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新闻摘选20210814

 
 ·国内财经·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破解企业破产难题     
  六部门联合发文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  
  《直播电子商务平台管理与服务规范》征求意见     
  交通部要求网约车平台设定司机抽成上限   
  临港新片区迎来40条发展新政策   
  上海今年计划发放50万张职业培训券  
  天津发布反垄断合规指引   
  山西省出台《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工作方案》     
  深圳发文拟建设国际会展之都  
  首家证券仲裁中心落户深圳      
  广州未来三年将建67个轨道交通项目  
  江苏部署银行业开展小微企业首贷扩面专项行动     
  上半年9省区能耗强度不降反升     
 ·企业动态·    
  央地百对企业牵手助力东北国企高质量发展      
  阿里股票再遭机构减持8.6%     
  金鹰重工登陆创业板    
 ·海外经济·    
  美国7月零售销售额环比降幅超预期    
  新西兰央行决定将基准利率维持在历史低点      
  亚太经合组织成员一季度经济复苏强劲
 ·研究探索·    
  充分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      
 
 
 
 
 
 
 
 
 
 
·国内财经·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破解企业破产难题
 
  据悉,8月18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企业破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优化破产程序、完善信用修复机制等建议,推动企业破产法有效实施。
  为着力解决破产申请难、受理难、审理周期较长等问题,报告提出优化破产程序,保障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该破能破”;强化破产受理对保全措施的效力,解决保全解除难、中止执行难问题,严格落实法律规定的各项时限要求;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探索设立专门破产法院,推动在破产案件需求大的地市普遍设立破产法庭。
  通过重整对困难企业进行挽救是企业破产法的重要制度安排,但实践中重整制度的实施仍受到诸多制约。报告显示,在法律规定的三种破产程序中,破产清算约占破产案件总量的90%,重整约10%,和解不到1%。此外,企业重整后,仍面临着原有不良信息对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
  报告提出,加强重整制度的运用,对有挽救价值的企业努力做到“能救则救”。就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报告建议研究对破产重整后企业原有不良信息处理的制度性安排、强化信用信息共享、进一步规范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的办理,明确提出要依法建立健全打击逃废债的配套制度政策,严厉打击借破产形式恶意逃废债务等违法行为。
  破产工作涉及面广,报告还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政府与法院联动机制、提高管理人依法履职能力、保持破产企业税负在合理水平、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等多方面的建议。此外,报告提出,完善破产法律体系,加快企业破产法修改工作,对于自然人破产、金融机构破产、上市公司破产等问题,在修法中做好研究论证,积极回应实践需要。
 
六部门联合发文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重要精神,完善债券市场法制,建立完善制度健全、竞争有序、透明开放的多层次债券市场体系,近日,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近年来,我国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券等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健康快速发展,在服务实体经济、优化资源配置、支持宏观调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进一步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改革开放和高质量发展,有助于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推动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支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意见》从完善法制、推动发行交易管理分类趋同、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强化信用评级机构监管、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健全定价机制、加强监管和统一执法、统筹宏观管理、推进多层次市场建设、拓展高水平开放等十个方面,对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改革开放和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具体意见。
  《意见》强调,要持续夯实公司信用类债券法制基础,推动研究制定公司债券管理条例。按照分类趋同原则,促进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发行、交易、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等各项规则标准逐步统一。债券发行应符合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和产业政策。禁止结构化发债行为。坚持“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引导投资者提高风险识别能力。探索集体诉讼和当事各方和解制度。
  《意见》要求,严格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厘清政府和企业的责任边界,区分政府、政策性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等不同主体的信用界限,切实做到谁借谁还、风险自担,防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配合司法机关依法严惩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侵占发行人资产等违法违规行为。秉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逃废债行为。
  《意见》明确,统筹多层次债券市场建设,健全产品工具谱系,壮大合格投资者队伍,丰富发展多层次交易服务体系。依法建设全国集中统一的登记结算制度体系,坚持一级托管为主、兼容多级托管的包容性制度安排,支持并鼓励银行办理债券交易的资金结算。统筹同步推进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统一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准入和资金跨境管理,共同树立统一开放的良好形象。
  下一步,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将继续协同发力,推动《意见》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在统筹宏观管理、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改革创新,稳步扩大双向开放,不断提升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直播电子商务平台管理与服务规范》征求意见
 
    据报道,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0年流通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组织完成了《直播电子商务平台管理与服务规范》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8月18日起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规定了直播营销平台应该具备的资质、经营条件及合规性基本要求;规定了其应对商家和直播主体入驻及退出、产品和服务信息审核、直播营销管理和服务、用户以及直播主体账号的管理和服务要求;规定了其应对消费者隐私保护、交易及售后服务等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要求;明确了信息安全管理要求。
  这些行为将被处罚
  意见提出,应建立直播主体入驻资质核验机制,对直播主体进行实名登记和资质审核,宜与相关行业协会、行政部门等共享或交换直播主体的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直播主体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进行更新;应建立直播主体的黑名单制度和退出机制,在直播主体发生违反法律法规或直播营销平台规则等情形时,应采取警示提醒、限流或暂停其直播服务等不同措施,将严重违法违规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直播主体列入黑名单,必要时应注销其账号。
  在对直播主体账号的管理上,意见明确,宜对主播资质资格设置相应的准入门槛或条件;应对主播真实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宜对主播账号名称和头像等进行规范化管理;应对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身份、资质和经营范围等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认证或核查;
  同时,应对打赏主播的行为进行规范,并根据直播产品或服务的行业范围(或直播类型)、主播内容供给导向、付费模型、主播行为、用户年龄等对主播账号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对涉及违法违规的直播账号应根据其影响或危害程度进行暂停直播或封禁等处罚;应建立主播等信用评价体系,根据信用情况确定的服务范围及功能,宜对主播账号信用情况进行相应的公示。
  意见还规定,应与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商家和交易平台等共同建立产品或服务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以客观、真实为原则,对直播营销产品或服务的基本信息(如质量、商标、品牌以及相关行业许可等)进行审核,规范产品或服务信息发布;直播间发布的产品或服务与实际销售的产品或服务(或与消费者收到的产品或服务)应一致。
  关于直播营销管理和服务,意见提出,应建立主播等直播营销人员的真实身份动态核验机制,并对直播间进行动态管理,对直播间的营销互动内容进行审核或巡检;应与商家、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主播和交易平台等明确各自在产品或服务的信息发布、销售等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管理责任等;直播过程中应对用户的评论内容进行审核,及时清理违规内容,并设置违法违规举报通道,对用户在使用直播服务期间的言论进行规范管理等。
  意见还称,当直播主体存在虚假宣传、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伪造产品的产地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假冒商标专利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时,应采取必要措施维护消费者权益,并对直播主体实施相应的处罚;宜提供直播营销活动回看功能,并采用适当技术以保障直播记录信息的真实和完整,且直播过程视频信息和文本信息保存时间应自直播结束之日起不少于3年,其他直播内容保存应不少于60日,直播营销活动的回看功能宜对消费者开放;
  同时,结合直播营销、交易以及售后服务等活动,应对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主播以及商家等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信用评价信息宜在平台进行公示,或不同直播营销平台、行业协会以及相关监管机构之间进行共享。
  消费者隐私保护主要包括:应在平台显著位置提示消费者交易信息保密原则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个人信息、信息获取渠道、保密方式、信息使用目的、信息使用范围等;应建立消费者个人信息及隐私保护相关机制,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处理、披露、安全处置等应遵循GB/T 35273的相关规定。
 
交通部要求网约车平台设定司机抽成上限
 
    8月18日,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负责人李华强表示,将进一步规范平台企业的经营行为,要求网约车平台企业降低过高的抽成比例、设定抽成比例上限,督促平台规范用工、更多采用劳动合同制用工方式,合理确定驾驶员劳动报酬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李华强是在当天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作出上述表述,该场发布会主要围绕日前发布的《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召开。据李华强介绍,针对个别网约车平台抽成高、随意调价,诱使驾驶员超时劳动、疲劳驾驶等问题,交通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推动《指导意见》各项举措落地实施,保障网约车驾驶员等群体的劳动权益。
  一是压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指导和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依法合规用工,更多采取劳动合同制用工方式,落实驾驶员权益保障责任,合理确定平台和驾驶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二是规范平台企业的经营行为,要求网约车平台企业规范自主定价行为、降低过高的抽成比例,加强与驾驶员之间的沟通协商,设定抽成比例上限,并向社会公布。
  三是保障驾驶员的合理劳动报酬,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综合考虑工作性质、劳动强度、工作任务以及当地的平均工资、市场经营状况等因素,合理地确定驾驶员的劳动报酬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四是保障驾驶员的合理休息权益,要求网约车平台企业持续优化派单机制,尽可能提高车辆在线期间的运营效率,科学确定驾驶员的工作时长和劳动强度,避免其超时劳动和疲劳驾驶,切实维护好广大网约车司机的休息权益。
 
临港新片区迎来40条发展新政策
 
    8月18日,上海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临港新片区成立两年来制度创新情况和最新支持政策。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华源在发布会上表示,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 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上海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自主发展自主改革自主创新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支持临港新片区在成立两周年的新起点上,推进新发展,实现新跨越。
  《若干意见》的总体定位是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见》的2.0版,以解决临港新片区改革创新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政策痛点堵点问题为导向,赋予临港新片区更大的自主发展、自主改革、自主创新管理权限,支持临港新片区深化差异化政策制度探索,助力临港新片区成为全市发展的“增长极”和“发动机”。
  《若干意见》主要包括四个方面40条具体措施。四个方面分别是:第一,有针对性地开展体制机制创新,提升区域管理效能。第二,构建开放型产业体系,提高经济规模和质量。第三,推进现代化新城建设,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第四,强化保障措施,确保《若干意见》落地见效。
  其中,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包括三大重点内容: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事项系统集成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二是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优化区域管理体制,将奉贤区四团镇整体纳入产城融合区,完善跨区域事务协调机制,试点开展用人制度改革,加大干部队伍交流力度。三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支持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所属国有企业探索以资本运营为内核的业务模式,探索建立符合国有企业特点的市场化薪酬机制。
  围绕构建开放型产业体系,《若干意见》提出,一是打造世界级前沿产业集群。完善重大产业项目配套支撑,发展全产业链融合的集成电路产业,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打造人工智能创新和应用示范区,壮大智能新能源汽车产业,深化自动驾驶测试示范,加快建设国际数据港,提升科技创新策源能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二是集聚发展新型国际贸易与高端国际航运。打造离岸贸易创新发展实践区,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做强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产业功能,提升全球航运枢纽能级。三是推进金融开放创新发展。推动完善全球资源配置功能,建设亚太供应链管理中心,加大金融改革创新力度,积极发展人民币离岸交易,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级,研究建设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四是建设国内外人才集聚高地。完善国际人才引进政策,开展国际人才管理服务改革试点,优化国内人才引进机制。五是提升土地高质量利用水平。试点综合用地模式,创新存量用地再利用。
  在新城建设方面,《若干意见》提出,一是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提升城市数字基础设施能级,加快数字孪生城市建设。二是适度超前配置公共服务资源。完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优化教育资源布局,推动医疗卫生开放创新,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三是推动绿色低碳城市建设。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综合能源创新发展,加强城市供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四是构建高效便捷的综合交通体系。完善交通管理体制,优化交通网络和静态交通管理,推进集疏运系统建设。
  在强化保障措施方面,《若干意见》提出,将临港新片区改革创新任务作为全市改革重点,根据实际情况,滚动出台支持临港新片区自主发展、自主改革、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用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授权,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相关决定,加大法治保障力度,推动临港新片区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更大力度改革创新发展。
 
上海今年计划发放50万张职业培训券
 
    据悉,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印发《关于全面推广职业培训券应用工作的通知》,在总结前期职业培训券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将依托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统一向有培训需求的各类劳动者发放职业培训券,全面推广职业培训券应用。计划2021年上海全市发放职业培训券50万张,2022年实现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覆盖。劳动者可通过上海人社App、微信电子社保卡小程序、支付宝电子社保卡应用等电子社保卡应用程序客户端,查询领取职业培训券。
  职业培训券是依托电子社会保障卡发放,作为构建劳动者实名便捷享受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的载体,实现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人员的合理引导、培训检索报名、实名培训服务、精确资金监管、宏观分析等功能。通过推广职业培训券应用,对符合补贴培训条件的劳动者,可根据不同的培训需求精准发放补贴培训券,目前已发放社会化职业技能补贴培训券、企业职工职业技能补贴培训券、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券等券种,先期应用职业培训券实名制查询领取、定位打卡签到等功能;对其他劳动者发放打卡签到专用培训券。
  全面推广职业培训券是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创新工作,也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的专项工作。下一步,人社部门将不断推进职业培训券功能的延伸应用,逐步使用培训评价、培训证书查询、就业岗位查询及推介等拓展延伸功能,逐步形成以社保卡为载体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电子培训档案, 全面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职业培训高质量发展。
 
天津发布反垄断合规指引
 
    据悉,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培育天津市竞争文化,为经营者开展日常反垄断合规提供指导,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日前发布《天津市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执法经验表明,多数经营者违反《反垄断法》是由于自身缺乏对法律的认知和敬畏,日常经营过程中缺少反垄断合规意识或轻视反垄断合规。对此,《指引》对合规的概念和必要性进行说明。
  《指引》对执法实践中经营者典型的垄断行为进行简要列举和必要说明,帮助经营者进行风险识别和应对。
  其中,垄断协议包括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的横向垄断协议和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的纵向垄断协议。横向垄断协议主要表现为固定价格、划分市场、限制产量、限制新技术以及联合抵制等行为,纵向垄断协议主要表现为固定转售价格或限制最低转售价格。垄断协议可以是书面的、口头的,也可以是有意思联络的一致行动,即协同行为。《指引》告诫经营者在参加行业协会、商会、产业联盟等具有行业管理性质的组织时,应当特别注意强化风险意识,发现协会组织垄断协议的,应明确表态拒绝参加,并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市市场监管委报告。
  如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指引》列举了主要表现,包括不公平高价销售、不公平低价购买;低于成本销售;拒绝交易;指定或限定交易对象;搭售;附加不合理条件;差别待遇等。《指引》特别指出,规模较小的经营者也可能会因为在某一特定相关市场具有较强控制力被认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因此,经营者不管规模大小,均应重视此项内容合规。
  此外,涉及并购、股权转移或协议控制的经营者集中行为,按照《指引》,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未申报不得实施集中。
  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将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经营者达成但未实施垄断协议的,仍将面临50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违反《反垄断法》实施集中的,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资产、限期转让营业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状态,并可处50万元以下罚款。不过《指引》也明确,参与垄断协议的经营者在反垄断执法机构作出处罚决定事先告知前,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
  反垄断案件社会关注度高,对垄断行为的处罚,属于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处罚决定。为此,市市场监管委建议经营者在接受反垄断调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以尽可能减少调查给正常经营带来的影响。同时,上市公司还需格外重视涉及反垄断调查信息的公开,以避免造成信息披露违规。
 
山西省出台《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工作方案》
 
    据悉,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激发全省中小企业的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近日出台《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工作方案》。
  《方案》提出通过五年努力,持续完善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政策措施,持续优化利于中小企业创新创造的发展环境,持续健全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服务体系,奋力打造一流中小企业创新生态、产业生态。到“十四五”末,省级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达到300个以上、省级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达到50个以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2500户以上、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500户以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200户以上;全省规上工业企业数量突破1万家。
  山西省中小企业系统将从政策创新、生态创新、人才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融资创新、服务创新、机制创新八个方面入手,实施26条举措弥补创新短板,提升创新能力,全力推动中小企业在转型发展中直道冲刺做后备、弯道超车做助力、换道领跑做表率,为全省经济社会“十四五”转型出雏型、实现高质量快速度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政策创新方面,因企所需完善政策体系;落实政策激发创新活力;督促检查推动政策惠企。
  ——生态创新方面,培育创新型市场主体;搭建创新展示服务平台;加强创新平台载体建设;推动区域创新生态建设。
  ——人才创新方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意识;加强技术人才引进培养;加强创新人才培育服务。
  ——技术创新方面,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程;实施规上工业企业净增工程;实施专利转移转化专项计划。
  ——管理创新方面,提升中小企业基础管理;支持中小企业规范股改;推进中小企业数字赋能。
  ——融资创新方面,不断创新融资服务便利模式;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中小企业上市直接融资。
  ——服务创新方面,打造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构建中小企业产业地图;全面深化对外交流合作。
  ——机制创新方面,建立创新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入企服务工作机制;建立评估总结工作机制。
 
深圳发文拟建设国际会展之都
 
    据悉,深圳市商务局8月18日发布《深圳市加快商贸高质量发展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若干措施》的政策创新及亮点包括:
  一是创造性提出培育四大会展集聚区。结合会展业特点及其发展规律,《若干措施》第二条提出了以四大场馆为核心,加强展会与场馆周边商业、住宿餐饮、文化创意业、旅游业以及专业服务业的协同发展,深化会展与产业联动发展,着力以会展促进产业发展,推动形成会展生态圈。其中尤以科技博览中心、深圳会展中心和深圳国际会展中心为核心,分别发展不同领域的会展集聚区。
  二是从聚集会展业优质资源视角着眼。《若干措施》坚持高标准,重点瞄准国内外一流的展览、会议等资源,和国内外一流企业等市场主体,同时坚持推动本土优秀展会提高专业化水平和国际化水平、加快创新发展和绿色发展,主要立足于培育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三是坚持深化会展业市场化改革。《若干措施》围绕法治化建设、政府办展、场馆供应商准入等领域,提出了一系列市场化改革措施,目的是用改革的办法挖掘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潜力,更好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意见》提出,高标准建设会展基础设施。以深圳国际会展中心、深圳会展中心为核心载体打造全球一流会展承接地,加快完善会展场馆周边滨江大道等市政道路、轨道交通、供电变电及住宿餐饮配套设施建设,尽快启动深圳国际会展中心二期工程规划建设,加快推进深圳科技博览中心建设,支持深圳会展中心改造升级,打造体量占优、设施领先、结构合理、功能完备、配套齐全的会展业基础设施体系。
    《意见》指出,培育国际一流的会展龙头企业。鼓励会展场馆运营机构、办展机构和展会服务机构通过模式复制、品牌输出、并购重组等方式做强做大,打造若干家国际一流的会展龙头企业。发挥前海专业服务机构集聚效应,大力引进国际知名会展企业总部、境内外专业组展机构及其上下游配套企业落户。
    《意见》表示将支持会展业国际化发展。以前海深港自贸区为主阵地,加强与香港、澳门相关展会联动,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会展业合作机制,探索联合参展、联合办展、联合推广等合作新路径,试点以“一展两地”“展会北上”等方式联合开展大型文创展览、会展旅游活动。
 
首家证券仲裁中心落户深圳
 
    8月18日,深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印发了《深圳国际仲裁院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建中国(深圳)证券仲裁中心改革方案》,同意设立中国(深圳)证券仲裁中心(下称 “深圳证券仲裁中心”),开展证券及资本市场专业仲裁服务。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第5项要求“支持在资本市场建设上先行先试”,第29项要求“健全国际法律服务和纠纷解决机制”,为叠加落实相关改革任务,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证券行业仲裁制度试点”和“研究建立专业仲裁工作平台”的要求,深圳国际仲裁院(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与深交所通过共建中国(深圳)证券仲裁中心,打造中国资本市场纠纷解决高地,服务全面扩大开放新形势,支持资本市场进一步创新发展。
    深圳国际仲裁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春表示,中国(深圳)证券仲裁中心按照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的标准,探索“仲裁机构+自律组织”的纠纷解决新模式。深圳证券仲裁中心将作为深圳国际仲裁院(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曾用名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分支机构,并组建专业的团队。虽然地处深圳,但面向的受众是全国和全球,只要是资本市场的参与主体发生相关纠纷,都可以约定选择深圳证券仲裁中心进行仲裁。
  刘晓春表示,此次联合深交所成立中国(深圳)证券仲裁中心,是首次由交易所和仲裁机构联合设立仲裁中心,在国际上也是行业创新之举,相信未来能够给资本市场带来相应的市场价值、法律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
 
广州未来三年将建67个轨道交通项目
 
  8月17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投融资方案(2021—2023年)》。
    该方案提到,未来三年全市轨道交通项目67个,资金总需求达3141亿元,年均投资超1000亿元,拟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广州将积极采用PPP模式、股权投资+施工总承包模式等创新投融资手段,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到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中,同时积极推进基础设施不动产信托基金(REITs),盘活存量资产作为筹资来源有益补充。
 
江苏部署银行业开展小微企业首贷扩面专项行动
 
    据悉,江苏银保监局近日印发《关于深入推动小微企业首贷业务发展的通知》,从工作目标、机制等四个方面提出14条具体推进举措,部署全省银行业开展首贷扩面专项行动,力争通过三年左右时间,实现辖内小微企业信贷服务覆盖面明显扩大,首贷获得率不断提升,切实缓解小微企业首贷难题,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
  通知从服务对象、广度、力度、结构、价格等五个维度着手,引导银行机构围绕敢贷愿贷、能贷会贷、应贷尽贷、可贷快贷等四个方面提升能力建设,完善激励机制、创新产品服务、延伸服务触角、优化授信管理,强化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精准破解首贷难题。
  首贷扩面专项行动与“百行进万企”融资对接和升级扩面行动深度衔接,将前期工作中反映有融资需求或纳税信用评级新近上调至M级以上的小微企业无贷户纳入重点对接范围,同时推动银行机构逐步对接个体工商户以及未取得工商执照但取得市场摊位证、电商注册证明等有效经营活动证明的个体经营者及小店等经营主体中的无贷户,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江苏银保监局通过江苏省银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开设“首贷对接平台”,首批筛选17.7万户纳税信用评价M级以上小微企业无贷户和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各类小微企业白名单中的无贷户,逐户确定对接银行及走访人员。对接工作于8月下旬正式启动,各银行机构利用3个月时间深入企业开展实地走访,及时为小微企业提供针对性融资解决方案。
  针对江苏省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江苏银保监局要求银行机构工作人员在做好防护前提下,灵活开展走访对接活动,加大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强化线上金融服务,有效满足无贷户合理融资需求,切实提升小微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
 
上半年9省区能耗强度不降反升
 
  据国家发改委8月17日披露的《2021年上半年各地区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显示,在能耗强度降低方面,青海、宁夏、广西、广东、福建、新疆、云南、陕西、江苏9个省(区)上半年能耗强度不降反升,为一级预警;浙江、河南、甘肃、四川、安徽、贵州、山西、黑龙江、辽宁、江西10个省上半年能耗强度降低率未达到进度要求,为二级预警。
    国家发改委称,能耗强度不降反升的9省(区),对所辖能耗强度不降反升的地市州,今年暂停国家规划布局的重大项目以外的“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并督促各地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全年能耗双控目标特别是能耗强度降低目标任务。
 
·企业动态·
 
央地百对企业牵手助力东北国企高质量发展
 
  据国务院国资委8月18日披露,作为深化东北地区国资国企改革的具体举措,“振兴东北央地百对企业协作行动”当日正式启动,来自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的111户地方国有企业将与53家中央企业的100户子企业在自愿、平等、互利原则基础上开展深度对接,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领域开展合作。
 
阿里股票再遭机构减持8.6%
 
    据悉,中国互联网监管趋紧,代表股票阿里巴巴遭机构减持。8月16日,机构投资者共持有阿里24.3%的股份,相比一季度末的总持股比例下降8.6%,持有阿里机构投资者数量为1796家,数量环比下降1.6%。
  从机构持股比例上,二季度机构持仓环比下降的幅度是一季度的两倍。2020年末,机构共持有37.4%的股份,这一比例在一季度末是32.8%,环比降幅为12.4%。二季度,这一占比进一步下降8.6%至24.3%,环比降幅为26.2%。
 
 
金鹰重工登陆创业板
 
    8月18日,国家铁路集团(下称国铁集团)旗下的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301048.SZ,下称金鹰重工)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交易。此系国铁集团旗下企业深交所第一股。
  铁路资产证券化,是国铁集团近年积极推进的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路径之一。国铁集团旗下的京沪高铁( 601816.SH )、铁科轨道( 688596.SH )已在2020年先后登陆上交所主板和科创板。目前,国铁集团正在推进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事宜,此桩IPO已于7月初“过会”。另外,国铁集团还计划拿出广珠城际铁路、沪汉蓉铁路湖北段、粤海铁路轮渡来开展公募REITs试点。
    金鹰重工系国铁集团旗下主营轨道工程装备研发、制售以及轨道车辆维修的子公司。
 
·海外经济·
 
美国7月零售销售额环比降幅超预期
 
    据悉,美国商务部8月17日公布的数据显示,由于对变异新冠病毒德尔塔毒株蔓延的担忧抑制了经济活动以及联邦政府财政纾困措施效果逐渐减弱,7月美国零售销售额环比下降1.1%,降幅超过市场普遍预期。
  数据显示,7月,美国汽车及零部件零售销售额环比下降3.9%,是拖累整体指标下滑的主要原因。不过,当月加油站销售额环比上涨2.4%,餐饮销售额环比上涨1.7%。
  美国密歇根大学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美国消费者信心指数继7月下降后,8月初又急剧下降。
  经济学家预计,第三季度美国个人消费支出将仅增长4.5%,显著低于此前预期,也低于第二季度11.8%的增幅。
 
新西兰央行决定将基准利率维持在历史低点
 
    据悉,新西兰储备银行(央行)8月18日宣布,考虑到变异新冠病毒德尔塔毒株引发的社区传播和全国封锁对经济的负面影响,央行决定将基准利率维持在0.25%的历史最低水平。
  新西兰央行在当天发布的报告中指出,新西兰经济复苏和就业势头良好,短期通胀有可能超出2%的目标区间中值,有必要适时退出货币刺激,但考虑到德尔塔毒株带来的不确定性和全国封锁随之而来的负面影响,央行决定维持利率水平不变。
  报告说,新冠疫情给经济活动和公共卫生安全带来的风险不容忽视,新西兰再度进入全国封锁证明了疫情的破坏力和不确定性。
  2020年3月,新西兰央行将基准利率降至0.25%,此后一直将利率维持在这一历史低位。
 
亚太经合组织成员一季度经济复苏强劲
 
    据悉,亚太经合组织(APEC)下属经济研究机构政策支持处8月17日发布报告说,2021年第一季度,APEC成员经济增长6.1%,复苏势头强劲。
  报告指出,多重因素导致一季度经济增长数据亮眼,包括去年同期新冠疫情冲击下经济萎缩造成的低基数效应、政府加大支出应对疫情和消费需求回暖等。
  数据显示,一季度APEC地区货物贸易出口增长16.8%,进口增长16.2%。不过,由于边境封锁和旅游业疲软,当季服务贸易出口下降12%,进口下降15.2%。此外,今年上半年该地区通胀率从2020年同期的1.6%上升至2.3%。
  报告预计,今年APEC地区经济将增长6.4%,略高于此前预期,全年通胀率预计为2%。
  政策支持处负责人丹尼斯·休认为,经济复苏进程与新冠疫苗推广和接种率息息相关,疫苗推广快、接种率高的经济体复苏更快更强劲。
  该机构研究员雷娅·埃尔南多表示,多边合作是促进疫苗原材料和相关产品跨境自由流动的关键,加强多边合作可大幅提高疫苗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尤其是对中低收入经济体而言。
 
·研究探索·
 
充分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
 
    《经济日报》8月18日刊发署名毛有佳、赵昌文的文章指出,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是加快形成国内国际市场深度融合的支撑,也是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基础。回望历史,我国在创造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的同时,培育和形成了全球少有的超大规模内需市场。我国的超大规模市场,是增长潜力大、供求多元、开放度高、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统一大市场。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的大背景下,超大规模市场具有的经济稳定优势、自立优势、对外黏合力优势、竞争力优势和活力优势,对于不断增强我国经济的生存力、竞争力、发展力、持续力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其一,超大规模市场具有经济稳定优势。超大规模市场的规模性和多样性是我国宏观经济稳定性的重要来源。一方面,超大规模市场的规模性意味着更强的抗外部冲击能力。规模庞大的国内市场有能力通过成本或损失分摊的方式,化大为小,降低冲击强度。与小规模经济体相比,超大规模经济体在全球经济运行中通常发挥着“锚”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之所以能够成功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国际金融危机、中美经贸摩擦以及世纪疫情等的冲击,一定程度上就得益于超大规模市场所内含的经济稳定优势。另一方面,超大规模市场的多样性意味着更强的内部稳定性。产业发展、区域发展的差异性可以一定程度上起到减少冲击影响的效果,局部的内部冲击不易在全国形成共振效应;部分行业、部分区域发展面临困境,并不对宏观经济总体稳定产生巨大冲击。
  其二,超大规模市场具有经济自立优势。大国经济的优势就是内部可循环。国内循环的质量和水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市场规模。一方面,超大规模市场有利于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在开放型经济条件下,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既有赖于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取得突破,也需要大规模市场需求的涵养,即通过超大规模市场需求为“卡脖子”攻关类新产品、新技术提供大规模应用场景和持续迭代机会,为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高技术企业提供成长空间和竞争机会,从而在科技创新领域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另一方面,超大规模市场内部也更容易形成和维持产业配套以及完整的产业体系,有利于确保产业生态的丰富性和多样性,从而增强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性和稳定性。
  其三,超大规模市场具有对外黏合力优势。我国持续扩大对外开放,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已与全球经济深度交融,为其他国家提供了广阔的市场机会。同时,跨国企业对我国市场的依赖度也很高,中国市场已经成为相当数量世界500强企业营收和利润来源的第一大海外市场。当前,世界经济增长低迷、有效需求长期不足、全球复苏不稳定,市场特别是超大规模市场是宝贵的稀缺资源。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发展和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持续上升,我国超大规模市场的引力场效应将进一步凸显,对全球可持续、包容性增长也将发挥更大作用。
  其四,超大规模市场更易形成和保持竞争优势。现代经济越来越具有规模报酬递增型特征,超大规模市场与现代经济的技术经济范式的适配性更强。一是有利于在新工业革命中赢得先发优势。超大规模经济体既可以更好分摊新型基础设施和战略性前瞻性技术投入成本,也可以同时试错多种技术路线,从而使新技术更易实现大规模应用和迭代升级。回顾工业革命以来的历史,历次工业革命的引领者几乎都是同时代的超大规模经济体。二是有利于更好依托规模效应形成竞争优势。超大规模市场所带来的规模经济、网络经济效应,可以使相关企业、行业拥有经济规模带来的效率优势和成本优势,从而在全球竞争中赢得主动。
  其五,超大规模市场具有经济活力优势。经济的发展力和持续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济活力,取决于经济体的市场规模。一是超大规模市场意味着更强的纵向流动性和更好的创新创业生态。所谓纵向流动性,是指小企业或新创企业成长为大企业或取代现有大企业的能力。市场规模越大,现有大企业就越难以垄断市场,新创企业和中小企业拥有的成长空间和市场机会也就越大,企业格局、产业生态和经济结构就越难以固化,企业纵向流动性和创新创业活力就越强。二是超大规模市场意味着更多的创新场景、更低的创新成本和更高的创新收益。我国拥有超过4亿且规模仍在快速增长的中等收入群体,拥有全球最具潜力的消费市场,这为各类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创造了理想试验场,能让新技术、新产品迅速产业化和规模化,使边际成本被快速摊薄,使创新创业者获得更多收益。
  总之,作为一个大国,强大的国内市场是我国经济发展无可比拟的独特优势。超大规模市场对于不断增强我国经济的生存力、竞争力、发展力、持续力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我们一定要重视和发挥好这一优势,持续推进超大规模市场建设。在这一过程中,既要推进更深层次改革,破除制约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发挥的体制机制障碍,发挥好超大规模市场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支撑作用,还要推进更高水平开放,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有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推动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充分发挥超大规模市场的引力场效应和黏合力作用;既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创造活力,还要着力打破包括行政垄断在内的各种垄断,不断改善营商环境,维持企业纵向流动性和打造创新友好型的市场环境,从而更好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助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新枣庄企联三会.jpg

 枣庄企业家     枣庄市企联三会


640.png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新城巨山街道武夷山路1866号院内  邮箱:zzqixie@163.com 邮编:277000 电话:0632-8257966
鲁ICP备2021003606号
Copyright©枣庄市企业联合会版权所有 2023-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