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优秀调研报告与研究成果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南市、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滨州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省化专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直属、管理单位,其他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七个走在前列”“九个强省突破”工作要求,紧紧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聚焦聚力省委“六个一”发展思路、“六个更加注重”策略方法、“十二个着力”重点任务,围绕加快制造强省建设、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充分调动工信领域各方力量,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形成优秀成果,为各级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优秀调研报告与研究成果年度评选活动。现将《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优秀调研报告与研究成果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2021年度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优秀调研报告与研究成果评选活动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启动,推荐截止日期为2022年2月15日。请各单位依照评选办法,积极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赵玉玺,0531-82593051

纸质版推荐材料寄送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134号南楼311房间。

电子版推荐材料报送邮箱:sdgxyxcg@163.com


附件1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优秀调研报告与研究成果评选办法.docx

附件2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优秀调研报告与研究成果推荐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3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优秀调研报告与研究成果推荐表.docx

附件4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优秀调研报告与研究成果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docx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月11日

附件1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

优秀调研报告与研究成果评选办法

 

为规范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优秀调研报告与研究成果评选(以下简称优秀报告成果评选),充分发挥调研报告和研究成果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意义
优秀报告成果评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七个走在前列”“九个强省突破”决策部署为宗旨,紧紧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深入落实省委“六个一”发展思路、“六个更加注重”策略方法、“十二个着力”重点任务,通过表彰优秀调研报告和研究成果,充分激发和调动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广大工作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弘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形成更多对实际工作具有决策参考和指导作用的高质量调研报告和研究成果。

二、组织领导
优秀报告成果评选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统一组织,聘请相关专家,成立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研究室,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三、参评范围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南市、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滨州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直属、管理单位、机关各处室,省级各行业协会、产业链产业集群培育机构、公共服务平台、社会智库和大企业研究院所,以及其他开展工信领域研究工作的相关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其他相关企事业单位)围绕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形成的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和决策咨询类研究成果。

四、奖项设置
优秀报告成果评选设一、二、三等奖,奖项数量根据推荐情况按一定比例设置。对获奖者颁发“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优秀调研报告(或研究成果)”荣誉证书。

五、评选标准
(一)围绕中心。调研报告和研究成果须服务于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有助于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决策参考,有利于解决产业发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二)观点明确。调研报告和研究成果须观点明确、针对性强,对存在问题和主要原因把握准确、分析透彻,语言规范、简练,结构严谨、层次清楚、文理通顺、篇幅适当。
(三)内容详实。调研报告和研究成果所反映的问题实事求是,所得出的结论有理有据,所列举的事例、数据和资料真实准确。
(四)建议可行。调研报告和研究成果所提建议合理、合法,措施具体、实用,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和较强的可操作性。

六、推荐条件和要求
(一)优秀报告成果推荐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2.在评选活动开展年度内完成的原创性调研报告或研究成果并享有著作权,无抄袭他人成果或侵权情况。
3.主要内容已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或已通过工作途径呈报有关领导或部门参阅,并对推动实际工作产生较大作用。
4.已获得省级(含)以上奖励的报告成果不再参评。
5.已取得实际应用的报告成果,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调研报告正文字数原则上不超过6000字,研究成果正文字数不限。
7.涉密材料不得推荐参加评选,如因推荐单位或作者造成失泄密的,由推荐单位和作者承担相应责任。

(二)推荐要求
1.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南市、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滨州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直属、管理单位、机关各处室,省级各行业协会、产业链产业集群培育机构、公共服务平台、社会智库和大企业研究院所可直接推荐;其他单位按照属地原则,报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筛选汇总后向省里推荐。
2.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南市、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滨州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每个推荐单位推荐报告成果数量一般不超过5项(含);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直属、管理单位、机关各处室,每个处(室、组)最多可推荐1项报告成果参评;其他推荐单位每家推荐报告成果数量一般不超过3项(含)。属于同一作者或同一调研团队撰写的报告成果只可推荐1项。
3.推荐单位须对推荐报告成果的政治方向、原创性、规范性,以及是否符合评选资格条件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
4.推荐单位须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本单位推荐材料的统一报送和联络工作。

七、评选程序
(一)推荐。各推荐单位根据推荐条件和要求对申报参评的报告成果进行初审筛选,签署意见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正式推荐。
(二)审核。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推荐条件和要求对推荐参评的报告成果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参加评选。
(三)评选。评选分初评、复评两个环节。初评评委对参评报告成果按拟表彰优秀报告成果数量的150%推荐进入复评,复评评委评出拟表彰的优秀报告成果并划分等次。
(四)表彰。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将拟表彰的优秀报告成果名单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批准,经社会公示无异议后,进行通报表彰。

八、推荐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1份)
1.优秀报告成果推荐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由推荐单位填写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优秀报告成果推荐表(见附件3,由报告成果第一作者或完成单位填写并加盖完成单位公章)。
3.报告成果正文(须按附件4《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优秀调研报告与研究成果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规范提交;纸质版材料应包含作者信息,电子版材料须隐去作者信息)。
4.报告成果转化应用证明(包括领导肯定性批示、政策文件采用情况等)。
(二)电子版推荐材料(1份)
1.推荐单位须创建1个一级文件夹,命名规范为“报送日期+推荐单位全称”(例:“20220105+××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一级文件夹内须包含:“附件2”及对应数量的二级文件夹。“附件2”的命名规范为“优秀报告成果推荐情况汇总表:推荐单位全称”;二级文件夹的命名规范为“编号+报告成果主标题”(例:“01+关于XX的调研报告或研究成果”),此编号和报告成果主标题须与“附件2”“附件3”中的内容对应一致。
3.二级文件夹须包含:“附件3”、报告成果正文及其应用证明材料。“附件3”的命名规范为“优秀报告成果推荐表:调研报告或研究成果主标题”;报告成果正文的命名规范为“正文:调研报告或研究成果主标题”(例:“正文:关于XX的调研报告或研究成果”),要求PDF格式;报告成果应用证明材料的命名规范为“报告成果主标题+(证明材料1...2...3)”,要求PDF格式。

九、其他事项

优秀报告成果评选活动原则上每年度开展一次。集中推荐时间为每年2月份前,3月份组织专家评审,4月份公示、公布表彰名单。






          

新枣庄企联三会.jpg

 枣庄企业家     枣庄市企联三会


640.png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新城巨山街道武夷山路1866号院内  邮箱:zzqixie@163.com 邮编:277000 电话:0632-8257966
鲁ICP备2021003606号
Copyright©枣庄市企业联合会版权所有 2023-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