呼吁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通过节约能源、提倡公共交通、推进基于自然的能源解决方案等管理能源需求,并加速向可再生能源转换。
  俄乌冲突发生后,古特雷斯组建了联合国全球粮食、能源和金融危机应对小组,以研判局势、寻求对策。该危机应对小组第三次报告聚焦能源危机。
 
美国核心个人消费支出指数维持高位
 
  7月29日,美国商务部公布核心个人消费支出平减指数,显示当前美国仍面临着通胀压力。
  美国核心个人消费支出平减指数6月环比增长0.6%,年化季率增长4.8%,年度环比增长率达6.8%。
  核心个人消费支出(PCE)平减指数是衡量除食品和能源之外的消费者所购买的消费品和劳务价格变化的指标。价格为按照每个项目的总支出的加权价格,它从消费者的角度衡量价格变化,是衡量美国购买趋势变化和通货膨胀的重要方法。
  数据还显示,美国6月个人支出环比增加1.1%,第二季度劳工就业成本环比增长1.3%,均高于预测。
 
欧元区二季度经济环比增长0.7%
 
  据悉,欧盟统计局7月29日公布的初步数据显示,经季节调整后,今年二季度欧元区国内生产总值(GDP)环比增长0.7%,欧盟GDP环比增长0.6%。
  数据显示,经季节调整后,今年二季度欧元区和欧盟GDP均同比增长4.0%。
  从国别来看,欧盟第一大经济体德国二季度GDP环比零增长,同期法国、西班牙和意大利的GDP分别环比增长0.5%、1.1%和1.0%。
  数据还显示,今年一季度欧元区GDP环比增长0.5%,同比增长5.4%;欧盟GDP环比增长0.6%,同比增长5.5%。
  荷兰国际集团表示,欧元区经济勉强避免了二季度萎缩,掩盖了高通胀和制造业问题造成的潜在疲弱。该集团高级经济学家贝尔特·科莱恩表示,由于服务业重新开放的反弹效应减弱,全球需求疲软,购买力持续紧缩,预计今年下半年欧元区经济可能出现温和衰退。
 
二季度增长难掩欧洲经济衰退隐忧
 
  据报道,欧盟统计局7月29日公布的初步数据显示,经季节调整后,今年二季度欧元区国内生产总值(GDP)环比增长0.7%,欧盟GDP环比增长0.6%。
  分析人士认为,尽管二季度实现增长,但随着新冠疫情后经济重启效应消退,能源危机、高通胀和货币政策收紧三重压力叠加或将加重欧洲经济衰退隐忧。
  能源危机难化解
  欧盟高度依赖俄罗斯化石燃料,能源危机是其眼下面临的最大困境,严重阻碍经济复苏进程。
  近期,俄罗斯大幅削减对欧洲的天然气供气量。德国能源监管机构联邦网络局负责人克劳斯·穆勒说,俄通往德国的"北溪-1"天然气管道输气量27日降至满负荷输送量的20%。
  分析人士指出,在欧洲多国今夏遭遇高温并竭力为今冬储气之际,俄罗斯继续限制天然气供应,将导致欧洲"气荒"加剧。欧盟要求成员国在今冬前天然气库存至少达到其储气能力80%的目标恐难实现。
  为应对能源危机,欧盟成员国日前达成协议,采取自愿措施将今冬天然气需求减少15%。若届时出现天然气供应短缺,欧盟将采取强制措施加以限制。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欧洲短期内摆脱对俄能源依赖并不现实,其他国家很难立即满足欧洲市场能源需求。近期欧洲多国相继宣布重开煤电厂或采取措施支持煤电,这可能干扰欧洲经济绿色转型,对欧盟应对气候变化产生不利影响。
  通胀高企亮红灯
  今年以来,在美联储激进加息外溢效应、欧洲能源危机蔓延等诸多负面因素影响下,欧元区通胀率持续走高。7月欧元区通胀率按年率计算达8.9%,超出市场预期,再创历史新高。
  欧盟委员会执行副主席东布罗夫斯基斯表示,能源价格持续上涨的影响正扩散到其他领域,令通胀更加普遍。荷兰合作银行欧元区高级经济学家马尔切·韦费拉尔斯表示,通胀走向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源价格变化,但无论如何不会快速下降。
  瑞士信贷银行欧洲经济部门负责人韦罗妮卡·罗哈罗娃表示,由于消费者实际收入加快缩水使消费受到抑制,预计今年夏季旅游业只能小幅提振欧洲经济。
  欧元区通胀率持续走高,给欧洲央行带来更大压力。分析人士指出,欧洲央行货币政策落后于通胀形势,使得加息对当前通胀影响非常有限。而大幅加息可能加大经济衰退风险及欧元区成员国债务危机风险,欧洲央行制定政策时将进退两难。
  法国巴黎银行高级欧洲经济学家斯皮罗斯·安德烈奥普洛斯表示,随着经济走弱,欧洲央行继续加息的机会窗口正在关闭。
  欧洲经济踩刹车
  深陷高通胀泥沼的欧洲经济正从低速行驶转向"踩刹车"阶段,衰退风险进一步加剧。
  凯投宏观首席欧洲经济学家安德鲁·肯宁哈姆指出,7月29日公布的经济数据将是"一段时间内最好的季度增长率"。随着欧元区通胀再次超预期,欧洲经济正走向一个非常困难的时期,预计今年晚些时候将出现衰退。
  高盛也下调了欧洲地区经济增长预期。高盛预计,即使俄罗斯没有完全切断能源供应,今年欧洲也有可能出现连续两个季度负增长的技术性衰退。如果天然气供应出现更严重的中断、主权债务再度承压或受美国经济下滑影响,欧元区经济可能会出现更严重下滑。
  欧盟委员会承认,经济衰退有可能发生。如果俄罗斯完全切断欧洲地区天然气供应,经济衰退最早可能在今年就发生。欧盟委员会负责经济事务的委员真蒂洛尼说,未来几个季度不确定性仍然很高,欧盟要做好准备,在必要时对不断变化的局势做出反应。
此外,近期欧洲疫情反弹可能进一步扰乱经济形势。真蒂洛尼表示,疫情仍是一个重大风险,不能排除疫情卷土重来并给经济带来新破坏的可能。
 
OPEC极限增产
 
  8月3日,OPEC+部长级会议宣布,将9月各成员国的产量水平上调10万桶/日。本次调整后,OPEC+的产量计划将恢复到疫情前的基线水平。至此,OPEC正式完成了对580万桶/日减产目标的取消。
  然而,在国际油价仍然浮动在90-100美元/桶的情况下,即便OPEC+有更多增产意愿,其实际产能也很难回到疫情前的水平。"由于额外产能非常有限,因此必须非常谨慎地利用这些产能,以免出现严重的供应中断。"OPEC+指出,长期投资不足是导致石油产业全价值链额外产能下降的原因。
2022年6月,经合组织紧急石油库存已处于超30年以来的低位。
 
今年前7个月俄气天然气产量减少12%
 
  据报道,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俄气)8月1日表示,今年前7个月天然气产量为2624亿立方米,较去年同期减少12%。根据俄气的初步估算,今年前7个月,国际天然气需求量较去年同期减少350亿立方米。其中,欧洲联盟27个成员国在这期间天然气需求量下降310亿立方米。
  欧盟计划到今年年底将俄罗斯天然气进口量减少约1000亿立方米,降幅近三分之二。国际能源署数据显示,2021年欧盟从俄罗斯进口天然气1550亿立方米,约占欧盟天然气总进口量的45%和总消费量的40%。
 
英国央行近30年来首次加息50个基点
 
  8月4日,英国央行英格兰银行宣布加息50个基点,将基准利率从1.25%提高至1.75%,以抑制通货膨胀。这是英国自1995年以来的最大幅加息,也是2008年12月以来的最高利率。
  自2021年12月以来,英国央行已加息六次,前五次每次加息幅度为25个基点。
  此前数据显示,英国6月通胀率达到9.4%,再创40年来新高。
 
英国央行警告英国经济今年将陷入衰退
 
  8月4日,英国央行英格兰银行警告,英国经济将在今年最后3个月陷入衰退,并将持续到2023年底。这会是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最长的衰退。
  英格兰银行的预测显示,英国家庭能源费用将在10月份大幅攀升,推动通货膨胀率在今年第四季度达到13.3%的峰值,并在明年年中之前保持在10%以上。
 
荷兰7月份通胀率超10%
 
  据报道,荷兰国家统计局8月4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7月份荷兰通货膨胀率达到10.3%,创下自1975年以来的最高纪录。推高荷兰通胀率的主要因素是能源价格和房租价格的上涨。
 
澳大利亚央行宣布加息50个基点
 
  据报道,澳大利亚央行8月2日宣布,加息50个基点至1.85%,符合市场预期。这是该央行连续第3次加息50个基点。
  在货币政策声明中,澳大利亚央行表示,预计通胀将在今年晚些时候达到峰值,然后回落至2%至3%的区间。该央行承诺,将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通胀随着时间推移恢复到目标水平。
 
巴西央行将基准利率上调至13.75%
 
  8月3日,巴西央行宣布加息50个基点,将基准利率从此前的13.25%上调至13.75%。
  根据当日发布的货币政策声明,货币政策委员将在下次会议上评估是否需要进行幅度较小的剩余调整。
 
阿根廷总统宣布组建"超级经济部"
 
  据悉,阿根廷总统费尔南德斯7月28日决定将现有的经济部、生产发展部、农牧渔业部等3个部门合并为一个联合经济部门,并宣布了一系列内阁成员的人事调整。
  阿根廷总统府当日发布的一份公报说,总统决定重新组建经济领域的部门,希望以此改善国家经济部门的运作、协调和管理。现众议院议长塞尔吉奥·马萨将出任该联合经济部的部长职位,该部还将负责处理阿与国际、双边和多边信贷组织的关系。
  公报说,现经济部长西尔维娜·巴塔基斯将出任央行行长。此外,来自左翼政党联盟的塞西莉亚·莫罗将接替马萨成为新任众议长。
 
古巴中央银行调整官方汇率
 
  据报道,古巴中央银行行长玛尔塔·威尔逊·冈萨雷斯日前宣布,该国从8月4日起将实施新的官方汇率,从此前24古巴比索兑换1美元调整为120古巴比索兑换1美元。在外汇市场新政实施初期阶段,新汇率将仅针对在古巴的自然人、非农合作社和私营中小微企业,国有企业等其他国家经济参与者仍暂时采用古巴比索对美元24:1的汇率。此外,银行目前仅进行外汇购买,在未来实施阶段中将增加外汇出售业务。
  古巴副总理兼经济计划部部长亚历杭德罗·希尔强调,古巴进口需求高,随着国际燃料、食品和货运价格上涨,国家亟须增加外汇收入,这一措施将有利于促进古巴经济发展和复苏。
  自2021年初古巴正式启动货币整改进程以来,通货膨胀率一直处于高位,地下市场与官方外汇汇率差距日益拉大。希尔表示,进入古巴的外汇一定程度上流入了非正规市场,并未进入国家外汇结算体系,新措施将有助于使人们以更具吸引力的汇率在银行和官方换汇点兑换外币,促进外汇市场规范运营。
 
以色列大幅下调现金及支票日常交易上限
 
  据报道,8月1日起调整实施的一项法律牵动不少以色列人的神经。经修正的《减少现金使用法》将合法使用现金及支票进行日常商业交易的上限由1.1万新谢克尔(1新谢克尔约合2元人民币)大幅降至6000新谢克尔。以色列税务局发布声明说,此举旨在打击有组织犯罪、洗钱和纳税违规行为。
  声明说,这一金额限制适用于日常商业交易,支付对象包括个体经营者和自由职业者。此外,购买、租赁房产的现金支付上限也从5万新谢克尔调整至1.5万新谢克尔。
  税务局法务官员塔玛·布拉哈表示,犯罪组织往往依赖现金交易,所以必须对此施加限制。
  据报道,《减少现金使用法》自2019年1月实施以来,已有约1.25万个商业主体因违法而被处以总计50亿新谢克尔罚款。现金交易因其难以追踪而被视为助推影子经济的"燃料"。影子经济,指国家难于实施税收管理与监控的经济市场,往往关联洗钱、逃税等经济犯罪。
  世界银行先前发布的一份报告指出,以色列影子经济的规模相当于该国国内生产总值的22%。以色列媒体普遍认为,修正《减少现金使用法》将更为高效地监控交易,打击逃税行为,抑制黑市活动。
  然而,限制现金交易对打击洗钱是否有效较受争议。《耶路撒冷邮报》援引律师的话称,《减少现金使用法》三年前生效以来,市场现金流通量只增不减,法律效力明显有限。此外,在以色列近945万人口中,约100万人没有银行账户,限制现金交易无疑会对他们产生更多影响。
  不过,以色列法律限制公民使用现金交易,但尚不限制现金持有。以色列政府曾在国家预算所附一项经济安排法案中设置条款,禁止公民在家中持有超过20万新谢克尔的现金,但这一条款在最终通过的法案中被删除。
 
韩国7月CPI同比上涨6.3%
 
  据悉,韩国国家统计局8月2日发布的数据显示,韩国7月消费者物价指数(CPI)同比上涨6.3%,创下自1998年11月以来最快涨速。
 
港交所上市新规提升股份计划相关监管
 
  7月29日,港交所刊发建议修订有关上市发行人股份计划的《上市规则》条文的咨询总结。
  《上市规则》扩大至涵盖所有涉及授出股份奖励及股份期权的股份计划。提升股份计划相关监管,以管理上市股份的摊薄情况及提供有用的披露资料,维持高水平的投资者保障。新规定将于2023年1月1日生效。
  港交所上市主管陈翊庭表示,修订后的《上市规则》能为发行人提供弹性,让其制订股份计划以激励雇员及服务提供者,在管理上市股份的摊薄情况及提供有用的披露资料的同时,维持严谨的投资者保障措施。
 
菲律宾7月通货膨胀率达6.4%
 
  8月5日,菲律宾国家统计局宣布,菲律宾7月份的通货膨胀率达6.4%,比此前6月份的6.1%有所上升。
 
投资分析点评
 
▲永太科技拟投建20万吨电解液等项目
 
  8月1日晚间,永太科技(002326)发布公告称,公司当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电解液及相关材料和副产物循环利用项目的议案》,同意子公司邵武永太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太高新")以95000万元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电解液及相关材料和副产物循环利用项目。永太高新将出资购买位于邵武市金塘工业园区的土地使用权,作为该项目的发展建设用地。
  公告显示,上述项目拟形成年产20万吨电解液、2万吨电解质盐、70万吨硫酸盐的生产能力。本次项目建设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电解液的生产规模,是公司在新能源材料行业的业务延伸,有利于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市场份额,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同时,公司已布局了电解质及添加剂等电解液核心原料,为本次电解液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原料保障。
  永太科技主营业务以含氟精细化学品为核心,其中锂电及其他材料类产品主要有锂电池材料(六氟磷酸锂、双氟磺酰亚胺锂、VC、FEC、电解液等)、含氟液晶中间体等。
  电解液作为"锂电池的血液",是锂电池关键材料之一,是锂离子电池获得高电压、高比能的重要保证,决定着电池的比容量、循环效率、安全等性能。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持续高景气,锂电池需求不断攀升,直接拉动了电解液的需求量。在此背景下,多家电解液厂商纷纷启动扩产模式。
  今年2月14日,永太科技公告称,公司对子公司永太新能源做了业务转型,拟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电解液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为4亿元。
  5月6日晚间,天赐材料公告称,拟投资13.32亿元投建年产3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改扩建和10万吨铁锂电池拆解回收项目。6月,天赐材料再度公告拟在广东江门投资12亿元建设年产2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和10万吨锂离子电池回收项目。
  7月14日,石大胜华公告拟定增募资不超过45亿元,将用于年产30万吨电解液项目(东营)、年产20万吨电解液项目(武汉)、22万吨/年锂电材料生产研发一体化项目、年产10万吨液态锂盐项目、年产1.1万吨添加剂项目等。
 
  ▲赣锋重庆锂电产业园开工
 
  据悉,赣锋锂业( 002460.SZ )7月30日披露,"赣锋新型锂电池科技产业园及先进电池研究院项目"当日在赣锋重庆新型锂电池科技产业园正式开工,规划形成10GWh的电池产能以及10GWh的Pack项目。
该科技产业园占地630亩,总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包括固态电池技术研究院、固态电池生产基地及电池Pack系统三个子项目。该项目拟建设国内最大的固态电池生产基地,以电芯、模组、BMS及电池包系统解决方案为主要方向。
 
  ▲首航高科拟逾百亿投建新能源项目
 
  据悉,首航高科(002665)8月3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与酒泉市肃州区政府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拟100亿至110亿投建"200MW光热+800MW风电+520MW光伏"项目。
  此前,首航高科7月29日公告公司联合体中标16.48亿元光热发电项目。
  首航高科本次投资项目为200MW熔盐塔式光热储能发电项目,同时在酒泉市辖域内再配置800MW风电+520MW光伏。最终落实备案项目为"200MW光热+800MW风电+520MW光伏"的光热(储)新能源多能互补一体化大基地项目。投资规模方面,该项目预计投资金额约100亿至110亿左右。根据协议约定,针对项目投资具体规模首航高科有权自主引入合适的央企、国企共同开发项目。
  为确保项目具有经济性,拟向酒泉市人民政府申请落实按照"1 (光热):4(风电):2.6(光伏)"的比例,为项目在酒泉市辖域内配置风光大基地风电和光伏指标。在酒泉市人民政府为项目配置足额风电和光伏指标后30个工作日内,首航高科确保项目开工,并在开工后2年内并网发电。
  "公司多年来一直在积极推进以光热发电、储能技术为主的新能源资源的开发,甘肃酒泉具有很好的区位优势且新能源资源丰富,本次合作将进一步推动公司在酒泉市新能源领域资源开发板块的协同发展。"首航高科表示,公司将依托以酒泉市为基点,向西北风光资源较为丰富区域布局以光热发电、储能技术为基础的新能源业务。
 
  ▲长安汽车增资阿维塔
 
  8月2日晚间,长安汽车(000625)公告称,公司之联营企业阿维塔科技为增强核心竞争力,加强产业链资源协同,助推智能电动汽车(SEV)业务加速发展,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最终确定六家投资方。
  阿维塔科技已与上述新进投资方签署相关战略的合作协议,拟在销售网络支持、芯片保供和视觉图像感知、智能座舱开发等领域开展战略合作,进一步强化产业链资源优势。
  阿维塔科技成立于2018年,是一家致力于打造国际化高端智能电动汽车的品牌,聚合了长安汽车、华为、宁德时代在整车研发智造、智能汽车解决方案和智慧能源生态领域的独特优势,三方联手打造智能电动汽车技术平台--CHN。
  阿维塔的此轮增资由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领投,招商金台、国投聚力、韦尔股份旗下韦豪创芯(联合体)、中信新未来等多家投资机构隐现增资名单。这其中,领投方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由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三方共同发起设立;招商金台为招商局资本旗下参股公司,聚焦芯片半导体等前瞻科技领域投资。
  目前,阿维塔科技拟新增注册资本4.72亿元,由11.72亿元增至16.45亿元。同时,长安汽车拟增资11.69亿元,增资完成后,长安汽车持股比例由39.02%增加到40.99%。
  据悉,完成A轮增资后,阿维塔科技整体融资规模近50亿元,投后估值近百亿。
  阿维塔科技董事长兼CEO谭本宏表示,未来阿维塔仍将保持全面开放,引入更丰富的社会化资本。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在本轮增资中,阿维塔科技现有股东长安汽车和南方资产等也进一步追加投资,其中长安汽车拟增资11.69亿元。
  8月8日,阿维塔科技旗下首款智能电动轿跑SUV阿维塔11及其限量版阿维塔011将正式上市,首批线下体验中心也将同步开启,并于年内实现交付。
 
▲江苏扬州拟设三只百亿母基金
 
  8月3日,在第十六届中国基金合伙人峰会暨2022扬州股权投资峰会上,扬州市政府宣布将设立三只百亿母基金,分别是扬州绿色产业发展母基金、扬州科创母基金、扬州城市更新母基金。
  扬州市常务副市长陈锴竑介绍,扬州绿色产业发展母基金总规模100亿元,重点支持重大投资项目、绿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符合战略规划的转型升级项目;扬州科创母基金总规模100亿元,主要投向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新型电力装备、微电子及软件和信息服务、高端纺织和服装、海工装备和高技术船舶、生物医药和新型医疗器械、食品、航空等行业,重点投向培育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等领域;扬州城市更新母基金总规模100亿元,重点投向扬溧高速、启扬高速、京沪高速、长江及夹江围合范围内城市建成区的环境改善、功能调整优化、街区综合整治、老旧住区改造、水系修复、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及扬州市内其他相关类别。
陈锴竑表示,三只百亿母基金的设立,标志着扬州市政府投资基金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未来,扬州将进一步突出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
 
  ▲比亚迪宣布进入德国及瑞典市场
 
  据报道,继进入挪威和荷兰后,比亚迪欧洲业务再度扩张。8月1日,比亚迪( 002594.SZ / 01211.HK )宣布与欧洲汽车经销商集团Hedin Mobility合作,为瑞典和德国市场提供新能源汽车产品。在瑞典市场,作为比亚迪的乘用车分销及经销商合作伙伴,Hedin Mobility集团将在多个城市开设线下门店;在德国市场,比亚迪将与Hedin Mobility集团合作,甄选本地多个优质经销商,覆盖德国多个区域。
  比亚迪认为,在瑞典和德国市场不断深入开展营销,将对比亚迪欧洲新能源业务版图具有战略意义和深远影响。今年10月,瑞典和德国的多家先锋店将正式开业,更多门店也将陆续在多个城市上线,首批车辆预计在今年第四季度交付。
  作为欧洲最大的经销商集团之一,Hedin Mobility集团具备优质的本土化资源和成熟的经销商体系,旗下拥有230多家经销商门店,业务涵盖瑞典、德国等欧洲8个国家和地区。
  2021年5月,比亚迪宣布与挪威经销商集团RSA合作进入挪威市场,挪威成为比亚迪乘用车进军欧洲的第一站。当年8月,比亚迪唐EV开始在挪威交付。2021年比亚迪唐EV在挪威市场的销量(指上牌数量)为1067辆。
 
经营管理
 
企业改革动态
 
▲财富世界500强发布
 
  8月3日,美国《财富》杂志发布了2022年世界500强排行榜。
  此次《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企业的营业收入总和约为37.8万亿美元,比上年大幅上涨19.2%(该榜单有史以来最大的涨幅),相当于当年全球GDP的五分之二,接近中国和美国GDP之和。进入排行榜的门槛(最低销售收入)也从240亿美元跃升至286亿美元。同时,今年所有上榜公司的净利润总和约为3.1万亿美元,同比大幅上涨。
  沃尔玛连续第九年成为全球最大公司,也稳坐全球最大零售商宝座。沃尔玛公布的2022财年业绩显示,整个2022财年沃尔玛总营收为5727.54亿美元(约合36227亿人民币),同比增长2.4%;归母净利润136.73亿美元(约合865亿人民币),同比增长1.2%。
  此外,亚马逊上升至第二位,中国的国家电网公司位居第三位。中石油、中石化分别位居第四、第五位。
  而在排名位次的变化上,今年上升最快的是鞍钢集团,跃升183位,位列第217位;法国达飞海运集团上升165名,位列第228位;中国中煤能源集团上升154位,位列第297位。美国电动车企业特斯拉也上升了150名,来到了第242位,其他上升超过百位的中国公司有: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中国远洋海运集团和广州市建筑集团。
  谁最赚钱?过去几年,美国和苹果公司和沙特阿美公司经常争夺"利润王"的称号。此次榜单中,沙特阿美公司以约1054亿美元的利润位居榜首。苹果公司位居利润榜第二位,利润超过946亿美元,伯克希尔-哈撒韦以约898亿美元的利润位居第三位。谷歌母公司Alphabet和微软分列利润榜第四、第五位,利润均超过600亿美元。工、建、农三大中国商业银行继续位列利润榜前十位。
  行业结构对比 另外,按截止日不晚于2022年3月31日财务年度的营业总收入对公司进行排名,此次中国共有145家企业上榜。
  通过中美行业结构对比可以发现,从行业分布来看,全球共有31家银行业公司进入此次榜单,其中10家为中国银行业公司,数量较2021年一致。此次,中国有19家金属制品上榜企业,平均利润为11亿美元;美国在该分类下仅有纽柯一家钢铁企业,其利润达到70亿美元。中国有12家建筑工程公司和6家煤炭开采公司,美国在这些类别下均无上榜公司。与此同时,榜单上的房地产企业均来自中国,但此次入榜的中国房地产企业一共只有5家,比上年少了3家。
  互联网方面,今年上榜的互联网公司共有6家,分别是美国的亚马逊、Alphabet公司、Meta Platforms公司,以及中国的京东集团、阿里巴巴集团、腾讯控股有限公司,这些中美互联网大公司的排名较去年均有提升。
  广东共有17家企业入围, 入围企业总部集中在广深两地,其中深圳企业有10家,分别是:中国平安保险(排名25),正威国际(排名76),华为投资(排名96),腾讯(排名121),招商银行(排名174),万科(排名178),中国电子(排名324),深投控(排名372),比亚迪(排名436),顺丰(排名441)。对比去年深企入围的数量,总数增加了2家企业,比亚迪和顺丰是新晋入榜。
  此外,广州有4家企业入围数量第二,佛山有2家企业入围、珠海有1家企业入围。
  与此同时,中国香港共有7家企业入榜,整个粤港澳大湾区共有24家企业进入榜单。
 
▲未名医药实控人变更 
 
  据悉,知名"高校系"企业未名医药(002581)7月29日晚间公告称,股东深圳易联接受公司6名股东合计持有的6695.37万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提案权等股东权利的委托。由此,深圳易联将合计控制未名医药9215.77万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97%,成为可支配公司表决权比例第一大股东,创业板公司新国都(300130)的董事长刘祥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深圳易联成立于2007年11月27日,主要业务为软件技术开发与销售、软件技术咨询及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
  刘祥为天安生物的实际控制人,并通过天安生物、曲水格立间接控制深圳易联100%股权,为深圳易联的实际控制人。
  除深圳易联、曲水格立、天安生物外,刘祥控制的核心企业还包括创业板公司新国都。刘祥持有新国都28.20%的股权,为该公司董事长。
  从股权结构看,自然人高宝林(未名医药前身万昌科技的实控人)以11.19%的股权成为股权比例最高的单一主体。
  而高宝林已于7月25日出具不谋求未名医药控制权的承诺函,承诺36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亦不会通过与任何其他第三方实际形成一致行动、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作出其他安排等方式,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或协助、联合其他任何第三方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
  此次易主后,未名医药董事长潘爱华的时代也将落幕。
  未名医药起源于北大未名湖畔,控股股东未名集团为北京大学三大产业集团之一。不过,未名集团近年来深陷债务危机。2021年,未名集团就因遭司法强制执行,被动减持了所持有的14.79%未名医药股份。该集团还曾因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债务未清偿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今年5月,未名医药公告,未名集团所持8.67%股份将被司法拍卖,公司可能存在第一大股东及实控人变更的风险。
  随后未名医药于6月22日晚间披露,未名集团所持8.67%股份已被拍卖且已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由此,未名集团对未名医药的持股比例由11.59%下降至2.91%。
  从拍卖信息来看,上述股权的受让方为深圳嘉联、深圳易联构成的联合体。
  由于拍得8.67%公司股份未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情况,深圳嘉联、深圳易联稍早前(7月25日)还领受了深交所监管函。
  新国都主营业务为以金融POS机为主的电子支付受理终端设备软硬件的生产、研发、销售和租赁,并以此为载体,结合生物识别为客户提供基于电子支付的综合性解决方案。从业务来看,新国都与生物医药公司未名医药没有重叠。
 
▲中通国脉实控人终止转让股份
 
  8月1日晚间,中通国脉(603559)发布公告称,公司实控人与股权意向受让方就转让条款进行了细致的洽谈,对于交易可行性进行了谨慎的论证,最终双方就交易方案和条款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实际控制人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
  中通国脉曾于7月28日晚间收到公司实控人王世超、张显坤等的通知,两人正在筹划公司股份转让事宜,该事项可能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中通国脉主营业务以通信技术服务、集成业务、IDC技术服务为主,因为被市场赋予5G概念,中通国脉一度受到过市场的追捧,但公司最近两年经营状况不乐观,其2020年、2021年分别实现净利润-99.24万元和-3.56亿元。
  7月15日,中通国脉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显示,预计上半年实现净利润为-3710.49万元到-2473.66万元;预计扣非净利润为-3775.21万元到-2516.81万元。
  对于半年报业绩预亏的原因,中通国脉表示,受吉林省、上海地区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公司的大部分在建项目被迫停工,服务订单延期执行,客户回款周期延长,经营效果未能达到预期。直至2022年6月,中通国脉的生产经营才开始逐步恢复正常秩序。
 
▲国美电商平台真快乐裁员
 
  据报道,国美多部门裁员之际,作为核心战略之一的电商平台真快乐亦被调整。消息人士8月2日称,真快乐公司执行副总裁丁薇已被免职,团队已大幅裁员。
  真快乐后发劣势明显,且管理层频繁调整,运营数据远不及头部电商。真快乐调整仅是国美整体业务变革的一部分,比如国美产业公司中,国美管家售后公司CEO曾之宁被免职,该职务由国美家公司董事长林超兼任;张斌则被任命为国美通信公司CEO。
  2021年2月,国美创始人黄光裕回归后着力推进"家·生活战略"落地,发力电商成为战略重点之一。国美将原来的电商平台"国美"App改名"真快乐",推出"乐+购"的模式,一方面尝试短视频、内容社区、赛事榜单等娱乐化内容,另一方面在商品销售上不局限国美擅长的家电品类,向全品类拓展。
 
  ▲李嘉诚家族称并未直接持有尚乘数科股权
 
  据悉,作为尚乘集团最初创办者之一,李嘉诚家族旗下长江集团8月4日公告称,该集团及旗下公司不直接持有尚乘数科(HKD.NYS)任何股权,亦与该公司没有任何业务往来;强调所持尚乘集团股权绝大部分已于约10年前出售,目前持股仅剩不足4%,在尚乘集团董事会中无席位,不参与其营运,对其任何业务及计划概无所知。公告并称,正在洽谈出售所持全部尚乘集团不足4%股份。
  据了解,尚乘集团旗下金融科技投资公司尚乘数科于7 月 22 日登陆纽交所后,资本界掀起一场狂潮。截至 8 月 3 日,尚乘数科股价为 11000 美元,较发行价 7.8 美元翻了140 倍,总市值达到 2035 亿美元,在中概股中位列阿里巴巴之后。
  上市 14 个交易日中,尚乘数科最高股价曾触及 2555.30 美元,以此计算的总市值高达 4727.305 亿美元,为"全球第三大金融公司 ",仅次于伯克希尔哈撒韦和摩根大通。
  据招股书显示,李嘉诚家族旗下长和为尚乘集团的创始股东,因此尚乘数科被投资者视为"李嘉诚旗下""长和系"。不过,在尚乘数科、尚乘国际的招股书中均没有关于尚乘集团相关股权结构的披露。
  另有报道近日曾称,尚乘数科主要为瑞银集团前MD蔡志坚实际控制。蔡志坚虽然借助与小米集团的IPO承销业务逐渐做大,但近期其人正面临中民投索偿事宜。且因蔡志坚在瑞银担任保荐人期间涉嫌违反信息披露原则和存在"老鼠仓"嫌疑,这位尚乘数科的实际控制人正在面临香港证监会的审查。蔡志坚的执业牌照或担任持牌机构控制人、高管资格将被处以两年禁令。
 
管理视点
 
战略的失败,往往是因为4个核心错误
  
哈佛商业评论8月3日刊发行为科学驱动的变革机构Pragmadik的CEO安德烈娅·贝尔克·奥尔森安德烈娅·贝尔克·奥尔森(Andrea Belk Olson)的文章指出,企业战略时常失败。这一点现在已经是人尽皆知的了:根据研究,约60%-90%的战略计划从未完全启动。脱轨的原因千差万别,但执行始终受人诟病。虽然这可能是——也许通常就是——一个公平判断,但它并不是故事的全部。战略设计本身可能才是真正的问题,无论承认这一点有多难。
  考虑一下这种情况:花了几百个小时制定一项全面的战略,继而是一连串的推介、状态会议和进度报告。随着早期动力和兴奋度的减弱,企业的决心开始动摇。团队为满足领导层而敷衍行事。领导层开始质疑该计划的可持续性和可行性。该战略悄无声息地被放弃了,而这一循环又重新开始。
  是错在执行不力吗?也许是。但战略可能存在致命的缺陷,而这些缺陷只有在执行过程中才会显现出来。在不知道计划本身是否存在问题的情况下,真正的失败之处可能值得商榷。
  让我给你举一个更具体的例子。我们的一位客户设计了雄心勃勃的战略,明确声称他们的目标是“成为我们行业的特斯拉”。虽然这一战略得到了市场研究的支持,其合理性得到了客户反馈的证明,但该企业却不具备实现这一目标的能力。该公司在技术上处于黑暗时代,团队受到资源、人才和能力短缺的牵制。由于文化上的保守,该企业高度规避风险并控制成本。目前的状况让这一飞跃往最好了说是难以置信,往最坏了说是不可能。
  当领导层过度关注外部环境,而对内部状况不闻不问时,这样的战略问题就会显现。等到战略呈交给企业的时候,它已经胎死腹中。问题出在地图上,而不是领土上。换句话说,战略是与现实脱节的。这就产生了不确定性,它使行动陷入停顿。
  领导者不应该被动地解决执行过程中的战略失败问题,而是需要检查该战略是否首先具备坚实的基础。这就需要脱去假设的外衣,以避免四个导致战略失败的核心错误。
  错误一:不了解问题
  公关危机可能不仅仅是一个品牌问题;它也可能是一个领导问题。差异化方面的问题可能不仅仅是产品开发的问题,也是一个定位问题。对于战略而言,情况同样如此。新竞争对手的进入、销售的急剧下降或者技术颠覆都可能被当成制定新战略的理由。然而,这些理由中的每一个都是独特的挑战,可能需要也可能不需要进行全面的改革。
  至关重要的是,要深入研究什么情况下需要完全颠覆,什么情况下该对现有战略进行有针对性的改进。很多时候,情况属于后者。假设一家大公司感受到来自竞争对手的巨大压力,他们咄咄逼人的营销策略正在蚕食公司的收入。作为反应,领导层决定有必要采取新的战略。
  然而,竞争对手的大量营销投资并不是收入下降的所有原因。原因可能要简单得多,比如过时的定价模式。虽然竞争压力明眼可见,但它可能并不构成销售下降的核心原因。反过来,制定新的战略可能没有必要。
  错误二:不了解企业的能力
  战略通常是领导层集体参与其设计的产物。然而,多数企业并没有始终如一地进行战略制定。毕竟,根据哈佛商学院的数据,85%的高管领导团队每个月花在战略讨论上的时间不到一小时,50%的人根本没有花时间。制定有效的、可执行的战略是一种经过培养的技能。当规划时间到来的时候,那些整年陷于日常策略的领导者通常不适合制定战略。
  此外,仅仅拥有一个经验丰富的领导团队并不能保证企业有能力制定战略计划。最近,一位CEO与我分享了她对自己企业执行能力的坚定信心。然而,在尝试制定战略时,领导层连续费神了几个月。他们在几十次会议中运用了各种最佳实践,结果制定的计划并不是战略,而是一份目标崇高的愿望清单。那名CEO认为执行才能等同于战略悟性。
  担任高级战略职务的领导者通常在执行预定项目方面有卓越的业绩记录。这些事情通常不需要长期思考,而长期思考正是战略规划。因此,他们并不真正知道该从哪里开始,而默认为该专注于执行。如果不始终如一地让你的领导团队沉浸在战略和长期思考中,他们的战略能力将永远不会得到充分发展,并会导致计划的有效性微不足道。
  错误三:不了解固定的压力
  每家企业都有持续的运营活动,以维持公司的运转。事实上,通常争夺员工时间的现有行动计划之多,以至于要挤出时间来进行战略规划是一项难以置信的挑战,更不用说实施了。最近的一项研究发现,76%的员工每周花在战略性工作上的时间不足3小时。
  令这种压力更加复杂的是,许多领导者同时也是工作经理,按理要同时兼做他们监督的工作。企业甚至以拥有他们为荣,因其培养了一种规范,即没有人特殊到可以不分担工作量。然而,当某一新战略在这些环境推出时,员工通常只有有限的空间来为其成功作出贡献。
  如果不考虑这些背景以及它们所消耗的资源,设计出来的战略就会居于比日常运作更次要的地位。已经全力以赴工作的员工会默认从事简单和熟悉的工作,而不是一项需要更多时间和脑力的全新计划,因为我们天性就会选择阻力最小的道路。
  错误四:不了解文化环境
  一家企业的历史条件为员工提供了指导原则,用以判断某一新战略计划是否可行。我们曾与之合作的一家价值数十亿美元的公司拥有一种制定名曰“风靡一时”行动计划的文化。这些战略通常大张旗鼓地推出,但在几周内新的战略取而代之的时候就失去了光彩。
  任何引入的新战略都存在于此前计划的背景中。因此,它的设计必须考虑是什么先例造成了它在人心目中的成功或失败。从文化上讲,该战略可以被一线人员视为临时性或永久性的。尽管存在行政压力,企业还是会做出相应的反应。
  领导者必须评估公司文化会如何对战略产生潜在影响,并将这些内部障碍列为推广过程中的一部分。这包括定位、信息传递和包装,但更重要的是行为。领导团队应该坦诚地解决以往行动计划中存在的问题,并利用他们的行动来体现新战略的关键要素——比如,通过始终强调客户的声音来支持以服务为中心的战略。
  当战略实施失去动力时,那是不确定性造成的结果。退役的四星上将斯坦利·麦克里斯特尔(Stanley McChrystal)在被问及他对战略的看法时表示:“有些人一直要求获得更多信息,他们试图做的是把不确定性降到零......但你不可能做得到。这是无法实现的。因此,他们变得犹豫,他们变得迟疑,他们变得专注于获得越来越多的信息,以便剔除这一情境中的不确定性,他们不采取行动。”
成功的执行是计划本身严谨细致的产物。仅仅因为一项战略得到制定并不意味着它随时可以移交给一线执行。要检查该战略是否考虑到了它必须执行的背景,因为这正是不确定性大增的地方,而且要预先解决这些潜在的陷阱。这会确保团队拥有实现预期结果的工具。
 
信息化建设
 
北京发布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近日,北京市经信局发布《北京市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若干措施》)。根据《若干措施》,北京市将支持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围绕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等重点领域开展科技攻关,实施"产业筑基工程",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支持一批关键软件产品研发,单个项目补助最高3000万元。
  《若干措施》提出,鼓励产品研发应用,夯实产业数字基础,促进产业集聚发展,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在鼓励产品研发应用方面,除了对新技术新产品研发进行补助外,北京市还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固定资产贷款、研发贷等中长期贷款产品,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不超过2%的贴息支持,每家企业年度最高支持1000万元。
  同时,支持软件产品首试首用,支持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填补国内(国际)空白、技术水平国内(国际)首创的软件产品实现首次应用;鼓励北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用纳入国家和北京市重点目录的软件产品,为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提供早期应用场景和试用环境,促进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落地。
  对于备受关注的互联网3.0,北京也将支持互联网3.0新技术体验验证,聚焦互联网3.0领域处于技术方案设计或商业化探索阶段的重点方向,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搭建创新体验中心和场景实验室,开展围绕前沿新技术新产品和解决方案的展示体验;鼓励新基建建设单位或新技术新产品提供单位对互联网3.0领域新技术新产品开展小批量产品实际工况、环境、场景等测试验证,进一步提高技术产品的适配性能和产业化水平。
  软件产业发展需要有稳定的数字基础支撑。为此,《若干措施》明确,鼓励公共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探索打造市级算力网络和算力监测调度平台;支持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支持在区块链、人工智能、互联网3.0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建设一批共性技术平台,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资金补助。
  北京市还将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支持企业做优做强,对上年度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且营业收入突破1亿元(含),并承诺当年不低于1亿元(含)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一次性奖励最高50万元;支持企业投融资,发挥已设政府投资基金作用,鼓励区级引导基金参与,加大长期资本支持引导;支持中小企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融资发展,提供上市协调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挂牌、上市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据了解,北京市还将鼓励各区优化产业和空间布局,在资金、投融资及并购、住房保障、人才奖励、重点活动扶持等方面出台政策,打造一批元宇宙、人工智能、网络安全等领域特色园区。
特别是在支持软件人才建设方面,将依据相关政策,支持软件行业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加大行业高层次国际人才引进力度,优化国际人才引进政策,探索简化工作许可、居留许可审批流程;对引进的行业人才,按人才住房支持政策做好保障服务;在全市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指标总量范围内,加大对软件人才的支持力度;对国家级"小巨人"企业招聘优秀毕业生给予落户支持。
 
山东一体化算力网络建设行动方案发布
 
  7月31日,在2022中国算力大会"黄河流域算力网络高质量发展论坛"上,山东省发布了《山东一体化算力网络建设行动方案(2022-2025年)》,提出将提升城市级分布式云计算能力,打造城市内1毫秒算力时延圈,城市任意地点的企业1毫秒内算力可得。
  方案从"算力、存力、运力、应用"四个维度,明确了持续统筹优化算力建设布局,构建数据存力体系,筑强算力网络运力体系,提升算力网络赋能应用水平,推动算力网络产业创新发展,促进绿色低碳算力网络发展,加强算力网络安全防护水平7大重点任务,绘就一体化算力网络建设"蓝图"。
  方案指出,山东省将在稳步提升全省算力规模的同时,系统构建存力基础设施,持续夯实运力连接底座,深化推动算力网络应用创新。到2025年,全省数据中心总算力超过12EFLOPS(每秒1200京次浮点运算次数),高性能算力占比将达40%,国产化算力将达90%;存力规模达到50EB,先进存储占比12%;全省数据中心、核心传输站点实现SRv6核心路由器、全光交换(OXC)传输设备全覆盖,商务楼宇和产业园区实现OTN光接入终端全覆盖;打造20个可规模复制的算力网络标杆应用。
  巨量数据场景下,企业对高算力、低时延的需求正在呈指数级暴增。对此,山东省将提升云边端协同水平,形成城市级分布式云计算能力,打造城市内1毫秒算力时延圈、城市任意地点的企业1毫秒内算力可得,全面构建省会经济圈、胶东经济圈、鲁南经济圈3毫秒时延圈,为算力基础设施协同发展提供保障。
  "锚定数字强省,山东先行一步,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新型数据中心创建标准,并连续三年对集聚效应强、产业带动作用突出的数据中心进行奖补,取得了显著成效。"省通信管理局局长张洪溢介绍,"'十四五'期间,山东省将积极打造存算一体、云边协同的算力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绿色集约、互联互通、算力规模与数字经济增长相适应的山东算力网络发展格局,争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打造黄河流域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增长极。"
  在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大数据局局长马越男看来,进入数字化时代,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跨越时空,进一步拉近了黄河流域乃至全国各地的距离。"为加强黄河流域和更大范围数字化发展工作的交流,我们要坚持区域合作,大力推动山东半岛新型智慧城市群、沿黄九省新型智慧城市群协同发展,打造一批跨区域的智慧应用场景,不断消弭地区间数字鸿沟,推动智慧成果普惠共享。"马越男说。
  据了解,为保障建设行动的顺利实施,山东省将成立由省通信管理局、省大数据局、基础电信企业等组成的领导小组和推进机制,开展新型数据中心建设和评估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强化示范引领与人才培养,加强资金支持,加快构建一体化算力网络,赋能千行百业,为新旧动能转换、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效支撑。
 
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成渝国家枢纽节点(四川)实施方案出炉
 
  据悉,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网信办等6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成渝国家枢纽节点(四川)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天府数据中心集群起步区全面建成,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绿色集约、安全可靠、算力规模与数字经济增长相适应的数据中心一体化发展格局,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达到7000亿元。在此基础上,加快建成国家"东数西算"工程的战略支点。
  四川省将综合考虑产业布局、能源结构和地质、气候等条件,重点建设天府数据中心集群,适度建设若干城市内部数据中心,形成"群-城"互补、"云-边"协同的全省一体化数据中心体系。
  区域布局上,天府数据中心集群先期在成都市双流区、郫都区、简阳市建设起步区,以成都科学城超算产业集聚区、成都西部智算产业集聚区、成都东部云计算和边缘计算产业集聚区为主要载体,做强核心功能,带动数据中心相关产业集聚发展。
  重点任务方面,四川省将充分发挥在通信网络、清洁能源、产业基础等方面比较优势,积极承担"东数""西算"双重任务。具体来说,将重点建设新型数据中心,夯实枢纽节点发展基础;提升算力供给质量,打造东数西算算力高地;加快数据开放流通,激发数据要素创新活力;深化数算融合应用,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强化数据安全保障,增强自主可控能力。
  为确保措施落地,《方案》将重点任务细化至各部门和市州,并对用能等要素保障提出了明确要求;提出建立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单位)、成都市共同推动的国家枢纽节点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并明确成都市承担天府数据中心集群建设主体责任。
 
中国首个综合算力指数发布
 
  据悉,在7月30-31日举办的2022年中国算力大会上,我国首个综合算力指数--《中国综合算力指数》正式发布。
  综合算力指数由算力、存力、运力和环境四方面的三十多个指标构成。
  具体来说,在综合算力指数方面,东部算力枢纽节点所在省市综合算力总体处于领先水平,部分西部算力枢纽节点和中部省市榜上有名。排名前10位的省市分别为广东省、上海市、江苏省、北京市、河北省、浙江省、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贵州省、山西省。北上广及周边省份市场需求旺盛,这些省份的算力、存力、运力和环境整体处于较高水平,产业发展势头良好,综合算力指数总体较高。此外,东部省份中山东省、中部省份中山西省在算力、环境等方面也处于全国前列。内蒙古自治区、贵州省等西部省份以其自身在存力、环境等方面的优势也跻身Top10。
  在算力指数方面,上海市、广东省、北京市、河北省、江苏省在算力方面强势领跑,Top10省份呈梯队分布。截至2021年年底,我国算力指数Top10省份为上海市、广东省、北京市、河北省、江苏省、内蒙古自治区、浙江省、贵州省、山西省和山东省。上海市、广东省、江苏省、河北省在用算力规模均超过12 EFLOPS。河北省、江苏省、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在建算力规模均超过10 EFLOPS。我国算力质效方面以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领先发展,其他省市算力质效提升空间较大。
  在存力指数方面,一线城市及周边省市是存力发展的佼佼者,存力规模和存力性能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存力指数排名Top10的省份是广东省、上海市、江苏省、北京市、河北省、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贵州省、湖北省、天津市。广东省排名第一,整体实力最强,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河北省整体实力相差不大,但在规模和性能方面各具优势,存储总体容量均超过65 EB。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贵州省、湖北省、天津市,存力水平低于北上广区域,存储总体容量均超过35 EB。
  在运力指数方面,我国各省市运力发展差异较大,东部和中部地区运力指数高于西部地区。运力指数排名Top10的省份是浙江省、江苏省、上海市、广东省、北京市、山东省、四川省、天津市、河南省、河北省。浙江省整体实力较强,排名第一。江苏省、上海市紧随其后,总体水平较为接近,但在网络质量和基础网络条件方面各具优势。
 
安徽省出台18项措施促进网络货运健康发展
 
  据报道,为推动安徽省网络货运行业健康发展,促进货运物流降本增效,日前,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与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等有关单位联合印发了《安徽省促进网络货运行业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为"《措施》"),就强化政策支持、提升服务水平、引导创新发展、强化协同监管四大方面提出18项举措。
  《措施》提出将开展网络货运平台代开发票试点。在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开展试点,对符合条件的货运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发票,其纳税人可享受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及15万元/月增值税起征点等政策。
  《措施》明确,安徽省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税收支持政策、完善金融信贷支持,同时,鼓励各地财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统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自有财力,支持网络货运行业发展。对新获批的5A级网络货运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货运司机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由货运司机按规定自行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措施》提出要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优化网络货运企业线上服务能力认定流程,推行电子材料线上流转,实现申报、审核和上报全流程网上办理。依托安徽省大数据平台,推动交通运输、公安、税务等部门(行业)数据互联互通、归集汇聚、共享开放、开发利用,为减少司机和车辆注册认证环节及程序、实现货运业务"一网通办"等提供数据支撑。
  安徽省将引导网络货运企业开展"互联网+"车货匹配、运力优化、运输协同、仓储交易等业态模式创新,参与创建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推进货运降本增效。支持安庆等地建设网络货运创新发展试验区,打造网络货运产业创新高地。选择部分企业开展区块链技术在网络货运中数据存真验真试点,对参加试点的企业优先纳入货运司机代开发票试点范围。
  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方面,安徽省将加快推进"司机之家"建设,建立健全网络货运从业人员权益保障机制,不断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支持依法成立网络货运行业协会搭建政企、企企沟通交流平台,加强行业自律,推动网络货运行业健康发展。
 
企业信息员园地
 
新《印花税法》实施了,有哪些重大变化?
 
特约信息员:靖江中鸿天衡税务师事务所 朱丽斌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了,解读新税法,对比旧条例,提醒大家关注以下几个重大变化:
  一、调整了征税范围
  1、明确权利、许可证照不再缴纳印花税
  2、将证券交易正式纳入征税范围,明确了证券交易的征收对象。
  二、降低了税率
  1、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印花税的税率从原先的万分之五降低为万分之三;
  2、部分产权转移合同降低税率: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印花税税率从原先的万分之五降低为万分之三。
  3、营业账簿印花税税率从原先按对“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的万分之五降低为万分之二点五,将财税〔2018〕50号规定直接纳入立法。
  可以说,原先按万分之五征税的税目,进行了全部或部分税率下调。目前仅余产权转移书据中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股权转移书据”需要按万分之五缴税。
  三、明确增值税不作为印花税计税依据
  《印花税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这就要求企业在签合同时需要特别注意,必须列明该合同项下的增值税税款,需要企业对涉税合同加强管理。如果纳税人签订合同是含税价,未单独列明增值税的,则需按全额计缴印花税。
  四、取消了尾数规定,直接按实际计算税额纳税
  原《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新的《印花税法》直接取消了该规定。
  也就是说,自2022年7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印花税时不用四舍五入了,以后你算出来多少就是多少,再也不用担心应缴与实缴的差异了。
  五、同一应税凭证由多方所持, 调整了计税金额
  原《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于同一应税凭证由两方以上当事人书立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新《印花税法》规定: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额分别计算应纳税额。这一调整,更显公平和合理,使得仅对涉及本身部分金额进行计算缴纳印花税。
  六、新增了印花税扣缴义务人的规定
  原《印花税暂行条例》对于境外个人如何缴纳印花税,能否实行源泉扣缴,都没有规定。这次立法增加了此方面的规定: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七、明确了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原《印花税暂行条例》对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的规定并不明确,刚通过的印花税法明确纳税时间和纳税地点。
  纳税期限:
  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证券交易印花税按周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每周终了之日起五日内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
  纳税地点:
  纳税人为单位: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納印花税
  纳税人为个人:应当向应税凭证书立地或者纳税人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八、取消了轻税重罚的做法,统一按征管法执行
  原《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了4种违反条例的情形及处罚措施,体现的是轻税重罚的原则,新的《印花税法》取消该规定,统一由税务机关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征收管理。
  九、纳税方式有变化
  原《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印花税实行纳税人购买并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的纳税方法;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以采取按期申报纳税方式。在实际执行中,由于印花税票保管成本高,贴花纳税不方便,纳税人大多选择汇总申报纳税,较少采用贴花纳税。同时,随着现代化信息技术发展,出现大量电子凭证,难以再采用贴花的纳税方式。为适应发展需要,新《印花税法》不再强调贴花纳税方式,而是增加其他完税凭证申报纳税,这也体现了纳税方式与时俱进。
  十、确认了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免征印花税
  原《印花税暂行条例》虽然对此没有规定,但财税〔2006〕162号第一条: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新《印花税法》明确: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免征印花税。注意的是,其他相关方与电子商务经营者如若订立电子订单,则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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