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中高层时事解读课2022第13期(总期112期)

部委决策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适时运用货币政策工具
 
  据悉,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特困行业实行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费政策,加大失业保险支持稳岗和培训力度;部署适时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更加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会议指出,当前我国经济运行总体保持在合理区间,但国内外环境复杂性不确定性加剧、有的超出预期。世界经济复苏放缓,全球粮食、能源等大宗商品市场大幅波动,国内疫情近期多发,市场主体困难明显增加,经济循环畅通遇到一些制约,新的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既要坚定信心,又要高度重视和警觉新问题新挑战。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抓紧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举措,有的可提前实施。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统筹稳增长、调结构、推改革,切实稳住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主要是实现就业和物价基本稳定,要着力通过稳市场主体来保就业,综合施策保物流畅通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粮食能源安全。各部门要着眼大局、主动作为,在督促落实已定政策的同时,针对形势变化抓紧研究政策预案,及时出台有利于市场预期稳定的措施。各地区也要结合实际,拿出减免房租等务实管用举措。
  会议指出,当前一些市场主体受到严重冲击,有的甚至停产歇业,必须针对突出困难加大纾困和就业兜底等保障力度。一是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在今年二季度实施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并将已实施的阶段性缓缴失业和工伤保险费政策范围,由餐饮、零售、旅游业扩大至上述5个行业,缓解这些行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资金压力。二是延续执行失业保险保障阶段性扩围政策,今年底前继续向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向参保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三是提高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符合条件的地区可从60%提至最高90%;允许地方再拿出4%的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用于职业技能培训,并向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会议指出,要适时灵活运用再贷款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更好发挥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一是加大稳健的货币政策实施力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用市场化、法治化办法促进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合理让利,推动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二是研究采取金融支持消费和有效投资的举措,提升对新市民的金融服务水平,优化保障性住房金融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融资需求,推动制造业中长期贷款较快增长。三是支持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融资,设立科技创新和普惠养老两项专项再贷款,人民银行对贷款本金分别提供60%、100%的再贷款支持。做好用政府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等工作,增强银行信贷能力。
 
央行部署2022年金融稳定重点工作
 
  据悉,人民银行近日召开2022年金融稳定工作电视会议,分析当前经济金融风险形势,部署2022年金融稳定重点工作。
  会议认为,2021年人民银行金融稳定系统不断完善系统性风险防控体系,持续推动金融业深化改革,稳妥处置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风险,金融风险整体收敛、总体可控。金融稳定系统借鉴前期积累的宝贵经验,继续做好常态化金融风险防控,不断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协同性,在精准拆弹、改革化险、抓前端治未病、建机制补短板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会议强调,防范化解风险是金融工作永恒的主题。要清醒认识当前金融稳定工作面临的形势与挑战,防控金融风险不能有丝毫懈怠。要进一步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继承发扬伟大建党精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将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要求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开放紧密结合起来,推动金融稳定工作取得新成效。
  会议要求,2022年人民银行金融稳定系统要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方针,突出重点、压实各方责任,切实压降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要健全机制,推动处置机制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要统筹监管资源和处置资源,强化横向协同和纵向协同,形成金融风险处置合力。要进一步强化系统观念,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确保各项部署落实到位,构建更加强健有效的金融安全网,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坚决维护经济社会大局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央行就金融稳定法草案征求意见
 
  据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健全金融法治的决策部署,建立维护金融稳定的长效机制,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反复论证,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4月6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近年来,我国金融立法工作稳步推进,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金融基础法律为统领,以金融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重要内容、地方性法规为补充的多层次金融法律体系。但涉及金融稳定的法律制度缺乏整体设计和跨行业跨部门的统筹安排,相关条款分散,规定过于原则,一些重要问题还缺乏制度规范。有必要专门制定《金融稳定法》,建立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的制度安排,与其他金融法律各有侧重、互为补充。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统筹协调、靠前指挥,近年来各部门、各地区协作联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长期积累的风险点得到有效处置,金融风险整体收敛、总体可控,金融稳定基础更加牢靠,金融业总体平稳健康发展。当前我国正向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立足"两个大局",有必要制度先行、未雨绸缪,制定《金融稳定法》,总结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健全维护金融稳定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金融稳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共六章四十八条,分为总则、金融风险防范、金融风险化解、金融风险处置、法律责任、附则。草案旨在建立健全高效权威、协调有力的金融稳定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金融机构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主体责任,地方政府的属地责任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和早期纠正,实现风险早发现、早干预;建立市场化、法治化处置机制,明确处置资金来源和使用安排,完善处置措施工具,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以进一步筑牢金融安全网,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由国家金融稳定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国务院金融委)统筹金融稳定和改革发展,指挥开展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工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涉及金融稳定和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
  其中,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重大金融风险处置机制和高效执行相关安排。国家金融稳定发展统筹协调机制负责认定重大金融风险,统筹指挥开展应急处置,议定处置方案,按照程序报批后实施。情况特别紧急、必须临机处置的,国家金融稳定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应当快速决策,按程序请示报告后依法采取必要措施。
  同时,国家金融稳定发展统筹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地方人民政府,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行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及时落实应急处置方案。国家金融稳定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办公室负责督促应急处置方案的落实。
  另外,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基金由向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等主体筹集的资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组成,由国务院金融委统筹管理,用于具有系统性影响的重大金融风险处置。
 
银保监会明确金融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工作
 
  据悉,银保监会办公厅于近日印发《关于2022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2022年做好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农业农村重点领域,深入细节,稳步加大信贷资金投入,提升保险保障水平,强化农村金融环境建设,不断提高金融服务质效。
  《通知》围绕金融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按照稳中求进、深入细节的思路,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从确保涉农金融投入稳定增长、优化涉农金融供给体制机制、聚焦服务乡村振兴重点领域、提高新市民金融服务水平、增强保险功能作用、强化农村金融环境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举措。
  《通知》提出确保涉农信贷投入稳定增长总目标。要求各银行机构继续单列涉农和普惠型涉农信贷计划,努力实现同口径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完成差异化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目标。要求各银保监局科学制定辖内县域存贷比提升计划,持续监测县域信贷资金适配情况和县域保险保障水平,督促实现13个粮食主产省各产粮大县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提出力争实现832个脱贫县各项贷款余额、农业保险保额持续增长;各脱贫县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品种稳中有增;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于全国贷款增速。
  《通知》提出优化涉农金融供给体制机制。要求政策性银行结合自身职能定位,强化对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加大转贷款支持乡村振兴力度;大中型商业银行加大首贷户拓展力度,更多为此前未从银行获得贷款的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将自身县域存贷比提升至合理水平;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等地方法人银行机构不断增强乡村振兴服务能力和公司治理水平,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稳妥化解风险,完善省联社治理机制,推进村镇银行改革。
  《通知》要求聚焦服务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推进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持续加大信贷资源投入,以需求为导向强化中长期贷款等适宜的信贷服务。要求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充分运用各类公开信息、名单,针对新主体需求特点,积极开展首贷、信用贷。各银保监局要加强与当地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梳理辖内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等重点项目的信贷保险需求,适时组织开展项目推介、融资对接。
  《通知》要求提高进城农民等新市民金融服务水平。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聚焦吸纳进城农民较多的行业和区域,加大信贷投入和保险保障力度,针对进城农民金融需求特点,研发专属产品。要求各银保监局因地制宜开展新市民金融服务专项调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强化新市民金融服务作为建设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的重点内容,争取形成一批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
  《通知》提出增强保险服务乡村振兴功能作用。要求保险机构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落实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主产省产粮大县全覆盖,探索开展糖料蔗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大力发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要求人身险公司针对农村居民需求,特别是脱贫地区群众需求,扩大意外伤害险、定期寿险、健康保险、养老保险等人身保险产品供给。要求提升农业农村保险承保理赔服务质效,按照"愿保尽保""应赔尽赔""快赔早赔"的原则,主动、迅速、合理开展承保理赔服务。
  《通知》还提出强化农村金融环境。要求各银保监局推动辖内涉农信用信息共享,推动完善涉农主体增信机制和涉农贷款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切实防范涉农领域信用风险,纠正过度授信、违规收费等不当行为,引导农村地区各类型银行保险机构错位竞争、良性竞争,继续深化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建设。
 
证监会拟加强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
 
  2022年4月2日,证监会公布《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为支持企业依法依规赴境外上市,提高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过程中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推动深化跨境监管合作,证监会会同财政部、国家保密局、国家档案局对《关于加强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09〕29号)进行修订,形成了《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征求意见稿)》。
  本次修订拟主要对原规定作出以下调整:一是完善法律依据,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作为上位法。二是调整适用范围,与《国务院关于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的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相衔接,明确适用于企业境外直接和间接上市。三是明确企业信息安全责任,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活动中境内企业、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在保密和档案管理方面提供更清晰明确的指引。四是完善跨境监管合作安排,为安全高效开展跨境监管合作提供制度保障。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规定》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明确境外监管机构在中国境内进行调查取证或开展检查的应当通过跨境监管合作机制进行,证监会和有关主管部门依据双多边合作机制提供必要的协助。同时,结合跨境审计监管合作的国际惯例,删除了原《规定》关于"现场检查应以我国监管机构为主进行,或者依赖我国监管机构的检查结果"的表述。这体现了中国监管部门对跨境审计监管合作一贯的开放态度,也符合相关国际惯行做法,将为安全、高效开展包括联合检查在内的跨境监管合作提供制度保障。
  该负责人指出,依法依规做好涉密敏感信息的管理,落实信息安全主体责任,是企业合规经营的重要内容。从实践情况看,企业向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提供包含涉密或敏感信息的文件、资料应属极少数情况。如因审计工作需要确有必要提供的,《规定》重申企业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必要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并要求企业保留履行程序和提供信息的相关记录并向中介机构提供书面说明,不会给企业带来过高的合规成本。《规定》的落实,将提升企业维护信息安全和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促进企业依法合规开展境外发行上市活动。
 
证监会规范从业人员执业行为
 
  据悉,证监会4月1日发布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任职和执业行为,强化经营机构主体责任,促进经营机构合规稳健运行。
  人员管理是证券基金行业监管的基础性制度,经过20余年积累,资本市场已逐步形成以《证券法》《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管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为基础,《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为主体,行业协会自律规则为补充的规则体系,对强化行业人员管理,规范任职、执业行为,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行业的发展变化、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持续推进, 以及新《证券法》的发布实施,有必要结合行业实际,制定统一的部门规章对董监高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系统性规范。
  《管理办法》着力构建行政监管、自律管理、经营机构、董监高及从业人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人员管理体系,共七章五十八条。
  一是按照分类原则优化人员任职管理。对董监高人员从事前审批调整为事后备案管理,从个人品行、任职经历、经营管理能力、专业能力等方面对董监高及从业人员的基本任职条件予以细化。证监会派出机构对受聘人条件进行事后核查,不符合条件的,经营机构应当更换。区分人员岗位和职责,对董监高、分支机构负责人和一般从业人员进行分类管理。
  二是强化执业规范,落实"零容忍"要求。明确行业人员履职应遵循的勤勉尽责、公平竞争、维护客户利益、廉洁自律等基本原则,列举从业底线要求及禁止性行为。细化对经营机构和人员违法违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制度安排。健全监管机构、行业协会监管数据和信息共享机制,以及从业人员基本从业信息、诚信记录公示制度,强化声誉约束。
  三是压实经营机构主体责任,夯实行业发展根基。从任职考察、履职监督、考核问责三方面构建经营机构人员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人员任职和执业管理的内部控制机制,强化合规与风险管理,构建长效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健全投资行为管理、利益冲突管理和廉洁从业制度,增强内生约束机制。持续提升人员的道德水准、专业能力、合规风险意识和廉洁从业水平,培育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行业文化。同时,将经营机构子公司、证券基金服务机构从事证券基金业务的相关高管及从业人员纳入监管,实现监管全覆盖。
  《管理办法》自4月1日起施行,并对不符合相应任职和从业条件的人员给予1年过渡期。证监会此前发布的《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同时废止。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指导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和派出机构认真落实《管理办法》,制定配套自律管理规则,提升人员管理的规范水平,促进行业机构合规、稳健发展。
 
两部门部署加快"十四五"时期抽水蓄能项目开发建设
 
  据悉,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落实好《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促进抽水蓄能高质量发展,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加快"十四五"时期抽水蓄能项目开发建设。
  通知指出,加快发展抽水蓄能,对于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促进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高能源安全保障水平,以及促进扩大有效投资、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十四五"是落实《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加快推进抽水蓄能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做好"十四五"抽水蓄能项目开发建设工作意义重大。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将抽水蓄能项目开发建设作为当前重要能源工作,加强组织管理和统筹协调。组织项目单位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督促项目所在地政府建立工作机制,积极支持配合项目单位开展工作。加快项目核准的同时,加强部门协调,推动加快办理项目用地、环评等审批手续,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通知要求,承担抽水蓄能项目开发建设任务的中央能源企业要优化完善内部流程,提高项目投资决策、招投标等工作效率,加快投入资金、人力等要素,支持项目核准和开工建设。电网企业在电网规划及实施中,做好与各省(区、市)抽水蓄能项目建设的衔接对接,在项目接入系统设计的基础上,加快并网工程建设。
  通知强调,用好国家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协调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抽水蓄能项目加大用地保障力度。在抽水蓄能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等全过程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做到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以两部制电价为主体,通过竞争性方式形成电量电价,将容量电价纳入输配电价回收,推动抽水蓄能电站作为独立主体参与市场。
  通知强调,加强抽水蓄能行业管理,建立调度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加强行业培训教育和能力提升等工作。强化项目投资、设计、施工、设备制造等产业链协同。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所在地区,抽水蓄能规划建设要与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和项目布局、输电通道做好衔接协调,促进电力外送。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按照要求,落实责任,加大力度,抓紧开展工作,加快抽水蓄能项目开发建设。请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按照能核尽核、能开尽开的原则,加快推进2022年抽水蓄能项目核准工作,确保2022年底前核准一批项目,并做好与"十四五"后续年度核准工作的衔接,促进抽水蓄能又好又快大规模高质量发展。
 
七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
 
  近日,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要求在全国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
  "洗洞"就是把废弃矿洞再"洗"一遍,民间有"金矿价值千万,'洗洞'之后翻一番"说法。"洗洞"属于氰化法提金法,技术门槛低,污染性强,容易对土地和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
  为严厉打击"洗洞"行为,自然资源部和生态环境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将建立"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自然资源部部长作为会议召集人,各单位分管领导作为联席会议成员。
  《工作方案》要求,根据自然资源部提供的金矿矿山目录清单,结合卫星遥感影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组织初步确定金矿盗采点,以此为基础,组织各部门排查以下情况:排查金矿废弃矿井情况,包括政策性关闭金矿、保护地内退出金矿、正常关闭金矿的废弃矿井数量、封堵的情况、封堵责任主体,以及金矿盗采点的位置、封堵的情况、封堵责任主体等;排查违法生产、销售、运输、倒卖、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氰化钠、非法采选金矿用电行为等情况,建立台账;排查金矿"洗洞"造成的环境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台账;排查并建立金矿及其尾矿库安全隐患台账。
  《工作方案》提出,集中力量,依法严厉打击"洗洞"盗采金矿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运输倒卖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氰化钠行为、用电行为、环境污染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收购和销售金矿矿产品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涉及"保护伞"的,一追到底,做到"人不漏案,案不漏人"。
  对政策性关闭金矿、保护地内退出金矿、正常关闭金矿以及金矿盗采点存在的废弃矿井,明确治理责任主体,对尚未封堵的废弃矿井,由治理责任人进行彻底封堵;对封堵不彻底的废弃矿井,组织重新封堵。对排查发现的金矿及其尾矿库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治理。
  《工作方案》明确,强化监督问责,坚决防范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的,予以公开通报、约谈;对禁而不止、弄虚作假、瞒报漏报、压案不查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专项整治行动中涉及内外勾结、受贿、充当"保护伞"等违纪违法违规的有关人员,要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
 
六部门联合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
 
  据悉,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学技术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国家能源局6部门4月7日联合发布《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提出到2025年,石化化工行业基本形成自主创新能力强、结构布局合理、绿色安全低碳的高质量发展格局,高端产品保障能力大幅提高,核心竞争能力明显增强,高水平自立自强迈出坚实步伐。具体而言:
  --创新发展。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到2025年,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1.5%以上;突破20项以上关键共性技术和40项以上关键新产品。
  --产业结构。大宗化工产品生产集中度进一步提高,产能利用率达到80%以上;乙烯当量保障水平大幅提升,化工新材料保障水平达到75%以上。
  --产业布局。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全面完成,形成70个左右具有竞争优势的化工园区。到2025年,化工园区产值占行业总产值70%以上。
  --数字化转型。石化、煤化工等重点领域企业主要生产装置自控率达到95%以上,建成30个左右智能制造示范工厂、50家左右智慧化工示范园区。
  --绿色安全。大宗产品单位产品能耗和碳排放明显下降,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十三五"降低10%以上,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高,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意见》提到,发挥碳固定碳消纳优势,协同推进产业链碳减排。有序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提高行业能效水平。拟制高碳产品目录,稳妥调控部分高碳产品出口。提升中低品位热能利用水平,推动用能设施电气化改造,合理引导燃料"以气代煤",适度增加富氢原料比重。鼓励石化化工企业因地制宜、合理有序开发利用"绿氢",推进炼化、煤化工与"绿电"、"绿氢"等产业耦合示范,利用炼化、煤化工装置所排二氧化碳纯度高、捕集成本低等特点,开展二氧化碳规模化捕集、封存、驱油和制化学品等示范。加快原油直接裂解制乙烯、合成气一步法制烯烃、智能连续化微反应制备化工产品等节能降碳技术开发应用。
 
政策要闻
 
▲信托业务分类改革迎实质性进展
 
  据悉,部分信托公司日前已收到由监管部门下发的《关于调整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显示,近年来,信托公司信托业务持续发展,业务形式不断创新,但现行信托业务分类体系已运行多年,与信托业回归本源、转型发展的需求已不相适应,存在分类维度多元、业务边界不清、服务内涵模糊等问题。为促进各类信托业务在规范发展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后续信托业务将被划分为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
  具体来看,资产管理信托包括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信托、权益类资产管理信托、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管理信托与混合类资产管理信托等四个细项;资产服务信托项下则包括行政管理受托服务信托、资产证券化受托服务信托、风险处置受托服务信托和财富管理受托服务信托等四个分项,且这四项分类下仍各有细项分类。
  《征求意见稿》要求,信托公司应当根据信托业务新分类要求,重新设定信托业务边界,准确划分各类信托业务,完善内部工作机制,确保做好业务分类工作。同时制定存量业务整改计划,对于基于信托关系开展的私募基金管理等业务,按照严禁新增、存量自然到期方式有序清零。对于其他不符合本通知分类要求的信托业务,在资产管理信托项下单设待整改信托业务一类,将相关业务归入此类别,按照业务特点有序实施整改。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在今年的信托监管工作会议上,监管部门就曾表示正在酝酿推进信托业务分类改革,此次《征求意见稿》的下发是信托业务分类改革的实质性进展,有助于信托公司摆脱路径依赖,加速信托业务转型节奏,后续信托公司需要探索更多契合自身资源禀赋的本源业务方向。
 
▲发改委要求加快"十四五"102项重大工程在建项目建设
 
  据悉,国家发改委日前组织召开"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实施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会议强调,各部门要确保"十四五"102项重大工程每一项任务落地见效。要在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基础上,扎实做好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加大资金、用地等要素保障力度,加快在建项目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会议审议了推动"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实施部际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和2022年工作要点,研究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会议强调,102项重大工程是"十四五"规划《纲要》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十四五"规划实施的重要抓手。推动102项重大工程实施既利当前,又利长远,对当前扩大有效投资、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各牵头部门会同各地方扎实推进102项重大工程实施。目前,102项重大工程实施有力有序推进,实现良好开局。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按照2022年工作要点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配合,确保102项重大工程每一项任务落地见效。102项重大工程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责任,区分项目类型分类有序推进,加快推动项目实施。要在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基础上,扎实做好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加大资金、用地等要素保障力度,加快在建项目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此前,发改委曾在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主要任务中明确指出,将积极扩大有效投资,高质量建设"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项目。国家发改委综合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袁达在发改委今年首场新闻发布会上也曾表示,将扎实推动"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细化工程项目清单,根据项目特点明确可衡量、可考核的具体任务。加强用地用海用能、金融支持等各类资源要素保障,强化督导协调,扎实推动重大工程项目落地生效。
 
  ▲我国将开展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
 
  据悉,共青团中央日前联合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部门印发相关意见,开展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促进青年高质量发展,让城市对青年更友好,让青年在城市更有为。
  青年发展型城市是指扎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积极践行青年优先发展理念,更好满足青年多样化、多层次发展需求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不断优化,青年创新创造活力与城市创新创造活力相互激荡、青年高质量发展和城市高质量发展相互促进的城市发展方式。
  意见指出,通过试点探索经验,到2025年,城市青年发展规划工作机制比较健全,青年优先发展理念得到社会广泛认同,青年发展型城市评价体系逐步建立并完善,城市青年发展政策更具体系化、更有普惠性,青年投身城市发展的主动性和贡献度明显提升。
  意见特别提出,优化公平且有质量的教育环境。加大基础教育投入力度,完善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巩固控辍保学成果,逐步实现进城务工青年随迁子女入学待遇同城化,让义务教育阶段青少年获得公平的受教育机会。
  同时,意见还提出,健全青年就业公共服务体系,聚焦高校毕业生、新生代农民工、失业青年等群体,扩大就业容量,加强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帮助青年实现知识更新、技能提升,为青年提供更多的高质量就业机会。
 
  ▲三部门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
 
据悉,司法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公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简称"意见"),要求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健全律师事务所收费管理制度,强化律师服务收费监管,引导广大律师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律师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意见规定,在制定律师服务费标准时,律师事务所应当统筹考虑律师提供服务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各省(区、市)律师协会指导设区的市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律师协会,对律师事务所制定的律师服务费标准实施动态监测分析。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将本所在律师协会备案的律师服务费标准在其执业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今年元旦起施行的法律援助法,明确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负有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的义务。意见扩大了律师服务收费普惠化范围,规定涉及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或者与公益活动有关的法律服务事项,律师事务所可以酌情减免律师服务费;对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鼓励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
意见还强调,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协商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作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或者显失公平的约定,不得采取欺骗、诱导等方式促使当事人接受律师服务价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纵价格。律师事务所不得在协商收费时向当事人明示或者暗示与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特殊关系,不得以签订"阴阳合同"等方式规避律师服务收费限制性规定等。
 
国资改革
 
三部门规范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
 
  据悉,为规范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公平竞争,推动提升审计质量,维护利益相关者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财政部会同国资委、证监会研究起草了《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4月2日公开征求意见。
  选聘办法共包括十七条。包括立法依据、有关定义、审计委员会的责任、选聘方式、选聘文件公开和提交应聘文件期限、评价标准、报价评审、实质性轮换、冷却期、服务年限公开、审计费用浮动、资料保存、监督管理、解释权限和生效日期等。
  选聘办法对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的选聘行为提出了不同的管理要求。对于上市公司(特别是民营上市公司),考虑其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方式灵活多样,市场化属性更强,不宜对其评审机制作出强制性规定,主要在冷却期、服务年限公开、选聘评价、资料保存及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此外,为打击低价竞争现象,选聘办法作出如下要求:一是设置以质量为核心的选聘机制。围绕降低价格因素权重为核心,科学设置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指标权重,要求国有企业选聘时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应低于40%,报价权重不超过15%。引导企业形成以质量为导向的选聘机制,从源头上有效遏制恶性竞争。二是通过计算公式降低报价过高和过低的分值。为避免国有企业选聘过程中恶意压价或报价畸高干扰选聘等行为,规定了以选聘报价平均值为满分,报价较高或较低均需适当减分的计算公式。三是加大对低价竞争的处罚力度。加强对选聘相关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对违反规定低价选聘的企业和压价竞争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采取相关监督管理措施。
在动态调整审计费用、规定人员轮换要求方面,选聘办法称,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被聘后,任期最长可达10年,但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审计费用为固定费用,可能出现企业业务规模变化等导致审计投入大幅增长但是审计费用不变的局面。选聘办法在充分考虑物价、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的基础上提出动态调整审计费用,审计费用可以根据消费者物价指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业务规模变化等进行合理调整,平衡双方权益。另外,为杜绝通过“人带业务走”、“换所不换人”而规避独立性的监管要求,选聘办法规定了审计项目主管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轮换期和冷却期,审计项目主管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承担同一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应当有5年的冷却期,且冷却期不受工作变动(即跳槽换所)的影响。
 
浙江发布国有房屋免租金细则
 
  4月1日,浙江省国资委发布关于做好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通知,要求全省国有企业应减尽减,全力帮助浙江省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渡过难关。
  通知要求,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同时,鼓励国有企业视情加大租金减免力度。
  通知特别强调,减免租金要及时迅速。如普遍减免3个月租金与已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减免6个月租金的,力争在今年上半年完成租金减免主体工作。补充减免3个月租金工作,要在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后2个月内完成。若今年四季度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要通过当年退租或下年减免等方式足额减免6个月租金。
 
内蒙古要求国企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
 
  据悉,为切实推动内蒙古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近日下发《关于自治区区属国有企业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承租国有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房屋租金;其它区域承租国有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房屋租金。服务业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及范围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界定。
  《通知》提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申请租金减免的,应提供房租减免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租赁合同或协议和承租人、实际经营承租人证明材料等)。
  为了确保优惠政策落到实处,《通知》明确:对于转租、分租国企房屋的,要确保减免租金政策惠及最终承租人;对确需转租、分租的国企房屋,不得在转租、分租环节哄抬租金,切实保障实际经营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受益。
  《通知》要求,区属相关企业要统筹安排,分派专人负责,及时受理减免租金申请,8月底基本完成。受理申请中,对符合减免条件的尽快办理减免手续,提升政策执行效率;对不符合减免条件的要做好解释安抚工作。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避免人流集聚。除线下办理外,减免租金事宜还可通过网络、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进行,定期汇报政策落实情况,按月度统计数据,进行建账立档。
《通知》进一步明确,经审定,各区属出资监管企业减免租金造成的当期损益影响,在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将予以认可并视同利润加回。
 
自主创新
 
两部门印发"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
 
  近期,国家能源局、科学技术部印发《"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国能发科技〔2021〕58号,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时期能源科技创新的总体目标,按照集中攻关、示范试验和应用推广"三个一批"的路径确定了相关任务,制定了技术路线图,结合"十四五"能源发展和项目布局,部署了相关示范工程,有效承接示范应用任务,并明确了相关政策措施。
  《规划》要求全面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能源转型、引领能源革命和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等重大需求,坚持创新在能源发展全局中的核心地位,统筹发展与安全,以实现能源科技自立自强为重点,以完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为依托,着力补强能源技术装备"短板"和锻造能源技术装备"长板",支撑增强能源持续稳定供应和风险管控能力,引领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建设。
  《规划》遵循"补强短板,支撑发展""锻造长板,引领未来""依托工程,注重实效""协同创新,形成合力"的基本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提出了"十四五"时期能源科技创新的总体目标,即能源领域现存的主要短板技术装备基本实现突破;前瞻性、颠覆性能源技术快速兴起,新业态、新模式持续涌现,形成一批能源长板技术新优势;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健全;能源科技创新有力支撑引领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从引领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支撑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发展核电、推动化石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开发利用、促进能源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等方面提出了相关具体目标。
  《规划》围绕先进可再生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安全高效核能、绿色高效化石能源开发利用、能源数字化智能化等方面,确定了相关集中攻关、示范试验和应用推广任务,以专栏形式部署了相关示范工程,并制定了技术路线图。
  一是先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及综合利用技术方面。提出聚焦大规模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研发更高效、更经济、更可靠的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以及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先进发电及综合利用技术,支撑可再生能源产业高质量开发利用;攻克高效氢气制备、储运、加注和燃料电池关键技术,推动氢能与可再生能源融合发展。
  二是新型电力系统及其支撑技术方面。提出加快战略性、前瞻性电网核心技术攻关,支撑建设适应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电源友好并网、源网荷双向互动、智能高效的先进电网;突破能量型、功率型等储能本体及系统集成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满足能源系统不同应用场景储能发展需要。
  三是安全高效核能技术方面。提出围绕提升核电技术装备水平及项目经济性,开展三代核电关键技术优化研究,支撑建立标准化型号和型号谱系;加强战略性、前瞻性核能技术创新,开展小型模块化反应堆、(超)高温气冷堆、熔盐堆等新一代先进核能系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开展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核电站长期运行、延寿等关键技术研究,推进核能全产业链上下游可持续发展。
  四是绿色高效化石能源开发利用技术方面。提出聚焦增强油气安全保障能力,开展常规油气和非常规油气勘探开发、输运和炼化领域相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有效支撑油气勘探开发和天然气产供销体系建设。聚焦煤炭绿色智能开采、重大灾害防控、分质分级转化、污染物控制等重大需求,形成煤炭绿色智能高效开发利用技术体系。突破燃气轮机相关瓶颈技术,提升燃气发电技术水平。
  五是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方面。提出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能源融合发展,开展能源领域用数字化、智能化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推动煤炭、油气、电厂、电网等传统行业与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深度融合,开展各种能源厂站和区域智慧能源系统集成试点示范,引领能源产业转型升级。
  为确保"十四五"期间能源科技创新工作有序开展,《规划》围绕创新协同机制、创新平台体系、成果示范应用、企业主体地位、技术标准体系、规划资金支持、科技国际合作、科技人才培养等8个方面,提出了相关保障措施。一是健全能源科技创新协同机制。在加强部门协同基础上,指导地方完善能源科技配套政策,支持建立跨领域、跨学科的创新联合体。二是完善能源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立健全国家、部门、地方、企业各级各类能源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构建开放合作、共创共享创新生态圈。三是推动能源科技成果示范应用。完善能源装备首台(套)政策,鼓励地方、用户制定配套措施,以"凡有必用"原则推进示范应用。四是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各类所有制企业围绕能源产业链、创新链开展强强联合和产学研深度协作,集中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五是优化能源行业技术标准体系。加快能源新型标准体系建设,培育发展社会团体标准,推进能源标准国际化。六是加大能源科技资金支持力度。吸引各类社会资本投资能源科技领域。七是加强能源科技创新国际合作。立足开放条件下自主创新,积极参与能源科技领域多边机制和国际组织的务实合作。八是加速能源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依托重大能源工程加速技术研发、技术管理、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满足跨学科专业人才供给。
 
节能减排
 
北京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意见发布
 
  据悉,北京市委、市政府日前印发《关于深入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提出了包括"五大标志性战役""五大专项行动"在内的任务体系,围绕绿色低碳发展,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等,提出了22项具体措施。
  "五大标志性战役""五大专项行动"分别指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管控、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劣五类水体消除等标志性战役,以及噪声污染防治、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氮氧化物减排、餐饮油烟治理等专项行动。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表示,未来,要接续攻坚、久久为功,针对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集中发力,持续深化"一微克"行动,继续打好一批标志性战役,对标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生态文明水平明显提升,碳排放稳中有降,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左右、并尽最大努力进一步改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消除劣Ⅴ类水体,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区域协同治理更加深入,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绿色北京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成为社会广泛自觉,碳排放持续下降,碳中和取得明显进展,天蓝、水清、森林环绕的生态城市基本建成。
 
北京拟到2025年基本实现供热"无煤化"
 
  据悉,北京市政府近日正式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能源发展规划》。根据规划,"十四五"时期北京将强化能源、碳排放的总量和强度双控,并继续推动农村清洁能源替代,到2025年基本实现全市供热"无煤化"。
  根据规划,"十四五"时期北京将提高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建设多源多向天然气供应体系,形成14亿立方米左右的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同时,进一步优化清洁供热布局和绿色供热体系,完成对全市燃油供热锅炉、剩余农村村庄供暖散煤和燃煤锅炉清洁改造,推动山区和浅山区农村清洁能源替代,基本实现全市供热"无煤化"。
  此次规划提出了7个方面共81项能源发展重点任务,并提出了总投资1866亿元的能源领域重点项目清单。
  规划提出,北京将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到2025年,本地可再生能源新增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10万千瓦左右,新增可再生能源供暖面积4500万平方米。新建城市功能区可再生能源利用比重将不低于20%。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来现余介绍,"十四五"时期,北京市将突出绿色低碳发展,在北京城市副中心、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等打造一批能源绿色转型示范样板。同时,北京将加快推动先进可再生能源、新型电力系统、氢能和氢燃料电池、储能等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推进能源新技术与智慧城市融合发展。
 
江西印发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
 
  日前,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了江西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时间表,提出了"三步走"的目标--
  到2025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新突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其中,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8.3%;活立木蓄积量达到8亿立方米,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走在全国前列,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稳步提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持续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活立木蓄积量达到9亿立方米,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
  到2060年,先进高效的节能降碳技术与碳中和路径全面推行,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开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境界。
  《实施意见》坚持"系统谋划、统筹有序,节约优先、绿色变革,政府引导、市场发力,防范风险、安全降碳",提出了"紧扣四大重点(产业、能源、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夯实四大支撑(消费、市场、科技创新、政策法规)"等8大领域30项重点任务,明确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任务书、路线图和责任单。
  一是深入推进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动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农业绿色发展,提升服务业低碳发展水平,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培育壮大低碳、零碳和负碳产业。
  二是有序推进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发展。严格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控制,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深化能源制度改革。
  三是加快形成绿色低碳交通运输方式。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开展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示范推广,积极引导低碳出行。
  四是着力促进流通消费绿色低碳转型。打造智能绿色物流,发展绿色贸易,促进绿色产品消费,倡导绿色低碳生活。
  五是系统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城乡建设低碳转型,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优化建筑用能结构。
  六是大力加强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科学编制碳中和技术路线图,加强绿色低碳基础研究与技术攻关,构建碳中和创新生态系统。
  七是积极培育绿色低碳市场。巩固生态系统碳汇成果,提升生态系统碳汇水平,推进市场化机制建设。
  八是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政策法规制度。完善法规规章,强化标准服务,加强统计监测,完善经济政策,发展绿色金融。
  据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人介绍,对标国家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江西省部署安排了40多个专项方案和保障措施,加快建立"1+N"政策体系,立好江西省"双碳"工作的"四梁八柱"。《实施意见》作为"1",是定方向、管长远,在江西省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中发挥统领作用;与江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共同构成贯穿碳达峰碳中和两个阶段的顶层设计。"N"则包括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分领域分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科技支撑、能源保障、碳汇能力、财政金融价格政策、标准计量体系、督察考核等保障方案。一系列文件将构建起目标明确、分工合理、措施有力、衔接有序的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
 
世卫组织呼吁少用化石燃料并设法降低空气污染
 
  据悉,世界卫生组织4月4日发表声明说,尽管110多个国家的6000多个城市正对空气质量开展监测,但这些城市的居民所呼吸空气中含有的细微颗粒物和二氧化氮仍处于不健康水平。世卫组织呼吁各国减少化石燃料使用,并采取其他切实措施来降低空气污染水平。
  该声明指出,在所呼吸的空气是否处于不健康水平方面,生活在中低收入国家的人们面临的风险最大;空气污染威胁人类健康,包括PM2.5在内的颗粒物,能深入肺部和血液,影响心血管、脑血管和呼吸系统;二氧化氮则与哮喘等呼吸系统疾病有关。世卫组织数据显示,全世界每年有1300多万例死亡由可预防的环境因素造成,其中约700万例死亡与空气污染有关。
  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塞在声明中表示,能源安全以及应对空气污染和气候变化挑战的紧迫性,突出表明人类迫切需要更快地迈向一个对化石燃料依赖程度大大降低的世界。
  为改善空气质量,世卫组织在声明中建议,建立安全和负担得起的公共交通系统及适合行人和自行车的交通网络,投资节能住宅和发电设施,改善工业和城市废弃物管理,减少农业废弃物焚烧等。
 
劳动用工
 
山东实施十大专项行动稳就业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创业齐鲁·乐业山东”建设2022年十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组织实施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大学生就业创业推进行动、乡创助推乡村振兴行动、企业用工服务保障行动、职业技能质量提升行动、创业服务提质增效行动、人力资源服务促就业行动、就业友好城市创建行动、就业创业品牌服务行动、职业技能质量提升行动十大专项行动,加快打造更加优良的创业生态和就业环境,全力稳就业保就业。
  根据部署,今年山东省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40万个左右,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全年国有企业新增岗位招募应届毕业生的比例争取不低于50%,“三支一扶”招募规模1900人左右,组织大学生创业2万人以上,高校毕业生整体就业率不低于90%。以乡创助推乡村振兴,在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广泛设立返乡创业服务站或服务窗口,整合发展一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园,对有培训意愿的返乡人员普遍开展一次创业培训。
  稳就业,必须稳市场主体。山东省将进一步壮大用工服务专员队伍,面向3.6万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季度调查发布急需紧缺工种(目录),引导企业改变“即缺即用、即招即用”的传统模式,“一企一策”做好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工作,动态解决企业规模性缺工问题。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推行职业培训券的发放和使用,加大重点群体、重点领域、紧缺工种职业技能培训,2022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00万人次。
  着力做好就业创业服务,山东省将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优化贷款办理流程,开展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以人力资源服务促就业,制定推动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配套制定人力资源服务业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意见、人力资源服务促就业行动方案、人力资源专业职称评审办法等一揽子政策。推进实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创建培育一批具有山东特色、文化底蕴的知名劳务品牌和就业服务品牌。
  在优化就业环境方面,今年山东省一个“新动作”是将就业状况作为城市营商环境评估的重要指标,在全省选树20个充分就业和质量就业成效显著县级城市,打造一批就业友好型园区、企业。在全省有序推行电子劳动合同,提升劳动用工管理水平。强化新的生育政策下女性就业支持,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利。
 
专家论坛
 
持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经济日报》4月8日刊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张亮、王炳文的文章指出,中等收入群体通常是指一个经济体中收入达到中等水平、生活较为宽裕的群体,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中坚力量,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人力资本基础。新发展阶段,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要在坚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居民收入增长基础上,进一步聚焦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政策并提高政策实施的精准性,推动更多低收入人群迈入中等收入行列。
  群体规模呈快速增长趋势
  随着我国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超过GDP增速,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持续扩大。采用国际上引用率较高的每天人均消费10至100美元(2005PPP价格)作为界定中等收入群体日收入的下限和上限,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数据估算,2002年至2019年,我国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呈现快速增长趋势,由2002年的735.8万人发展壮大为2019年的34600.2万人,增长超过46倍。其中,城镇中等收入群体数量由372.7万人上升到20486.4万人,增长近54倍;农村中等收入群体数量由363.1万人上升到14113.8万人,增长近38倍。基于同样的测算标准,当前我国中等收入人群规模约相当于美国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的两倍,约相当于欧盟所有国家中等收入群体数量的总和。
  我国中等收入群体发展取得令世界瞩目的成就,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中等收入群体比重仍明显偏低。如,2019年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比重为22.9%,而西欧的英德法、北欧的挪威、北美的加拿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都在70%左右。虽然美国的中等收入群体比重略低为55.9%,但高收入群体占到30.5%。
  工资性收入是主要来源
  我国中等收入群体主要是工薪阶层,收入来源以所从事职业或兼职取得的劳动报酬为主,无论城镇还是农村家庭,工资性收入都是中等收入群体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城镇家庭的工资性收入要略低于农村家庭。同时,中等收入群体的经营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稳定增长,城镇家庭的转移性收入比例明显高于农村家庭,但经营性收入低于农村家庭。
  随着我国收入分配方式的多样化,金融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加之财产性收入有累积循环效应,中等收入群体对财产性收入依赖程度呈上升趋势。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我国中等收入群体财产性净收入占比约为9.1%。但整体看,我国中等收入群体财产性收入占比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处于较低水平,以美国为例,2018年美国中等收入人群财产性收入所占比重高达43.1%,约为我国的5倍。
  “新中等收入群体”逐渐兴起
  我国中等收入群体空间分布不平衡,其区域分布与经济发展水平大体一致,约有60%中等收入群体分布在东部地区,而中西部地区仅占40%。从城乡分布看,城镇中等收入群体比重约是农村中等收入群体比重的2.88倍。在城镇内部,一线城市和二线城市中等收入者比重分别为71.4%和62.7%,远远高于城镇平均水平。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我国一线城市中等收入者比重已经接近欧美发达国家,而广大农村地区的中等收入群体比重还保持在较低水平。这说明导致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偏低的主要原因是农村中仍然有大量低收入群体,未来一段时期,“精准扩中”的关键在于如何使农民群体增收,成功跻身于中等收入群体行列。
  事业单位管理和技术人员,效益较好的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中的管理和技术人员,以及部分职工,一直以来是中等收入群体中坚实稳定的力量。随着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一批乡镇企业家、个体工商业者、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主涌现出来,成为我国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经济活力释放出来后,尤其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逐渐兴起一批种植养殖大户、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主、多种经营的农业合作企业主或家庭等,成为我国农村中等收入群体重要构成部分。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逐渐兴起一批就职于三资企业、新兴行业中的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教育程度高、素质高、收入高、时尚前卫等特点,成为“新中等收入群体”。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一些新产业、新业态迅猛发展,同时与资本市场结合,产生较强的财富溢出效应,造就了一批敢于创新、敢于创业、财富快速积累的行业“新贵”。
  多重因素影响收入增加
  经济稳定增长是促进中等收入群体健康发展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收入快速增长,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我国经济保持了多年的高速增长。未来一段时期,我国潜在经济增长率可能持续承压。随着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劳动和资本要素投入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进一步减弱。据统计,2013年我国劳动年龄人口规模开始下降,15至59岁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从2013年的68.71%下降为2020年的63.35%,或将延续趋势性减少态势。同时,储蓄率的大幅下降引致资本积累水平降低,其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将不断弱化。此外,随着工业化步入中后期、大型基础设施投资空间收窄、国际环境不确定加强等因素影响,投资需求放缓和净出口低速增长也将进一步影响经济增长的需求动力。综合来看,相较以前的高速增长,经济增速逐步放缓,将进一步影响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也会对中低收入群体增收带来较大挑战。
  劳动、土地、资本、技术和数据等要素市场发展较为滞后,要素流动不够顺畅,直接影响要素的优化配置效率,严重制约了居民通过要素价值实现稳定增收。例如,劳动力在城乡、区域、行业间流动还存在各种显性和隐性障碍,影响劳动力自由流动,特别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较为缓慢,难以获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公共服务,职业流动与社会身份转变的不一致和不协调影响到这些群体的收入。土地制度改革滞后,土地市场一定程度上还处于城乡分割状态,不同类型农村土地(承包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非耕地等)按不同准入规则进入市场,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上还存在相关利益主体得失不公平,在管理体制上存在目标冲突和职能错位,由此造成土地价格扭曲和资源配置低效,导致农民土地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资本市场不健全,实际利率水平受到压制,影响到很多中低收入居民的储蓄收入。数据市场制度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数据资源规范使用和合理配置还存在制度空白,城乡、区域、行业以及不同收入群体间还存在“数字鸿沟”,影响数字资源要素公平合理参与分配。
  目前我国收入分配制度仍不完善,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占比较低。一段时期曾存在劳动生产率增长与劳动者报酬增长不同步的问题,致使劳动者报酬在国民收入中占比偏低。2009年以后,随着劳动力供需关系逐步改变,劳动者报酬增长逐渐加快,劳动者报酬和居民收入所占的比重逐步回升,到2017年劳动者报酬所占比重达到47.51%,2018年居民收入所占比重达到61.19%,但仍落后于主要发达国家的水平。再分配中工薪劳动者税负偏高,2000年以来,我国来自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占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比重快速增长,以工薪阶层为主的中等收入群体负担较重。截至2018年,工资薪金所得占个人所得税收入比重达67.26%。对高收入者影响较大的资本利所得征税偏少。同时,市场不公平不规范竞争的问题仍然较为普遍,对收入分配格局产生较大影响。
  人力资本水平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基础,直接影响就业收入水平和收入的持续性。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教育发展,全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2020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8年,但存量劳动力受教育年限较低,劳动年龄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为10.8年,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同时,高质量人力资本比重偏低,高等教育规模持续增加,但总人口中接受过高等教育者的比重仍然较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接受大专及以上教育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15.47%,远低于OECD国家平均水平。此外,我国劳动生产率不高,尽管全员劳动生产率(国内生产总值与全部就业人员的比率)较以前有了较大提升,从1978年的4903.94元/人提升到2020年的117746.00元/人,特别是2012年以来提升速度明显加快,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近年来我国持续推进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公共服务和社会基本保障能力不断提升,但社会保障制度仍有待进一步完善,医疗、养老、托幼等部分社会保障项目水平低、功能弱,养老和医疗保障的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群体之间的制度碎片化、待遇差异化等问题仍较为突出。住房、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不完善,均等化、公平化进程有待进一步加快。这些都直接增加了大多数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负担,不利于中等收入群体的巩固和扩大。
  稳增长促就业是“扩中”基础
  坚持把稳增长促就业作为“扩中”的基础。以发展实体经济为着力点,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动传统制造业优化升级。全面支持科技创新,提升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能力,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生产性服务业与现代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质量,切实促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将促进更好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不断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就业信息服务智慧化、就业服务群体多元化,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多种方式加大创业政策扶持力度,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机制。大力支持发展就业新业态,拓宽灵活就业渠道。
  促进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来源人群稳定增收。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做到学有专长、学有所用,帮助高校毕业生尽快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加大技术人才培养力度,提高技术工人工资待遇,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加入技术工人队伍。改善营商环境,减轻税费负担,提供更多市场化的金融服务,帮助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稳定经营、持续增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解决好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教育等问题,让进城农民工安心进城、稳定就业。适当提高公务员特别是基层一线公务员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基层职工工资待遇。
  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深化农村土地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创新土地流转制度,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交易权,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农房和宅基地。丰富和规范居民投资理财产品,创新推出更多适应居民家庭财富管理需求的金融产品。
  调分配降负担是“扩中”保障
  持续加大收入分配差距调节力度。坚持多劳多得,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强化工资收入支付保障制度,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持续完善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强化对中低收入群体实行应保尽保,建立合理的参保待遇与责任共担机制、加强对中低收入群体的支持。不断完善捐赠减免税制度,激励更多社会主体参与,促进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快速规范发展,推动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
  畅通社会流动通道。增加儿童特别是农村和贫困儿童的早期营养和教育公共投入,缩小义务教育质量的差距,使所有人获得优质且可负担的提升人力资本的平等机会。建立统一、规范的劳动力市场,消除劳动力流动的障碍,为劳动者就业创造公平的环境,尽可能消除户籍、性别、家庭出身以及隐性歧视等先赋性因素对就业的影响,使后天因素成为就业的基础决定因素。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性的要求,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和共享水平,特别是加大对贫穷落后地区基本公共服务的支持与帮扶。
  降低居民家庭经济负担。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建立既定保障范围的医保个人自付封顶制度,同时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更大力度实施医疗救助,切实降低居民的医疗支出。改革中小学教育教学内容、方式及考试评价制度,严格控制校外学科类培训,加强非学科类培训的收费管理,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资助体系,真正缓解家庭教育支出压力。构建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的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适当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建立对处于住房保障“夹心层”的中等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机制,确保其以合理价位实现住有所居。
 
中小企业
 
三部门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
 
  据悉,为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4月2日联合发布公告,明确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以下简称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公告,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和管理办法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执行。
公告指出,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调查分析
 
日本大型制造业企业信心指数近两年来首次下滑
 
  据悉,日本央行4月1日公布的企业短期经济观测调查(日银短观)结果显示,今年第一季度,日本大型制造业企业信心指数比上季下降3点,至14点。这是2020年第二季度以来该指数首次出现下滑。
  调查显示,受俄乌冲突等因素影响,一季度国际能源等商品价格进一步上涨,制造业企业成本压力加大。当季,日本全部16个制造业行业中,9个行业大型企业信心指数下降,其中汽车行业大型企业信心指数下降7点,至负15点。
  非制造业方面,受新一轮新冠疫情影响,服务业再次受到冲击,大型非制造业企业信心指数下降1点,至9点。
  调查还显示,一季度,包括大中小型企业在内的全行业企业信心指数下滑2点,至0点。
  日银短观指数每季度发布一次,是反映日本经济景气状况的重要指标。其中,大型制造业企业信心指数最具代表性。该指数为正值意味着持乐观态度的企业多于持悲观态度的企业。本次调查于2月24日至3月31日进行,对象包括日本全国9362家大中小型企业。
 
经贸态势
 
2021年美国对华货物出口额创纪录
 
  据悉,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4月5日发布的报告显示,2021年,美国对华货物贸易出口额达1492亿美元,创历史最高水平,较2020年增长21%。
  报告显示,去年美国50个州均对华出口,主要出口商品包括油籽、谷物、猪肉和其他农产品,以及石油和天然气、半导体、医药产品等。中国继续保持美国第三大货物出口市场地位。
  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会长克雷格·艾伦表示,美中两国去年贸易往来非常强劲,对华出口有助于美国各行各业保持盈利、维持竞争力。此外,对华贸易还为美国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数据显示,2020年,在美国经济遭受新冠疫情严重冲击之际,对华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支持了超过85.8万个美国工作岗位。
  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创建于1973年,拥有200多家在中国经商的美国会员企业。
 
投资视点
 
上海市税务局发布助企税收政策操作细则
 
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明确提出要减轻各类企业负担。为加快推动政策措施落地,便于企业及时申报享受相关政策,上海市税务局公布《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税收政策操作细则。
  操作细则主要分为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加大减税降费政策力度,延长申报纳税期限,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暂停航空、铁路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等六个部分。其中对每项相关政策均明确了申请方式、办理路径、咨询电话等操作细则,方便服务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了解政策、申请政策。
  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
  根据操作细则,4月1日起,上海要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六税两费”适用主体范围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在加大减税降费政策力度方面,操作细则提出七大举措:
  第一,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执行期限为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第二,小型微利企业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第三,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第四,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业在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企业选择适用上述政策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享受其他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 策的企业可按现行规定执行。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第五,“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第六,2021 年第四季度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 分税费政策再延续实施6个月:《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上述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延缓缴纳的税费在2022年1月1日后本公告发布前已缴纳入库的,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执行期限为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
  第七,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 关政策的公告》第七条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 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规定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延长申报纳税期限
  延长申报纳税期限方面,操作细则规定,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将2022年3月申报纳税期限由3月15日延长至3月31日,受疫情影响在2022年3月申报纳税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对因疫情影响导致按期缴纳税款有困难的,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对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期申报的纳税人免除税务行政处罚。有效期至本市解除疫情防控措施。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方面,操作细则规定,对房屋土地被政府应急征用或主动为租户减免房地产租金的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以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有效期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结束后再顺延3个月。
  操作细则还明确,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执行期限均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山东出台2022年第二批"稳中求进"政策清单
 
  4月1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以下简称《2022年第二批政策清单》)。《2022年第二批政策清单》共七个方面64条政策,预计可新增减税降费1280亿元以上。
  其中,支持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冲击政策共11条,主要包括鼓励企业尽快复工复产,扶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保障物流畅通和企业用工等。加大减税降费和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政策共13条,主要包括退还部分行业和小微企业留抵税额,减征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开展汇率避险担保试点等。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共11条,主要包括积极培育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促进机构,加快推进"专精特新"企业上市,推动数字经济重大创新和应用示范等。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共6条,主要包括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绿色农业,强化耕地保护激励,加强粮食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等。培育壮大市场需求政策共7条,主要包括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创新提升第六届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打造老字号集聚区等。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共8条,主要包括支持煤炭、天然气、石油承储企业发展,支持海上光伏、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统一规范加氢站审批、建设、验收标准等。加大总部经济招引力度政策共8条,主要包括对新引进总部企业实施奖励,加大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实际使用外资的奖励力度,推动总部企业上市融资,加快总部经济环评审批等。
  经测算,落实本批政策清单预计可新增减税降费1280亿元以上,涉及省级及以上财政支出80亿元。政策清单除已明确政策执行起始时间的条款,以及由国家统一部署的政策外,其余政策均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栋介绍,定期推出政策清单是山东省创新政策供给、增强政策实效,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去年,山东省聚焦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先后制定出台了四批政策清单,全年为市场主体新增减税降费规模700亿元以上。去年12月31日,山东省出台了2022年第一批政策清单,新推出培育壮大有效需求、稳定经济运行等6个方面56项政策,涉及支出1240亿元。
 
浙江省出台53项政策举措为服务业纾困
 
  据悉,浙江省发改委日前出台《浙江省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下称《政策意见》)。《政策意见》共包含53项政策举措,涉及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针对性政策措施和精密智控强化保障等。
  2月18日,国家发改委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浙江作为市场主体大省,此次出台的《政策意见》将有效支持市场主体渡过难关、稳定市场预期,更好发挥服务业作为就业最大"容纳器"的功能。
  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将为服务业市场主体提供"真金白银"的支持,主要包括财税政策、房租减免政策、金融支持政策等20项具体措施。比如,对在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
  针对性政策措施突出对重点行业的精准施策。针对餐饮、零售、旅游、公路水路铁路运输、民航等5个特殊困难行业分别提出共计33项政策措施,包括对餐饮企业员工提供免费定期核酸检测,优化餐饮业保险服务;利用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开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承接符合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会活动;阶段性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进一步加大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力度;通过民航发展基金对符合条件的航空航线、安全能力建设等予以补贴等。
  服务业主要是聚集性接触性行业,精密智控强化保障聚焦服务业疫情防控的精准性,包括建立精准监测机制、提升精准识别能力、强化精准管控隔离,疫情防控不得"层层加码"。
  "《政策意见》体现了普惠性和行业性相结合、'造血'和'输血'相结合、增强企业自我发展能力和优化企业发展外部环境相结合,既确保中央政策不折不扣落实落地,又结合本省实际进一步加大力度。"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浙江省落实"5+4"稳进提质政策体系、推动"六稳""六保"的重要举措。
 
南京出台20项措施助企纾困
 
  据悉,江苏省南京市3月31日出台助企纾困20项措施,聚焦中小微企业的急难愁盼,以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南京市发改委介绍,在缓缴减免各类税费方面,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征"六税两费"。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等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2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加大税费抵扣力度方面,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凡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对其投资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减轻企业房租负担方面,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的地区,对承租市、区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国有房产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倡导非国有物业业主与租户共克时艰,协商免租、减租等。鼓励各金融机构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给予基于房屋租金收入的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
  另外,南京市还在强化金融信贷支持、提供专项帮扶补助、支持企业参与防疫、助力餐饮行业复苏、促进批发零售恢复、推动文旅休闲回暖等方面出台了具体的细化措施。
 
江苏沿海地区3年实施110余项重点交通项目
 
  近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与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江苏沿海地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简称《行动计划》),紧扣"港"和"路"两个重点,提出110余项(类)重点建设项目和若干高质量发展任务。到2024年,江苏将初步建成海港领航、陆海统筹、江海联动、双向开放、生态绿色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根据《行动计划》,江苏以国际一流海港标准推进港口基础设施建设。通过3年努力,江苏将基本实现5万吨级及以上进港航道通达沿海所有港区,实现30万吨级进港航道通达连云港港连云、徐圩港区;突出智能化集装箱、国家重要能源保障接卸等深水码头等建设,逐步形成30万至40万吨级为引领、10万至15万吨级码头为主力的沿海码头集群。
  《行动计划》明确,要推进综合交通网络高质量建设和交通运输服务高质量发展,着力补齐横向交通基础设施短板,强化纵向交通设施配置,突出构建以铁公水、江河海联运为特色的沿海港口集疏运体系,提升客货运输服务功能,推进交通运输绿色智慧发展。
到2024年,江苏沿海地区将开工建设高铁110公里,新增普速铁路85公里,铁路干线运营里程接近1268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将达1440公里,新改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300公里、农村公路3000公里,基本实现市县、县县干线公路直接连通,主要港区、4A级以上景区和重点乡镇等通达一级公路的目标;累计建成千吨级疏港航道4条;沿海地区机场客货运输服务范围将覆盖沿海、苏北和鲁南地区,航线覆盖国内枢纽机场、区域枢纽机场,并逐步向东北亚、东南亚拓展。
 
深圳"三箭齐发"助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4月7日,深圳发布了《深圳市支持金融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圳市扶持金融科技发展若干措施》《关于促进深圳风投创投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推动深圳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在支持金融企业发展方面,《深圳市支持金融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指出,对在深圳新注册设立总部的金融企业,最高给予50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该措施还扩大了政策受惠面,将证券资产管理公司、经市政府同意的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加入金融企业总部范围,最高给予50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及其他支持政策。
  在大力发展金融科技方面,《深圳市扶持金融科技发展若干措施》指出,对金融科技重点项目、机构、基础设施和平台,最高给予20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同时,支持优质金融科技类企业上市融资,支持申请总部企业认定,并给予落户奖、贡献奖、租房和购房补助。另一方面,为扩大深圳金融科技的影响力,深圳将举办"一节一赛一论坛一展览",如在国内率先举办"金融科技节",提升深圳金融科技的全球影响力。
  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副行长冯子兴介绍,截至目前,深圳市已有两批共8个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开展测试运行,涵盖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可信执行环境等新兴信息技术,覆盖"支付、信贷融资、征信、供应链金融和跨境人民币收款"等金融应用场景,通过科技手段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惠民利企成效显著。
  为进一步推动创新链、产业链、金融链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国际风投创投中心,深圳还发布了《关于促进深圳风投创投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此外,依托深交所等,建立联通风投创投企业与科技创新种子项目、金融机构及创业板等市场板块的信息对接机制。深化深港合作,依法依规推进资本可兑换等创新试点。深化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QFLP)、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QDIE)、外商独资私募证券投资机构试点(WFOE),拓展风投创投企业海外中长线资金来源。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何杰介绍,本次新出台的"一揽子"金融支持政策,主要体现与时俱进、持续完善、支持力度"加码"、覆盖范围"扩展"等特点。既有纲领性文件的"更新",又有新金融业态政策的"跟进";既有各种利好引导,又有"真金白银"扶持鼓励。
 
湖南省印发2022年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工作要点
 
  据报道,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委、湖南省政府实施“中医药强省”战略的工作要求,围绕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持续发力,湖南省日前印发《湖南省2022年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工作要点》(下称《要点》),聚焦重点任务,落实重点改革措施,带动全年工作实现新突破。去年底,湖南获批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组织6—8个县(市)开展试点
  《要点》明确,深化中医药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制度、示范引领。将中医药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纳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预算,持续加大对中医药发展的投入。组织3—4个市州开展湖南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先导区建设,组织6—8个县(市)开展湖南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试点县建设。加大医保支付对中医药倾斜力度,形成落地实施的“湖南特色”;探索实行中医病种按病种分值付费、日间付费、打包付费等工作。
  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和中药企业开展中药制剂委托配置、中药共享调剂配送服务。建设7家区域中药制剂中心;通过“互联网+”,建设9家中药共享调剂配送中心,共享中药服务资源。组织10家公立中医医院开展高质量发展示范医院建设。
  优化中医药服务供给,培养2000名“西学中”人才
  《要点》指出,优化中医药服务供给,加快推进中西医协同发展。建设心脑血管病、肿瘤、骨伤、肛肠、针灸等10大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34家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特色诊疗中心”。建设21家中医康复中心和骨伤科、老年病科示范科室。
  同时,实施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治未病科设置全覆盖;实施基层医疗机构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基层应用和20个基层常见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推广全覆盖。将中西医协同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综合医院等级评审、绩效考核和医院章程。建设2—3家省级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和8—9个“旗舰”科室。
  《要点》强调,站位全局,科学谋划,推动中医药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启动湖南省中医药基础研究重点实验室建设;组织开展中医药防治肿瘤、脑病、心血管病、肝病等重大疾病研究;组织开展湖南大宗道地药材配方颗粒质量标准、湖湘道地与特色药材生产保障和品质关键技术等重大科研攻关。
  建设高职高专院校中医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遴选培养5名中医药领军人才、50名学科带头人、200名骨干人才、1000名基层中医药实用型人才和2000名“西学中”人才。
  加快中医药产业发展,推动“湘产”中成药在国外注册上市
  《要点》提出,加快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释放活力、激发动力。研究制订推进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提质建设20个省中药材种植基地示范县。推进“湘九味”中药材产业集群项目。推动1—2个重点中药大品种年产值过10亿元,4—5个中药大品种年产值过1亿元。加大马王堆导引术等具有湖湘特色的中医养生功法研究推广力度;支持药膳、药饮、药妆、药浴和农业投入品等中药衍生产品业态规模化发展。提质建设邵东廉桥等3个中医药特色小镇。打造3条以上中医药文化康养精品旅游线路。
  《要点》要求,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承和海外传播,让中医药造福更多国家。加强湖湘传统中医药文化的挖掘、整理和研究,筛选8—10个活态中医药传统知识项目,形成4—6个具有湖湘特色的中医药文化研究成果。建设25家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教育基地、140个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5个中医药文化体验馆和2个中医药文化地标。
  湖南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广泛,已在海外建设6个中医药机构,尤其是在津巴布韦建设的中津中医针灸中心发展势头良好。今年将创建1个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推动银黄清肺胶囊、妇科千金片等“湘产”中成药在津巴布韦、莫桑比克、老挝等国家注册上市。
 
武汉经开区出台市场主体增量提质“黄金十条”
 
  4月2日,武汉经开区发布市场主体增量提质“黄金十条”,向来车谷的市场主体奉上“红包”。
  “‘黄金十条’门槛低、覆盖面广,可有效解决小微企业在开办经营过程中的痛点、难点问题。”武汉经开区行政审批局局长林丹萍介绍,“黄金十条”涵盖了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分别从企业开办、放宽住所、个体准入、记账补贴、租金补贴、专项奖励、融资支持、信用体系、退出机制、柔性监管等10个方面出台配套优惠政策。
  其中,初创企业、新开办企业可获得“车谷创业大礼包”——设立小微企业创业发展基金,在该区注册成立的小微企业按经营所得实现的区级留存收益部分予以奖励;免费提供一套4枚公章、税控设备、增值税发票、政策汇编等;设立“车谷人才收入”专项奖励……
  创办企业,注册地址到哪儿找?这是小微企业、初创企业在注册登记时经常遇到的难题。“黄金十条”明确:由产业园区指定辖区内具有合法使用权的非住宅用房作为集中登记地,行使托管职能;开网店的自然人经营者,提供网店网址也可以注册登记。
  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融资贵,“黄金十条”出台贷款贴息政策。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通过“汉融通”申报贷款贴息,小微企业最高可贷款1000万元,个体工商户最高贷款50万元;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失业人员等群体自主创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还可享受3年20万元贷款贴息政策。
  据了解,2020年以来,武汉经开区陆续出台“车谷科创33条”“知识产权八条”等政策,惠企力度空前。今年1至3月,该区市场主体“量质齐升”,新增企业3000余家,“含新量”高、创新活力足。
 
国家发改委印发《北部湾城市群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
 
  据悉,为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关于发展壮大北部湾城市群的部署要求,近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印发《北部湾城市群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明确了未来一段时期北部湾城市群发展的方向路径和任务举措。
  北部湾城市群地跨广西、广东、海南三省区,背靠大西南,毗邻粤港澳,面向东南亚,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枢纽,在西部大开发战略格局和国家对外开放大局中具有独特地位。
  《方案》指出,"十四五"时期,我国与东盟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开放合作更加深入,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持续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加快构筑,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加快北部湾城市群建设,有利于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高质量发展的接续动力源。
  《方案》提出,到2025年,北部湾城市群进一步发展壮大,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一体化发展水平持续提升,生态环境优美、经济充满活力、生活品质优良的蓝色海湾城市群初步建成。南宁与周边城市同城化水平显著提升,海口、湛江城市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大中小城市发展更加协调。向海经济加快发展,现代化绿色临港产业基地基本建成,与东盟产业链供应链协作持续深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显著提升,以高速铁路、普速铁路、城际铁路、高等级公路为骨干的综合交通网络更加完善,联通"三南"的快速运输通道基本建成,广西北部湾国际门户港、海南洋浦区域国际集装箱枢纽港集装箱吞吐量分别达到1000万、500万标准箱,我国南方重要大宗商品储运基地加快建设。蓝色海湾生态格局筑牢向好,自然岸线保有率稳步提高,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稳定在90%以上,整体环境质量保持在全国前列。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显著提高,安全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展望2035年,全面建成具有区域性国际影响力的品质一流的蓝色海湾城市群。
 
广西出台二季度工业稳增长十大措施
 
  近悉,在一季度出台工业稳增长十大措施取得明显成效后,二季度广西再次"出招",针对当前企业发展面临的痛点、堵点、难点,从确保工业物流畅通、强化电力能源保供稳价、推动重点企业稳增长、推动重点行业稳增长、加快项目投产达产、协调解决企业招工难题、加大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大力降低企业成本、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强化工业运行监测分析调度等方面出台十大措施,全力打好稳工业保运行攻坚战。
  为确保疫情期间工业物流畅通,广西将建立工业物流专用通道协调机制,对铁路、公路、水路的客货运输人员及车辆实施闭环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封控对工业物流的影响;区内各口岸管理部门对重点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工业原材料、零部件的通关效率;铁路部门常态化每月开行一列中欧班列、两列中亚班列,助力"广西制造"走出国门。
  要素保障方面,强化电力能源保供稳价,提前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执行时间从2022年6月1日提前至2022年4月1日。加快重点领域企业能效水平评估认定,对能效达到基准水平的存量企业和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在建、拟建企业用电不加价。加大电煤储备力度,督促各燃煤发电企业的存煤可利用天数维持在15天以上。
  推动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稳增长方面,推动有增长潜力的重点企业扩大生产,鼓励有订单、有市场的重点企业增加产能安排、提高产能利用率,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推动困难重点企业恢复正增长,帮助重点企业增加排产、收窄降幅,并给予企业一定奖励;推动中小企业稳产增产,各级政府采购持续增加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比例,支持龙头企业、"链主"企业扩大面向区内的配套采购规模。支持水泥钢材生产企业促销促产去库存,支持粮油加工行业恢复增长,加强汽车、机械、消费电子等领域芯片保供。
  在加快项目投产达产上,实施项目投产达产清单化管理,建立自治区市县分级联动跟踪督促机制,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支持在建工业项目加快建设,对提前竣工投产且上规入统的"双百双新"制造业项目,给予单个项目(企业)最高200万元的补助。
  为破解企业招工难题,广西将鼓励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到制造业企业就业,对2022年毕业的大中专应届生,与区内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从自治区工业振兴资金中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就业补助。
  加大对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加强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最高给予1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贴息。2022年第二季度投放工业企业"桂惠贷"250亿元以上。
 
世界经济会陷入滞胀吗?
 
  据悉,广州经济学者韩和元4月8日在证券时报发表文章指出,随着俄乌冲突持续,世界正处于可能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最严重的能源危机边缘。尽管这些危机只涉及石油,但是俄罗斯是世界上最大的生产国之一,能生产几乎所有能源,比如石油、天然气、煤炭,甚至核电站燃料。因此,全球经济有滑入新一轮滞胀的可能。
  所谓"滞胀",在经济学中,特指经济停滞(Stagnation),同时通胀(Inflation)持续高涨的经济现象。这个概念值得注意的原因,部分基于在战后的宏观经济学理论上,人们认为通货膨胀与经济衰退不能并存,亦因为人们广泛认为滞胀与财政赤字一样,一旦开始就难于根治。在政治场上滞胀以通货膨胀痛苦指数(Misery index)来量度(简单以失业率及通胀率相加),用以影响美国1976年及1980年的总统选举。在此,不妨回顾一下上世纪70年代美国经济的滞胀往事。
  造成那次滞胀的原因,经济学界的观点趋于一致,主要来源于两方面。直接原因是,全球经济先后遭到了两轮石油危机的冲击。1973年10月第四次中东战争爆发,海湾国家以石油价格为武器,宣布对支持以色列的国家实行石油禁运,并提高原油价格。同年底,以海湾国家为主体的欧佩克宣布,将原油价格再次上调。这便是历史上的第一次石油危机。6年后的1979年,产油国再次挥舞起原油价格这一利器。他们以伊朗革命为导火线,直接将原油价格由1978年的12美元/桶,迅速上涨到1980年的40美元/桶左右,第二次石油危机由此爆发。受此影响,企业生产成本上升及利润减少,引致商品价格上升同时经济放缓。
  另一原因则为不当的经济政策,尤其是货币政策。就这一点而言,就需从凯恩斯主义说起。二战结束至20世纪70年代,凯恩斯主义在西方经济学中居于统治地位,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普遍推行凯恩斯主义的干预政策。初期,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政府通过财政支出和货币扩张的对策,的确使衰退得到缓解,生产力获得了空前发展。但进入60年代末,这种好景便不复存在。因越战和林登·约翰逊的"伟大社会"计划,美国经济发展陷入停滞。为了推动经济增长,1970年尼克松总统任命伯因斯执掌美联储,伯因斯采取极为宽松的货币政策。在其主掌美联储期间,美国的货币供应M3每年都是以双位数字增长。其中1977-1979年3年间,M1增长创战后最高纪录。到1978年伯因斯离任之时,美元的购买力比他刚就职时,足足损失了72%。但经济并没有因此而改观,反倒是随着货币数量的增长,通胀愈发严重,但同时经济也趋于停滞。当然,除了糟糕的货币政策之外,政府在商品市场和劳动市场作出过度管制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简单来说就是,因为战争原因造成能源危机,进而导致能源价格暴涨,令企业生产成本上升及利润减少,引致商品价格上升同时经济放缓。为对抗经济衰退,央行使用过度刺激的货币政策对抗,结果形成物价/薪资螺旋(Price/Wage Spiral)。如果进一步简化为公式,大致可得:(第四次中东战争+伊朗伊斯兰革命→能源危机)+宽松的货币政策=1970年代的滞胀。
  那么,如果上述结论具有普适性,未来世界经济会否陷入滞胀,将主要取决于各国货币当局的应对了。毕竟,战争这一要素已经存在,能源危机也正步步逼近。对此,需保持足够的警惕。
 
美西方对俄制裁或加速全球金融体系调整
 
  据报道,俄乌冲突已持续一个多月,其间美国等西方国家与俄罗斯的制裁与反制裁不断加码。分析人士认为,持续的俄乌冲突可能将世界拖入旷日持久的经济战泥潭,加速全球金融体系调整,并产生深远影响。
  国际支付系统"被脱钩" 金融体系动摇
  俄罗斯总统普京日前表示,对俄"不友好"国家和地区购买俄天然气须改用卢布结算,如果拒绝以此方式付款,俄方将视为买方违约,一切后果应由买方承担。新规定自4月1日生效。
  此前,美欧对俄罗斯实施多项金融制裁,包括将俄部分银行排除出环球银行间金融通信协会(SWIFT)系统之外,一度导致卢布汇率暴跌。作为回应,俄推出天然气"卢布结算令",以稳定本国货币和金融体系。
  一些分析人士认为,一国货币可能因通胀、做空、制裁而贬值甚至被弃用,但能源、大宗商品是"硬通货"。作为资源大国,俄罗斯祭出"卢布结算令",既是对西方制裁的反制,也是一种摆脱西方主导支付体系的尝试。
  俄罗斯外长拉夫罗夫4月1日访问印度期间表示,俄印两国已经实施卢布-卢比贸易支付机制,将使用本国货币进行石油、军事装备和其他商品的贸易,加大力度摆脱以美元为基础的支付系统。
  俄罗斯总统新闻秘书佩斯科夫4月3日在接受俄罗斯第一频道直播节目采访时表示,使用卢布支付俄罗斯天然气的相关政策未来也将适用于其他商品的出口。俄罗斯国家能源安全基金会首席分析师尤什科夫认为,届时国际贸易结算体系或将面临重构。
  国际金融生态碎片化 经济成本提高
  俄乌冲突以来,西方国家与俄罗斯的"政治划界"蔓延至经济、金融领域,迫使企业"选边站",给经济全球化带来逆风,显著增加全球经济运行成本。
  一方面,包括金融机构在内的不少西方企业决定撤出俄罗斯市场;另一方面,越来越多俄罗斯企业面临西方制裁,或被限制乃至切断与西方经济、金融联系。
  俄罗斯经济发展部长列舍特尼科夫4月1日表示,一些俄罗斯大型上市企业在海外的存托凭证将回归莫斯科金融市场。此前,一些欧美国家证券交易所宣布暂停俄上市企业的存托凭证交易。
  供应链咨询公司Resilinc首席执行官宾迪娅·瓦基勒认为,未来全球供应链将不再高效,可能推高全球通胀,加剧民生负担,拖累世界经济。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3月下旬发布报告,将今年世界经济增长预期从3.6%下调至2.6%,并指出俄乌冲突是增长预期下调的主要因素。
  全球规模最大资产管理集团之一的贝莱德公司首席执行官拉里·芬克日前表示担忧,认为俄乌冲突可能危及全球化进程。
  美联社称,过去数十年中,经济全球化带来的自由贸易让不少国家受益,发达国家尤其享受了低价商品供应,从而保障经济增长和市场稳定。如今,世界可能与低通胀时代告别。
  国际外储结构多元化 美元地位削弱
  当今国际货币体系主要以美元为主导,美元地位在二战后国际力量对比变化、美国国力上升的情况下确立。作为全球贸易结算和各国央行外汇储备的主要货币,美元成为美国影响全球金融、能源乃至经济命脉的重要工具和经济武器。
  美联储货币政策调整已多次冲击国际金融市场,显著影响全球跨境资本流动、资产定价和汇率稳定。美国财政和货币政策"放水"推动物价飞涨,并通过美元的国际储备货币地位向世界输出通胀,而后通过"收水"促使资本回流到逐渐恢复健康的美国市场,最终令不少国家蒙受恶性通胀和资本外流的双重打击。
  随着美国近年为应对危机推出巨额量化宽松措施助推美元贬值并侵蚀他国经济果实,更多人士认为"去美元化"在国际金融体系中渐成一种现实需要,"石油美元"和"外储美元"的地位面临挑战。俄乌冲突中,西方国家将金融"武器化"的做法进一步引发各方质疑。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一副总裁戈皮纳特日前表示,西方在俄乌冲突后对俄罗斯发起的金融制裁可能削弱美元主导地位。在全球贸易中,不少国家将更多使用其他货币,各国央行持有的储备资产将进一步多元化。
  英国《金融时报》刊文称,过去20年里,美元在国际储备中的份额从超过70%降至不足60%。美国及其盟友冻结俄罗斯外汇储备的决定引发关于国际货币体系未来的激烈辩论,加速侵蚀了美元主导地位。
 
欧洲经济复苏面临压力
 
据悉,欧盟统计局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欧元区3月通胀率从2月的5.9%飙升至7.5%,创下欧元诞生以来的历史新高。人民日报4月8日刊发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副所长陈新的文章认为,通胀持续加剧,与经济增长趋缓、公共债务走高等,给欧洲经济复苏带来多重压力。欧盟成员国在具体压力下的复苏步伐出现分化,进一步增大了政策协调的难度。
  欧洲经济复苏面临压力。首先,经济增速放缓。2021年,在第二、三季度持续增长2%以上后,欧洲经济增速在第四季度降至0.3%。增速放缓主要原因在于:供应链受到冲击,环比增速放缓幅度最大的爱尔兰、奥地利和德国都是欧洲产业链供应链的核心国家;居民消费意愿急剧下降,在经历第三季度4.3%的报复性增长后,欧盟国家居民消费第四季度仅增长0.6%,国际局势动荡还进一步抑制居民消费意愿。
  其次,通胀率持续走高。3月的数据显示,不少欧元区国家通胀率已达到两位数,德国的通胀率高达7.6%。保持物价稳定向来是欧洲央行的首要目标,但欧洲央行董事会成员表示,为抑制通胀而采取收紧政策可能给本就不振的经济造成打击。
  第三,欧洲主权债务面临政策挑战。受疫情冲击,欧盟委员会援引《稳定与增长公约》中的“严重经济衰退”条款,决定暂时豁免成员国对主权债务的纪律要求。地区国家在抗疫期间发行了大量主权债券,导致2020年欧盟国家平均主权债务占GDP的比重达90.1%,欧元区达97.3%,均超过欧债危机时期的最高值。欧盟委员会对主权债务的纪律豁免将于2022年底到期,2021年起成员国开始采取措施降低负债率,但不少国家的政府负债率仍高于110%,有的甚至高达200%以上。目前来看,欧盟许多成员国的政府负债率短期内不可能重返60%以下。“法不责众”“有法难依”,标榜“以规则为基础的”欧盟机构正面临财政纪律的执行难题和道德风险。
  当前,欧盟机构需要综合谨慎应对上述几大压力。欧洲央行正密切关注通胀走势,计划于2022年第三季度结束应对疫情的“大流行病紧急采购计划”,开始进行缩表,并审慎观察加息的时间点。欧盟各国财长也在讨论改革欧盟财政框架,尤其是《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中的财政架构对政府债务和赤字的限制,既做到对成员国政府有财政纪律约束,同时又能促进经济增长。同时,“下一代欧盟”复兴计划资金也进入大规模发放阶段,欧盟各成员国可以以此带动私人投资增长,进一步为经济输血。在此过程中,基于各成员国利益诉求有所差异,欧盟经济复苏政策要想避免混乱,还需大力推动地区一体化深入发展。
 
欧元集团预计今年欧元区经济将放缓
 
  据报道, 4月4日举行的欧元集团会议重点讨论了俄乌冲突对欧元区经济的影响。欧元集团主席多诺霍在会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冲突导致近期能源和食品价格上涨、供应链中断,不确定性增加,今年欧元区经济增长将放缓。
  多诺霍表示,鉴于不确定性风险,欧元集团强调未来贸易政策的灵活性。不过,他也表示,欧元区经济不至于衰退,仍存在复苏势头,大多数欧元区经济体今年仍能实现正增长。
  他表示,欧元集团采取多项政策来缓解不利影响。从中期看,将促进对公共和私营部门投资,更快向可替代能源过渡。虽然目前欧元区通胀高企,但欧盟委员会和欧洲央行尚未发现欧元区出现通胀螺旋式上升迹象。
  欧盟委员会负责经济事务的委员真蒂洛尼表示,4月底即将公布一季度经济数据初值,这将是5月发布的欧盟春季经济预测报告的重要参考。
  真蒂洛尼说,年初预测的今年欧元区经济将实现4%的增长目前来看无法实现,经济前景将取决于俄乌冲突持续时间、增加能源供应的可能性以及投资者和消费者信心。
 
意大利3月通胀率创31年来新高
 
  据悉,意大利国家统计局3月31日发布的初步统计数据显示,意大利3月消费者价格指数(CPI)比去年同期上涨6.7%,涨幅为1990年11月以来最高。
  数据显示,通胀压力主要来自能源产品,涨幅为52.9%。剔除波动较大的能源和未加工食品价格的核心通胀率为2.0%。
  意大利总理德拉吉此前表示,意大利的天然气供应"正处于危险之中"。数据显示,意大利约95%的天然气依赖进口,其中约40%来自俄罗斯。
  意国家统计局近期发布的一份调查结果显示,意大利3月消费者信心指数环比大幅下降,从2月的112.4下降到100.8,为2021年1月以来最低。
  国际评级机构标准普尔在其近期发布的欧元区2022年二季度经济展望报告中,将意大利经济今年增速预期从4.7%下调至3.1%。
 
世行预计今年东亚和太平洋地区发展中经济体将增长5%
 
  据悉,世界银行4月4日在最新的东亚和太平洋地区经济形势报告中预计,今年该地区发展中经济体经济将增长5%,较去年10月预测下调0.4个百分点。
  世行在报告中指出,目前该地区经济增长面临多重冲击,其中包括俄乌冲突影响大宗商品供应,加剧金融紧张局势,抑制全球经济增长;政府负债增加,提供经济支持将会困难,此外通胀高企可能导致用来支持经济的货币政策空间缩减,金融环境趋紧。
  世行东亚和太平洋地区首席经济学家马图当天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美联储加快加息步伐、俄乌冲突持续都可能加剧金融环境紧张,对于债务水平较高的国家,以及依赖短期资本流动的国家,潜在风险更大。
  报告敦促各经济体提高财政政策效率,并加强宏观审慎政策,以缓解全球金融紧缩带来的风险。报告还呼吁政策制定者推进贸易政策改革,特别是促进服务贸易发展,并鼓励技术传播。
 
亚太发展中经济体今年预计增长5.2%
 
据悉,亚洲开发银行4月6日发布《2022年亚洲发展展望》报告说,亚太地区发展中经济体2022年经济增长率有望达到5.2%,但经济前景也面临一些外部不确定性风险和疫情持续影响。
  报告预测,亚太发展中经济体复苏将呈现分化。南亚地区增长速度将领先于其他地区,今年增长率有望达到7%;东南亚和东亚地区今年增长率预计分别为4.9%和4.7%。
  报告认为,强劲恢复的内需和持续增长的出口将是地区经济增长主要动力,为持续复苏打下基础。但是,经济前景也面临俄乌冲突和美联储收紧货币政策等外部不确定性风险,此外疫情形势仍将持续影响经济前景。
  报告警告,地缘政治冲突、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调整、通货膨胀压力和供应紧张,将为经济复苏增加不确定性。扩大税收来源、维持财政健康将是各经济体面临的普遍挑战。
亚洲开发银行是聚焦亚太地区发展的多边开发银行,成立于1966年,总部设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亚洲发展展望》是亚行的年度旗舰经济报告,对亚太地区经济发展作出预测。
 
东京股市将改组为三大市场板块
 
  据悉,为促进上市企业改革、提升东京股市吸引力,东京证券交易所4月4日起将从四个市场板块改组为三个。
  改组前,东证四个主要市场板块包括相当于主板市场的东证一部、相当于中小企业板块的东证二部、被称为日本版纳斯达克的贾斯达克市场板块、类似创业板的高增长和新兴股票市场板块。
  改组后,东证股票市场将分为主要市场、标准市场和增长市场三大板块。主要市场主要由此前在东证一部上市的企业构成,标准市场主要由在东证二部和贾斯达克上市的企业构成,增长市场主要由在高增长和新兴股票市场板块上市的企业构成。
  东证表示,将从严控制级别最高的主要市场的上市标准,上市企业应为全球性企业,同时对上市企业透明度和公司治理提出更高要求。
  伴随市场改组,东京股市两大股指也将相应调整。
  日经225种股票平均价格指数成分股原为在东证一部上市的225家主要企业股票,改组后将在主要市场选取成分股,计算平均股价指数。
  东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价格指数成分股原来涵盖东证一部所有企业股票,改组后不论这些企业分流至哪一市场板块,都将暂时保留,但在之后近三年的过渡期内,将逐步剔除流通市值不达标的企业股票。
  日本媒体和专家分析说,东证希望通过改组,建立区别化、更有国际竞争力的市场板块,以吸引海外投资。
 
新加坡私营企业领域连续16个月扩张
 
  据悉,金融分析公司标普全球4月5日发布采购经理指数(PMI)报告,数据显示新加坡私营企业领域连续16个月扩张。
  报告显示,新加坡3月份整体经济持续增长,PMI为52.9,比2月份增加0.4个点。其中房地产和商业服务行业3月份扩张最为强劲。
  PMI在50点以上意味着经济处于扩张状态,50点以下则反映经济呈萎缩状态。
 
投资分析点评
 
▲隆基股份不再享受云南优惠电价政策
 
  4月5日晚间,隆基股份(601012)公告,公司收到云南省发改委函件,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清理优惠电价政策的要求,取消公司在云南省享有的优惠电价政策和措施,自2021年9月1日起,公司全部用电价格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方式形成,直接与电网企业结算。
  隆基股份表示,鉴于公司在云南省内的投资项目不能再执行原合作协议中双方约定的电价,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云南省内投资企业的生产成本,电费占硅片全工序加工成本比例为15%左右,对公司利润会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就2021年中报而言,位于云南省的保山隆基、楚雄隆基等硅棒、硅片子公司是隆基股份的重要利润来源。
  针对不再享受云南省优惠电价政策一事,隆基股份特别提到,上述公司在云南投资项目中未完成的部分存在发生变更的风险。上个月,隆基股份披露了一项在内蒙古的投资计划,涉及年产20GW单晶硅棒和切片等多个项目,总投资约195亿元,而翻看隆基股份的投资版图,此前很少在内蒙古投资。
  从隆基股份的产业版图来看,云南省是其投资重地。早在2016年3月,隆基股份就与云南省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就公司在云南省投资建设单晶硅棒硅片、高效电池组件、特色农业光伏电站产业链,带动千亿级单晶光伏产业集群和云南省给予相关优惠政策支持达成合作战略合作意向。
  自2016年开始,隆基股份陆续分别与云南省发改委、能源局,云南省保山市政府、丽江市政府、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府、腾冲市政府、曲靖市政府等云南省多地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推动上述战略协议的有效落实。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隆基股份已在云南省形成约67GW的拉晶产能和57GW的切片产能,丽江三期年产10GW单晶硅棒建设项目、曲靖二期年产20GW单晶硅棒和30GW单晶硅片项目、曲靖年产30GW单晶电池项目尚未开工或投产。
此外,截至2021年末,隆基股份在云南已投产的切片产能占公司总产能的比例约为54%。隆基股份2021年中报提到,公司单晶硅棒、硅片生产基地主要集中于陕西(西安)、宁夏(银川、中宁)、云南(丽江、保山、曲靖、楚雄)和马来西亚(古晋)。
 
  ▲小米入股芯格诺
 
  据悉,北京芯格诺微电子有限公司(下称"芯格诺")于3月29日发生工商变更,新增股东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芯格诺成立于2020年9月,其依托高压高性能数模混合芯片设计能力和产品经验,聚焦高性能数字电源类芯片,建设研发、工艺、支持和市场营销平台,多产品线布局。目前,芯格诺在北京、天津、深圳和硅谷设立了研发中心。
 
  ▲比亚迪宣布停止燃油汽车整车生产
 
  据悉,比亚迪( 01211.HK )4月3日公告,根据其战略发展需要,公司自2022年3月起停止燃油汽车的整车生产。未来,比亚迪在汽车板块将专注于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业务。
  不过,与此同时,比亚迪将继续进行燃油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和供应,为现有燃油汽车客户持续提供完善的服务和售后保障,以及全生命周期的零配件供应。
 
  ▲江特电机拟耗资20亿元投建锂矿采选及锂盐项目
 
  据报道,锂盐价格维持高位,江特电机(002176)加速扩产步伐。4月7日晚间,公司发布公告,拟耗资20亿元,与全资子公司江西江特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江西宜丰投建年产300万吨锂矿采选及年产2万吨锂盐项目。与此同时,江特矿业与宜丰县政府签订投资项目合同书,为项目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江特电机拥有锂瓷石矿2处采矿权和 5 处探矿权,合计持有或控制的锂矿资源量1亿吨以上,均分布在宜春宜安县。为扩大资源优势,公司着力推进"探转采"工作,正在实施的"茜坑探转采"已完成储量备案,正在国家自然资源部审批中,而本次投建的锂矿采选及锂盐项目便是对前述项目的承接和配套。
  按照规划,项目将在获批并具备开工条件后24个月内竣工投产并达产,其中2万吨锂盐项目或将引入下游头部客户、战略投资者参股合资,实现产业链优势互补。
  对于20亿元的投资款,江特电机表示将以自筹方式解决,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借款或利用资本市场募集。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为4亿元。
 
  ▲赣锋锂业拟扩建Mt Marion项目
 
  4月5日晚间,赣锋锂业(002460)发布公告,经与合作方Process Minerals International Pty Ltd(以下简称"PMI")达成一致,拟对合资公司澳大利亚Reed Industrial Minerals Pty Ltd(以下简称"RIM")旗下Mt Marion锂辉石项目的锂精矿加工产能进行升级改造,预计2022年4月前Mt Marion锂精矿产能将由原来的45万吨/年增加至60万吨/年;同时,RIM正在规划第二阶段的产能扩建,预计2022年底锂精矿产能将扩张至90万吨/年。据此测算,前述产能扩建完成后,Mt Marion锂精矿产能将实现翻番。
  作为赣锋锂业最主要的锂资源项目,RIM旗下的Mt Marion也是目前全球最大的锂辉石生产商之一。几年前,赣锋锂业分批收购RIM,截至目前与PMI各持有后者50%股权。据年报数据, Mt Marion现有产能为45万吨/年~48万吨/年锂精矿。根据约定,赣锋锂业包销Mount Marion锂精矿总产量的49%,PMI包销剩余51%。
  今年2月,赣锋锂业与PMI达成协议,约定PMI实施在Mt Marion享有的49%包销权后,将该部分包销的锂辉石提供给赣锋锂业,并由后者加工为双方约定的锂化合物产品且负责销售。PMI为澳大利亚上市公司 Mineral Resources Limited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采矿服务、矿产品生产和基础建设。
  在前述合作协议公告中,赣锋锂业透露了Mt Marion的扩产计划,与本次一阶段产能扩张数据基本一致。根据计划,Mt Marion将通过生产工艺优化以及开发接触矿种的方式提升锂精矿产能,预计额外增加20%~30%的产能规模。
 
  ▲宁德时代德国工厂获得电芯生产许可
 
  据悉,宁德时代位于德国图林根州的首个海外工厂4月4日正式获得电芯生产许可。
  宁德时代德国工厂主要包含两部分:G1是从其它公司购买的厂房,用于将电芯组装成模组。G2是新建厂房,用于生产电芯。本次许可是针对G2的电芯生产许可。
  宁德时代德国工厂于2019年开工建设,计划于2022年底正式投产。该工厂计划总投资18亿欧元,规划产能14GWh。工厂位于德国的心脏地带,将为德国主要汽车厂商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助力欧洲全面电动化和能源转型。
 
  ▲Meta投资8亿美元在美建数据中心
 
  4月7日,Facebook母公司Meta宣布,将投资8亿美元,在美国德克萨斯州坦普尔(Temple)建立一个超大规模数据中心,建成后总面积约为8.4万平方米。
  数据中心从今年春季开始动工,预计于2024年投入运营,届时将为当地提供约100个工作岗位。
  Meta称,坦普尔数据中心将由100%的可再生能源提供支持。
 
  ▲大众汽车拟2030年前在欧洲削减60%内燃机车型
 
  据报道,大众汽车首席财务官安特利茨(Arno Antlitz)日前表示,大众将在2030年前放弃数十个内燃机车型,并减少汽车的总体销量,以集中精力生产利润更高的优质汽车。
  他进一步称,大众将在未来8年内将其在欧洲的汽油和柴油汽车阵容(包括几个品牌的至少100个型号)减少60%。
  大众汽车集团(中国)CEO 冯思翰(Stephan Wllenstein)此前也表示,2022年会推出约12款新车,其中一半是纯电动车型。
 
经营管理
企业改革动态
 
▲福布斯发布2022全球亿万富豪榜
 
  4月5日,美国财富杂志《福布斯》(Forbes)公布2022年全球亿万富豪榜,美国太空探索技术公司创始人、特斯拉首席执行官埃隆·马斯克(Elon Musk)以2190亿美元净资产,取代亚马逊创始人贝索斯(Jeff Bezos),成为全球首富。这是马斯克首次登顶福布斯全球富豪榜,也是贝索斯四年来首次跌至排行榜第二。
  《福布斯》称,战争、新冠疫情和股市暴跌对全球亿万富翁造成冲击,使2022年只有2668人登上全球亿万富豪榜,比2021年减少87人。
  此外,2022年上榜者的财富总额为12.7万亿美元,比2021年减少4000亿美元。
  《福布斯》还称,此次榜单使用2022年3月11日的股价和汇率来计算净资产。在过去一年中,马斯克的财富增加了680亿美元。
  从国家看,美国仍是全球亿万富翁最多的国家,共有735人,中国以607人位居第二,印度排在第三,有166人。
 
▲京东任命徐雷为首席执行官
 
  4月7日早间,京东宣布,公司总裁徐雷被任命为京东集团CEO,将负责日常运营管理,向公司董事局主席刘强东汇报。刘强东将继续担任董事长,继续专注指导公司的长期战略,培养年轻管理层,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徐雷在京东工作超过十年,曾担任多个高级职务,包括京东零售CEO、京东首席营销官、营销部负责人等。
 
▲汇丰增持汇丰前海证券股权至90%
 
  4月6日,汇丰控股有限公司("汇丰")全资子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宣布,已完成其增持中国内地合资证券公司--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汇丰前海证券")39%股权的交易,将持股比例从51%提高至90%。
  据悉,汇丰此次增持的股权购自其合资伙伴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前海金控")。 前海金控将在交易完成后继续持有汇丰前海证券10%的股权。
汇丰前海证券于 2017 年 12 月开业,是汇丰在中国内地的投资银行及证券业务旗舰机构,总部位于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城市深圳,在北京和上海设有分公司。
 
▲谷歌输掉法国反垄断上诉案
 
4月7日,法国上诉法院维持对Alphabet旗下谷歌公司的1.5亿欧元罚款,理由是谷歌滥用在搜索市场的主导地位,不公平对待广告商。
这项处罚始于2019年,当时法国反垄断监管机构以同样的理由认定谷歌存在不公平竞争行为,为其广告平台Google Ads设置了不公平条款,此后谷歌提起上诉。7日,巴黎上诉法院驳回了谷歌的上诉,维持原判。
 
管理视点
 
从欧美实践看对大型科技企业的监管
 
深圳前海汉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经济学博士黄亚玲4月8日在证券时报发表文章指出,欧洲议会、欧洲理事会和欧盟委员会日前就《数字市场法案》达成一致,对大型科技企业的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际上,这是以欧盟、英国、美国为代表的欧美发达经济体对大型科技企业强监管的再次投射。与欧美相比,中国大型科技企业起步晚,但后发优势显著,国际竞争力逐年增强。与此同时,伴随发展而生的安全性、合规性和社会性问题也日益凸显,如何监管成为中国当前高质量发展阶段的现实问题。因此,研究分析欧美对大型科技企业监管实践背后的理念,有助于为中国对大型科技企业监管体系的优化提供借鉴。
  谁来监管
  从目前的监管主体来看,欧美尚不存在独立的专业监管机构,其监管职能主要由现有部门或机构来承担。
  美国的监管主要体现在国家层面和地方州政府层面。在国家层面,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和司法部对反垄断、泄露用户数据、舆情等方面拥有独立调查权,外资投资审查委员会则主要负责有关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交易的审查。美国国会众议院司法委员还设立反垄断小组,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一起反垄断。在地方州政府层面,主要承担对企业提出反垄断、用户隐私保护等调查的职能。
  欧盟的监管职能主要由欧盟委员会和欧盟成员国所承担。欧盟委员会可以独立调查大型科技企业的并购、避税等活动并提起诉讼,同时也拥有立法权,法案效力不仅适用于各成员国,也适用于欧盟之外。欧盟内各成员国则依据本国法律单独提起反垄断、税收等调查和诉讼。英国主要是由央行金融行为监管局对大型金融科技企业进行监管。
  如何监管
  从监管理念来看,欧美对大型科技企业的监管没有采取“一刀切”的做法,而是体现出一种追求监管与市场化平衡的思想。既重视司法的规范和监督作用,同时又试图打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不过,目前,欧美大型经济体之间对大型科技企业的监管尚未达成通用的监管规则。这种“分散化”的监管不利于对科技巨头形成可持续的有效监管。
  从监管对象来看,除了对本土企业和外资在本土的业务进行监管外,还对同国外机构有联系的公司以及在海外服务器上存储信息的国内公司进行监管。
  监管什么
  从监管目标看,欧美对大型科技企业的监管旨在保障政府对经济和政治的控制权、保护国家信息安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障个人隐私和公众利益等。在对本国企业和外国企业进行监管时,这些监管目标的优先顺序会有所不同。比如,美国对本国企业的监管更侧重于保障经济和政治控制权的稳定以及市场秩序的公平竞争,而对外国企业的监管则更偏重于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必要时,甚至作为国家博弈的筹码,用以遏制企业所在国发展,从而实现本国在国际政治经济体系中的利益诉求。
  整体看,监管目标侧重的差异化直接决定了欧美对外国企业的监管比对本国企业的监管更加严格,从而也决定了监管内容偏重的差异化。对本土企业的重点在于隐私、合规和金融等方面,对外国企业的重点在于信息安全和税收等方面,实现保护国家和公众利益、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和避免系统性风险的目的。具体监管内容如下:
  (一)对信息数据的监管
  美国弗吉尼亚州2021年通过了《弗吉尼亚州消费者数据保护法案》,加州2020年实施了《加州消费者隐私法案》。伊利诺伊州、得克萨斯州和华盛顿州实施了关于生物隐私信息的监管法规。欧盟2018年在统一28个国家数据保护条例的基础上,出台了《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为欧盟成员国立法保护个人数据设立了最低标准。该条例除了适用于欧盟本土公司和在欧盟内的国外公司外,也适用于为欧盟内的数据主体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数据控制者或处理者。英国政府则成立数字市场部门,对谷歌和Meta等大型科技公司采取新的监管措施,要求企业于2021年4月开始必须在使用用户数据方面保持公开透明。
  (二)对信息安全的监管
  美国信息安全法律涉及政府信息安全、打击计算机犯罪、保护个人隐私和保护关键基础设施等多方面。
  (三)对数字版权的监管
  关于网上作品的临时复制、文件的网络传输、数字出版发行、作品合理使用范围的重新定义、数据库的保护等,美国制定了《数字千年版权法》,规定未经允许从互联网下载音乐、电影、游戏、软件等为非法,网络著作权保护期为70年。欧盟议会2019年4月正式通过《数字单一市场版权指令》,该指令第十七条对在线内容分享平台的版权内容过滤业务做了实质性规定,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对其储存、提供的第三方内容承担向权利人获取授权、过滤侵权内容、汇报过滤情况等义务。如果没有及时制止,企业就要对侵权行为负责。
  (四)对运营合规的监管
  美国对大型科技企业反垄断的监管也采取新的措施。2022年1月20日,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两部新的反垄断法案,分别为《美国在线创新与选择法案》和《开放应用市场法案》。2021年12月,美国根据《哈特-斯科特-罗迪诺法案》“所有大型并购交易必须同时向美国司法部和联邦贸易委员会提交提案”的规定,启动对Meta Platforms以4亿美元收购Supernatural开放商的交易展开反垄断调查,要求这些公司提供此前没有根据该法案向反垄断机构报告的收购信息。欧盟委员会今年已展开对微软云计算业务和软件授权业务展开反垄断初步调查。
  (五)对数字金融的监管
  美国对大型科技企业所涉及的金融业务,按其功能纳入现有金融监管体系中进行统一监管。美国众议院2019年通过《金融科技保护法案》,设立“打击恐怖主义和非法融资独立金融科技工作组”,创建金融创新办公室和金融科技董事顾问委员会,加强对金融科技初创公司的监管。2022年3月28日,美国众议院公布《电子货币和安全硬件法案》该法案要求美国财政部开发和试点一种电子版本的美元,着眼于保护交易中的隐私和匿名性。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15年颁布了用以监管支付服务的《指令(欧盟)2015/2366》,主要从授权与通行证、资本要求、客户资金保护、支付的安全保障、资金冻结或拦截等方面监管包括金融科技企业或机构在内从事支付服务的机构。
  (六)对数字税务的监管
  美国目前对大型科技企业的数字税务尚未制定专门的监管法案。欧盟的《数字单一市场版权指令》第十五条是“链接税”条款,新闻出版商有权与互联网、搜索引擎、社交媒体等大型科技企业实行授权许可,原创者有权分享新链接所产生的额外收入。法国依据2019年出台的“数字税”法要求脸书补缴1.06亿欧元的税款。英国于2020年4月起对提供社交媒体服务、搜索引擎或在线市场的大型科技企业,包括亚马逊、谷歌、苹果多家科技巨头征收2%的数字税,该税适用于全球销售额超过5亿英镑而且至少有2500万英镑来自英国用户的企业。
  (七)对舆情内容的监管
  美国国会对大型科技企业是否从色情、暴力、仇恨言论、极端内容等有害内容中获利以及传播错误信息和仇恨言论、操纵选举等都进行严格监管。美国国土安全部分布在各地的指挥中心对网上公共论坛、博客、留言板等进行常规监控。欧盟、英国等多个经济体也在推动大型科技企业对内容的传播承担更多责任,比如极端主义宣言。
  结论
  从欧美对大型科技企业的监管实践来看,其背后不仅有经济效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考量,同时还体现了对一种政治考量,对国内企业监管背后的政治考量主要是避免资本过大以至于控制本国政治,对国外企业监管背后的政治考量则主要是将其作为一种遏制他国发展的战略,避免本国在国际政治经济体系中控制权的降低。从这个角度看,对大型科技企业的有效监管并不能简单等同于加强监管,而是要通过监管促进企业规范发展,引导大型科技企业更多地提升社会责任感,提升中国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国际规则制定权。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是分类监管。相关监管机构可以按现有职能将大型科技企业纳入重点监管范畴,实行梯度监管。在发展初期,监管目的以鼓励创新、激发企业活力为主,在金融和税务等方面采取宽松的管控模式。在成熟期,监管目的以保护公平竞争、防范系统性风险为主,在合规和金融等方面加强监管。
  二是以数据监管为重点。数据已经成为数字经济时代下重要的生产要素,要安全有效地推动数据利用、共享和流通。这就要求加强对信息数据、信息安全、舆情内容等方面的监管。要推动企业对数据的流动承担更多责任;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大型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披露内部运作模式,定期发布详细、通俗的有害内容报告。要对外部第三方审计机构开放公司内部的内容审核机制,进一步提高内容机制的透明度。
  三是参照金融控股集团监管科技企业的金融业务。要对大型科技企业建立产业生态圈的予以重点关注,确保企业的独立性,防止风险交叉和传递。要采取宏观审慎的原则,对其资本充足率、资产负债表、信息披露制定出台新的准则。要对违规企业予以问责,实行禁业、取消牌照等惩罚。
  四是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比如,出台《大型科技企业监管通则》,对当前监管框架下尚未覆盖的监管领域制定规则,明确企业的职责边界,包括隐私保护、共享数据的权属划分、税收等方面。
 
信息化建设
 
数字人民币试点地区再扩围
 
  据悉,人民银行日前召开数字人民币研发试点工作座谈会。会议要求,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研发试点。有序扩大试点范围,在现有试点地区基础上增加天津市、重庆市、广东省广州市、福建省福州市和厦门市、浙江省承办亚运会的6个城市作为试点地区,北京市和河北省张家口市在2022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场景试点结束后转为试点地区。
  此前,人民银行已在深圳、苏州、雄安、成都、上海、海南、长沙、西安、青岛、大连等地方和2022年北京冬奥会场景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
  会议认为,目前,数字人民币已在批发零售、餐饮文旅、政务缴费等领域形成一批涵盖线上线下、可复制可推广的应用模式,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场景等重大试点项目圆满成功,参与试点的用户、商户、交易规模稳步增长,市场反响良好。
  央行主导、多方参与的数字人民币生态正在形成。目前已有9家商业银行作为运营机构直接从事数字人民币运营。另外,截至2021年8月12日,24家城商行通过城银清算接入数字人民币互联互通平台,还另有多家银行有意向通过城银清算接入数字人民币互联互通平台。而科技公司、支付机构、地方政府等也积极参与,助力完善数字人民币生态体系。
会议强调,数字人民币研发试点要坚持体现"人民性",在拓展金融服务覆盖面,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水平,助力地方经济发展,支持数字政务建设,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改善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要坚持市场化,在数字人民币发展、推广、普及过程中,政策设计要充分激发金融机构、科技企业、地方政府等各方积极性和创造性,在推动运行中要鼓励竞争。
 
企业信息员园地
 
企业内控应重点关注的风险
 
特约信息员:靖江中鸿天衡税务师事务所朱丽斌  
九、投资管理的主要风险点
  1、投资项目或对被投资企业未经科学、严密的评估和论证或没有经过专业机构的独立评估,可能因为决策失误而导致重大损失。
  2、投资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3、追加投资行为不规范或没有经过严格审批,可能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失。
  4、投资业务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产生重大差错或舞弊、欺诈行为,从而导致损失。
  5、投资的收回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或投资收回协议签订不合理,就可能导致企业资金和资产的损失和浪费。
  6、投资核销没有经过充分调研或没有经过严格审批,可能导致企业资产虚增或资产流失,造成资金和资产浪费。
  7、资产减值的确定和审批不合理、不规范,可能导致企业资产虚增或资产流失,造成资金和资产浪费及损失。
  8、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不规范或没有经过严格审批,可能导致资产账目混乱,增加管理成本或因资产减值会计披露不当而造成企业外部投资者的决策失误。
  十、筹资管理的主要风险
  1、筹资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或资金冗余及债务结构不合理,就可能造成筹资成本过高。
  2、债务过高、资金安排不当、不能按期偿债、资金管理不当等,就会造成资金流失或因筹资记录不真实,而使得账实不符、筹资成本信息不真实。
  3、筹资分析报告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产生重大差错或舞弊、欺诈行为而使企业遭受损失。
  4、筹资授权未以授权书为准,而是逐级授权、口头通知,可能产生重大差错或舞弊、欺诈行为,从而使企业遭受损失。
  5、筹资计划没有依据上期预算的完成情况编制,可能导致筹资决策失误,进而造成企业负债过多,增加财务风险。
  6、筹资没有考虑筹资成本和风险评估等因素,可能产生重大差错、舞弊或欺诈行为,从而使企业遭受损失。
  7、筹资方案的选择没有考虑企业的经营需要,筹资结构安排就会不合理,筹资收益会少于筹资成本,可能造成企业到期无法偿还利息。
  8、筹资活动的效益未与筹资人员的绩效挂钩,则会导致筹资决策责任追究时无法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人员。(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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