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枣庄市企业家协会会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枣庄市企业家协会诚邀优质企业家加入。按照《枣庄市企业家协会章程》规定,凡拥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意愿,均可以申请加入。
本会现有会员单位150余家,会员涵盖我市各行业、各类型企业,会员数量正不断增加,现为鲁南地区最大的企业社团,为山东省企业家协会、山东省企业联合会、淮海经济区核心区城市企业家联合会在枣庄市唯一代表,与省内外多地市企联(企协)保持良好业务沟通和交流合作关系,协会影响力正逐步提升。协会以服务企业、服务企业家为办会宗旨,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利用优质资源,促进会员间交流合作。
一、单位会员
1、在枣庄市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社会团体;
2、中央、省属驻枣企业;
3、市属、区(市)属企业和社会团体;
4、其他有关法人组织。
二、个人会员
1、符合各级党委、政府的规定,符合社团管理规定的人员;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关心和支持本协会工作,在企业管理和经济研究领域成绩显著;
3、本协会单位会员的现任主要领导以及非单位会员的企业家;
4、理事单位的企业在自愿的前提下,经会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实行董事长、总经理“双会员”参加本会。
会员入会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过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枣庄市企业家协会会员证》。
三、会员权利和义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企业家论坛、政企互联沙龙等);
(三)获得本会提供的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法律顾问、宣传推广、评优树先、人才政策、金融优惠等);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关心和支持本会的工作、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委托的有关工作;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
(六)向本会反映有关情况,提供信息、统计数据等有关资料。
四、会员招募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依法纳税。近两年内所在企业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没有发生因危害职工利益导致的群体性事件,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出现重大违纪问题和违法行为。
2. 遵守《枣庄市企业家协会章程》,自愿加入枣庄市企业家协会并按规定缴纳会费,在所在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优秀企业家、经理人、优秀青年创业者、专业人士和有关人员。
3.热心协会工作,愿意为协会事业的发展作贡献;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活动,重视、支持协会组织的工作,热心社会公益活动。
4.个人在社会或本行业内有一定影响,曾因企业经营管理业绩和社会贡献事迹突出获得过市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优先考虑,所在行业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范畴的优先考虑。
5.其他符合《枣庄市企业家协会章程》所列条件;在满足会员条件基础上,本单位在固定资产、上年度营业额、纳税额等各项经济指标在我省排名前列并在本行业、本地区处于中等水平,愿意为协会事业发展作贡献的可以推荐为理事;处于中等以上领先水平,或者是国家及地方新兴产业领域、重点扶持项目等单位,愿意为协会事业发展作贡献的可以推荐为常务理事。
五、入会程序
1.申请人需按要求填写《枣庄市企业家协会会员入会申请 表》。《入会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 请于2018年5月31日前报送至枣庄市企业家协会秘书处;
2.所有入会申请匀通过常务理事会审核、复审的申请人进入 入会审批程序;
3.申请表请致电秘书处索取,或登录枣庄市企业家协会
官网http://www.zzqyj.net/ 自行下载。
电话:(0632)8680966/8257966(传真)
邮箱:zzqixie@163.com
邮寄地址:枣庄市新城武夷山路1866号院内三楼
(新城实验学校对面、市司法局南200米路东)
枣庄市企业家协会
联系电话:(0632)8680966、8257966(传真)
微信公众号:枣庄企业家
官方网站:www.zzqyj.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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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枣庄市新城武夷山路1866号院内三楼枣庄市企业家协会(新城实验学校对面、市司法局南200米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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